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鄉法院:誠信教育促案件執結

內鄉法院:誠信教育促案件執結

河南經濟報記者周美嬌 通訊員符音

誠實守信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言而有信”、“言信行果”是我們生活中所秉持的最樸素的做人準則。在這起李某、王某同時為被執行人的提供勞務者受害糾紛案件執行過程中,內鄉縣人民法院的執行法官孫曉峰正是運用了這一傳統文化理念最終促成案件快速執結。

2019年3月,工人趙某隨包工頭李某在僱主王某家幹活,因所踩腳手架搭設不規範,趙某從高層跌落,造成脊柱損害九級傷殘。因雙方對醫療費、誤工費等費用的支付分配分歧較大,趙某將包工頭李某和僱主王某告上法庭。後經內鄉法院調查審理,判令李某賠償趙某醫療費等各項損失費用共計11萬餘元,僱主王某在明知包工頭李某沒有施工資質的情況下仍將民房承包給李某建設,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對於判決,二被告均無異議。但判決生效後,二被告僅支付了5萬元賠償款,剩餘部分並未主動履行,趙某向內鄉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內鄉法院:誠信教育促案件執結

執行法官孫曉峰接到案件後,依法向被執行人李某和王某發出了執行通知書、財產報告令等法律文書。誰料李某和王某不僅拒不履行,還以生活困苦為由推脫,避而不見。但通過網絡查控發現,二人名下有大量財產,所謂的生活困苦根本就是無稽之談。孫曉峰依法將李某和王某傳喚到法院,耐心向他們析理釋法,明確告知他們拒不履行生效判決將要承擔的法律後果。李某和王某這才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看案件有轉機,孫曉峰索性開起了“誠信小課堂”:“誠信是做人的根本,該賠償給別人的一分錢都不能賴掉,明明有錢還假裝生活困難拒不履行更是可恥,一個人沒有擔當、失去誠信,終將被人唾棄。不管遇到什麼困難,都不能用逃避來解決問題呀!”聽完執行法官的話,李某和王某羞愧難當,連聲稱是,當即承諾儘快將剩下的6萬餘元賠償款交付法院。

10月20日,李某和王某如約來到內鄉法院執行局繳納了6萬餘元賠償款,執行法官也第一時間將執行款交付到申請人趙某手中,至此,案件順利執結。

在這起案件中,李某和王某通過接受誠信教育,主動履行,案結事了。相信隨著國家對失信被執行人的懲戒措施越來越多,社會道德對失信者良心的拷問不停止,會有更多的被執行人積極主動履行自己的法律義務,做出正確的人生選擇。


內鄉法院:誠信教育促案件執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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