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駁回

作為一名小學教師,四川資中縣某中心校的劉勇竟利用給學生上課、自習等機會,兩年時間內在教室內的學生座位、講臺等地,對9名學生實施猥褻行為。

4月20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開了該案二審刑事裁定書,駁回劉勇的上訴,維持原判。在此之前,資中縣人民法院於去年12月12日,以劉勇犯猥褻兒童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十年,並禁止其在刑罰執行完畢之日或假釋之日起四年內從事與未成年人密切相關的教育工作。

上訴?駁回

公開刑事裁定書,圖據中國裁判文書網截圖

利用上課、自習等機會 猥褻9名學生

根據公開裁判文書顯示,劉勇今年56歲,系資中縣某鎮中心學校小學的數學教師。2019年6月19日,他因涉嫌犯猥褻兒童罪被抓獲,次日被刑事拘留。公安民警在扣押的劉勇手機中,發現了儲存的裸照圖片、涉黃視頻等淫穢信息。

在訴至資中縣人民法院後,經法院審理認定,2017年下半年至2019年上半年期間,劉勇利用給學生上課、自習等機會,在其所在班級教室內的學生座位、講臺等地,對9名學生分別實施摸胸、屁股、手等猥褻行為。

據文書披露,受害的9名學生均系小學生,案發時在讀小學四五年級。除8名女生外,其中一名男生反映,他在被劉勇叫到講臺講題時,被劉勇用左手摸了他的屁股5秒。

根據證人證言,劉勇平時愛喝酒,性格不合群。同班的語文老師還稱,她在2019年6月17日向學生講授生理衛生知識時,有學生反映被劉勇“摸了”,在她向學校反映後,學校成立了調查組。另有證人稱,

劉勇1994年至1998年在另一學校任教時,因猥褻學生的事被調走,還因此離婚了。

一審獲刑10年,上訴被駁回

資中縣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劉勇身為人民教師,在學校利用教學之機,對學生實施猥褻,嚴重損害學生身心健康,其行為已構成猥褻兒童罪。劉勇在教室對未成年人實施猥褻行為,應認定為在公共場所“當眾”猥褻兒童,其多次對多名12歲以下兒童實施猥褻,依法應當從重處罰。

上訴?駁回

去年12月12日,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劉勇犯猥褻兒童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十年,並禁止劉勇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或者假釋之日起四年內從事與未成年人密切相關的教育工作。

一審判決後,劉勇不服,提出上訴。劉勇上訴稱,原判認定不實,其與領導案發前產生矛盾,他們捏造歪曲事實,其是在管教不聽話的學生時的不當體罰行為以及正常教學活動中的接觸行為,且時間短,沒有猥褻,學生理解不同且陳述被人誘導,還增加了摸胸時間。為此,他認為自己不構成猥褻兒童罪,請求改判無罪。

內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後評判認為,上訴人劉勇及其辯護人相關意見不成立。二審認為,原判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性準確,量刑適當。為此,今年4月3日,內江中院作出二審裁定,駁回劉勇的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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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 姚永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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