騰訊反腐首次對外官宣,移送十餘人辭退60多人,過半事業群捲入

12月26日,騰訊集團發佈反舞弊通報,對外公開了2019年前三季度的工作進展,共發現查處違反“高壓線”案件40餘起,其中60餘人因觸犯“高壓線”被辭退,10餘人因違法犯罪被移送公安司法機關。同時,有16家外部公司被新增進入騰訊公司永不合作主體清單。

這是騰訊集團反舞弊調查部首次對外發布內部違規案件。

騰訊反腐首次對外官宣,移送十餘人辭退60多人,過半事業群捲入

通報指出,2019年前三季度,騰訊反舞弊調查部共發現查處違反“高壓線”案件40餘起,其中60餘人因觸犯“高壓線”被辭退,10餘人因涉嫌違法犯罪被移送公安司法機關。

南都記者留意到,此次通報的違規情況涉及部門包括騰訊公司六大事業群的四個,涉案僱員最高職級為總監。此次被通報的部門包括TEG(技術工程事業群)、PCG(平臺與內容事業群)、IEG(互動娛樂事業群)、CSIG(雲與智慧產業事業群),以及前OMG(原門戶與視頻業務)、前SNG(原QQ業務)等事業部,僱員職級包括總監、組長和員工,未涉及WXG(微信事業群)和CDG(企業發展事業群)。根據通報,上述違規行為主要集中在侵佔公司資產、收受賄賂等方面。

以下為相關典型案例:

1、TEG客戶服務部/遊戲服務中心員工胡星昊利用職務便利,侵佔公司財物,其行為違反了“騰訊高壓線”已被公司辭退。同時,胡星昊因犯職務侵佔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PCG體育運營部/體育視頻中心某業務組長覃紹林利用職務便利,侵佔公司財物,其行為違反了“騰訊高壓線”已被公司辭退。同時,覃紹林因犯職務侵佔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IEG市場平臺部/內容營銷中心某業務組長王波利用職務便利,侵佔公司財物,並利用公司資源為外部人員謀取利益,收取好處費,其行為違反了“騰訊高壓線”已被公司辭退。同時,王波因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職務侵佔罪等數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IEG增值服務部/發行線運營開發中心員工鄭陽與外部人員相互勾結,利用職務便利,侵佔公司財物,其行為違反了“騰訊高壓線”已被公司辭退。同時,鄭陽因犯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PCG內容平臺部/品類運營中心員工王峰明、李昕、 PCG短視頻平臺產品部/影視綜生活中心員工張爽接受已離職員工鄭煒請託,利用職務便利為鄭煒謀取利益,收取好處費,該三人的行為違反了“騰訊高壓線”已被公司辭退。同時,王峰明、李昕、張爽、鄭煒四人因涉嫌犯罪,已被移送公安機關。

6、CSIG雲業務拓展部/金融拓展中心某業務總監李文濤利用公司資源為外部人員謀取利益,收取好處費,其行為違反了“騰訊高壓線”已被公司辭退。同時,李文濤因涉嫌犯罪,已被移送公安機關。

7、CSIG雲業務拓展部/華北業務拓展中心員工王宇利用職務便利,侵佔公司財物,其行為違反了“騰訊高壓線”已被公司辭退。同時,王宇因涉嫌犯罪,已被移送公安機關。

8、原OMG汽車業務中心員工張楠利用公司資源為外部人員謀取利益,收取好處費,其行為違反了“騰訊高壓線”已被公司辭退。同時,張楠因涉嫌犯罪,已被移送公安機關。

9、原SNG社交網絡事業群/社交平臺部/開放產品中心某業務組長羅哲利用公司資源為外部人員謀取利益,收取好處費,並在外部供應商的幫助下,侵佔公司財物。其行為違反了“騰訊高壓線”已被公司辭退。同時,羅哲因涉嫌犯罪,已被移送公安機關。

