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推出更大力度的社會救助-今日頭條-手機光明網

  作者:上海交通大學安泰經濟與管理學院教授、中國城市治理研究院嘉華教授 陳憲

  這次疫情對經濟造成的影響,不是典型意義的總供給衝擊或總需求衝擊。它通過影響總需求和總供給,造成各個經濟體陷入不同程度的衰退。基於這一現實,對症下藥的政策首推社會救助政策。

  這次疫情對總供給和總需求兩個方面都產生了衝擊:總供給方面,很多企業之前不能正常開工,可以開工時又面臨訂單減少的情況;總需求方面,人的活動受到限制,從事服務業的中低收入群體和小微企業受到較大影響。

  在中國,服務業是一個大的就業池,員工收入多是績效部分大於固定部分。這意味著,不開工、開工了沒有生意或者生意不好時,員工的收入會銳減,導致生活水平下降甚至陷入困難。

  值得注意的是,還有一類歸入服務業的小微企業也受到了較大沖擊。它們是從事研發服務的新創企業,即“0-1”的企業。在創新驅動的大背景下,它們是經濟發展的潛力所在。正常情況下,它們通過接受多輪投資,研發新技術、新模式、新產品或新服務。然而,疫情衝擊導致融資愈發艱難,獲得項目的機會更少,它們自身又基本不產生現金流,困境不難想見。

  面對突如其來的公共衛生事件,人們習慣性地想到加大宏觀經濟政策調控力度,以期對沖經濟下滑。可是,非經濟因素導致內需和外需在短時間內都萎縮了,刺激政策還會如期見效嗎?尤其是當疫情在全球蔓延以後,刺激政策到底要多大規模、多長時間?這些問題很重要,卻都難以回答。

  經過2008年的國際金融危機,人們對大規模刺激及短期政策長期化可能造成的問題並不會太陌生。顯然,應對總供給或總需求衝擊的宏觀經濟政策,不僅會造成一定程度的政策無效,而且將產生不同程度的後遺症。

  針對眼下問題,我們有多個政策選項,但哪個最為緊迫、有效且成本較低?如果上面的判斷,即“低收入者和小企業亟須救助”成立,那麼實施社會救助政策並擴展其外延、加大其力度,就是一個正確的選擇。

  社會救助是國家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功能。一般情況下,社會救助政策是國家、社會對陷入生存困境的人給予財物接濟和生活扶助,以保障其最低生活需要的政策。特殊情況下,社會救助政策對象還應包括企業(主要是小微企業),最低生活需要應擴充為最低生活和生產需要。

  不同於貨幣政策的量化寬鬆和財政政策的政府舉債,社會救助資金來自國家財政預算,屬轉移支付性質,不存在回收問題。更為重要的是,中國經濟基本面是健康的。只要大批有發展潛力的企業存活下來,中低收入群體的信心得以穩住,中國經濟的元氣就會很快得到恢復,並繼續朝著高質量發展的目標前行。

  在已有政策的基礎上,建議根據疫情衝擊的特點,研究實施更大範圍、更大力度的社會救助政策。建議通過特別國債募集的部分資金,向佔總人口30%左右(這個比重和具體標準需經過測算確定)的中低收入群體發放現金津貼,使他們切實感受到黨和政府的特殊關愛。研究也顯示,這一群體的邊際消費傾向高,現金津貼既能夠紓解他們的生活困難,又可以顯著拉動消費。

  同時,鑑於新創企業的特殊性、重要性,在各地政府設立的天使母基金框架下,可設立新創企業或創新項目扶持基金。或者,在國有金融控股公司中另設專項基金,主要用於疫情期間的幫扶紓困。近期,國有天使母基金可適當加大投入力度,帶動民間資本投資信心,緩解新創企業生存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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