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供给侧”改革须克服四种倾向

作者莫开伟中国地方金融研究院研究员

近年,“供给侧”成为经济政策表述中的高频词。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中,就有“释放新需求,创造新供给”措辞。近日,中央领导人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11次会议上和国务院常务会议上,都有强调推进“供给侧”改革表述。

推行“供给侧”改革须克服四种倾向

这一新概念提出,表明中央高层对宏观经济政策形成了新认知,对我国未来经济增长方式将产生深远而重要影响。但在笔者看来,顺利推进“供给侧”改革,须克服重供给轻需求、重数量轻质量、重眼前轻未来、重国外模式轻中国实际等四种倾向:

克服重供给增加轻现实需求倾向,实现经济供给与经济需求新平衡。一切供给行为必须始终围绕客观需求行为变化而变化,不能脱离客观需求现实,或按既定生产供给思路墨守陈规;否则,会导致生产供给新过剩和浪费,重蹈过去粗放经济增长方式覆辙。显然,推行“供给则”改革总体原则是避免“不适销对路”供给现象发生,确保经济总供给与总需求再平衡。应划定重点领域,以实现改革效率最高化,加快淘汰僵尸企业,有效化解过剩产能,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把增强企业活力放在突出位置,坚持基本经济制度,引导好社会心理预期,重视产权保护和知识产权保护,完善商业法制,切实发挥企业家重要作用,着力营造扶商、安商、惠商的良好市场环境。

推行“供给侧”改革须克服四种倾向

克服重供给数量轻供给质量倾向,实现供给数量与供给质量新平衡。这要求对所有新增经济供给进行系统性科学论证,把提高经济供给质量当作唯一追求目标,防止出现低质量经济供给现象,避免影响经济内生活力,给未来经济增长带来新包袱:一是大力进行经济供给科技创新,做好国际国内生产形势研究,抓住最新消费趋势,提供有市场潜力和竞争能力的经济供给,杜绝无效经济供给,促进过剩产能有效化解和产业优化重组升级。二是消除地方保护主义,防止保护落后产能行为,遏制“旧酒新装”等无效经济供给现象再抬头。实施新的经济调控手段,消除大量低效或无效产业占据过多生产资源现象;焕发企业生活活力,拉动正常内需扩张。三是注重投资效益,防止边际效益递减,降低供给成本,帮助企业保持竞争优势,促进企业生产投入产出效益最大化。同时,追求生态环保供给,保护社会资源和环境,避免为扩大生产供给而不顾环境破坏的旧病复发。

克服重现实供给轻未来发展潜力倾向,实现供给现实需求与供给增长潜力新平衡。增加经济新供给应从满足国内生产建设和民众实际消费需求出发,但又不能囿于眼下短期利益,应具有长远战略眼光,制定可持续发展战略。同时,又要增强供给危险意识和风险意识,把每项新增供给现实与未来发展趋势搞清楚,瞄准国内外经济发展趋势,加大生产供给研发力度,做到生产供给既满足社会总需求,注重打造优化供给工程,使扩大生产供给始终符合社会消费倾向;又注重生产供给计划灵活调节和未来发展新变化,保证生产供给有效弹性,最终避免生产供给在未来经济发展中被淘汰出局,充分发挥供给对经济增长贡献潜能。

推行“供给侧”改革须克服四种倾向

克服重国外模式轻中国经济实际倾向,实现中国特色式供给与国外成功模式新融合。“供给侧”与“消费则”对经济增长作用都是相对的,没有包经济“百病”的灵丹妙药。这意味着我国“供给侧”改革,不仅要汲取外国成功经验,更要从中国客观经济现实出发,探索出自己的“供给侧”改革之路,不能照搬国外模式。目前我国与西方取得成功经验国家所处经济背景、政策发挥空间和着力点都不一样。因此,中国“供给侧”改革着力点应对产业经济结构重新进行评估,将“扶优限劣”政策实施到位。同时,继续实施稳健货币政策和积极财政政策,在定向调控生产供给、实施产业经济结构上,实施更多、更灵活操作政策。此外,随着社会老龄化高峰到来,通过政府出资、引入社会资本等形式进一步加大养老服务产业投入,消除养老隐患;并加大投入不断完善社会保障措施,实现社会稳定,为经济稳健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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