10、PCG視頻平臺運營部/節目運營中心員工李煜和PCG騰訊視頻遊戲中心員工宋健利用職務便利為外部人員謀取利益,收取好處費,兩人的行為違反了“騰訊高壓線”已被公司辭退。同時,李煜、宋健因涉嫌犯罪,已被移送公安機關。

11、IEG北極光工作室群/天狼工作室員工陸文傑利用職務便利,侵佔公司財物,其行為違反了“騰訊高壓線”已被公司辭退。同時,陸文傑因涉嫌犯罪,已被移送公安機關。

12、CSIG雲業務拓展部/銷售規劃與運營管理中心員工王卓利用公司資源為外部人員謀取利益,收取好處費,其行為違反了“騰訊高壓線”,現已被公司辭退。

13、IEG天美工作室群/天美J1工作室某業務總監肖福根與外部供應商之間存在經濟往來,其行為違反了“騰訊高壓線”,現已被公司辭退。

14、PCG短視頻平臺產品部/時尚生活品類運營中心員工張妮和PCG 短視頻平臺產品部/時尚生活品類運營中心員工劉書含利用職務便利為外部人員謀取利益,收取好處費,兩人的行為違反了“騰訊高壓線”,現已被公司辭退。

15、PCG社交平臺產品部/平臺增值中心員工譚柯利用職務便利,向其有業務關係的供應商負責人借款,並收受多家供應商禮金、紅包,其行為違反了“騰訊高壓線”,現已被公司辭退。

在相關案件中,騰訊的供應商或業務合作伙伴向騰訊公司工作人員行賄;或者通過其他手段謀取不正當利益的,都將被列入騰訊黑名單,永不合作,不再接受其提供的任何產品或服務。如違反國家規定,還將移交工商、公安等執法機關處理。

回顧騰訊上一次爆出大量反舞弊案件還是在2014年前後。包括2014年,騰訊向公安機關舉報嶽雨和劉春寧兩名離職高管貪腐案中,嶽雨在騰訊網絡媒體拓展部和在線視頻部總監期間與下屬侵佔公司資產373.9萬,嶽雨夥同劉春寧受賄70萬。

2014年12月,騰訊反舞弊團隊內部調查證實,一名員工參股外部公司並擔任該公司商務總監一職;另有一名總監在職期間,持股兩家與騰訊有合作關係或競爭關係的公司且未申報。

接著在2015年3月,騰訊反舞弊團隊收到舉報並證實,從2014年3月至2015年3月,一名員工違規為外部用戶解封QQ號碼,共收取好處費人民幣數十萬元。

2015年4月14日,騰訊公司內部通報了四起違反“騰訊高壓線”的事件,其中兩起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被移送到公安機關處理。

事實上,今年以來,對內部腐敗舞弊加強治理的互聯網公司不止騰訊一家。據南都此前發佈《的互聯網反腐報告》(詳情見《互聯網反腐案5年增十倍,涉16公司,百度銷售、美團BD成雷區》,中國互聯網行業已經進入史上最嚴苛的“反腐”時代。其中在今年7月份,便有美團、360、小米、暴風集團、滴滴出行、百度共6家企業接連曝光了40餘起員工腐敗或舞弊案件,與2018年一整年曝出的規模相當。

上至暴風集團實際控制人馮鑫因涉嫌行賄被公安機關拘留,下至百度一名實習生因違規外傳業務數據被辭退,這場“反腐風暴”波及範圍之廣同樣令人咋舌。

“組織發展的過程中,一旦組織本身的結構或者角色出現固化的時候,從理論上來講,腐敗有可能就會產生,因為它會有一個既得利益群體,利益群體會有自己的信息過濾保護系統。這種情況下不僅是互聯網企業,所有的企業都會遇到腐敗難題”,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BiMBA商學院院長陳春花接受南都記者採訪時表示。

附騰訊2019年新增永不合作主體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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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寫:南都記者馬寧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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