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校闹事,老师通知家长来校,学生感觉没面子,当着父母的面跳楼了,老师有责任吗?

上饶微生活自媒体


俗话说得好,天要下雨,娘要嫁人,自己要跳楼自杀谁也拦不住啊。该学生跳楼自杀是一种自发的行为,没有谁被迫压迫或者胁迫他,他造成的后果自然是需要自己承担。

学生在学校跳楼自杀,很多人的第一反应就是去找学校,找老师的责任,因为他们堂而皇之的认为,人是在学校没的,而作为学校当然要负起这个责任。如果你在马路上摔倒骨折了,那你是不是也要去道路部门索要赔偿呢?因为马路是归道路部门管辖的,你是不是有毛病噢?


学生在学校出事了,学校和老师自然也很痛心,好端端的一个学生就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跳楼了,换作谁都会不好受。即使学校和老师没有过错,但是相应的上报,开会,自我检讨,自我检查,安全防控,学生心理安全检查等等一大堆事情还是要做的。说句不好听的话,那个跳楼自杀的学生是很自私的,他的行为已经严重的影响到了学校的正常教学,影响到了老师的上课和生活,一群人要跟在他后面擦屁股。


老师的责任是教书育人,教书给学生传授知识,育人把学生塑造成为一个真正有价值,有理想的人。所以学生在学校中任何的不端行为,老师都会通知家长进行协商教育。叫家长对于学生来说是非常没有面子的事情,所以学生痛恨老师叫家长。但是对于老师来说,叫家长不仅仅是为了让学生老实,更多的是和家长一起探讨如何才能够把孩子教育好。教育不仅仅是老师的事情,同时家庭的教育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这才是老师叫家长真正的目的。

很可惜的是绝大多数的学生都不能够理解老师的苦心,不能够明白家长的苦心。只是一味的认为老师是在针对自己,自己只不过是在学校里小打小闹罢了,就把自己的家长叫到学校来。但其实真正没有面子的是自己的家长,有哪位家长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在学校里好好读书,听老师的话。很多家长到了学校见到了老师都是唯唯诺诺,一副低声下气的样子,看着实属心疼。


现在的孩子自尊心强是一件好事,同时也是一件坏事。若是引导不当,就会发生一些不可控的事情。这就要警醒学校和家庭,除了要重视孩子的学习成绩以外,心理健康的问题同时也应该要重视起来。没有一个好的心理素质,又怎么能搞好学习呢。


大三老学长


在我们这民办学校,前段时间发生了一件比较令人惋惜的事情:

一个学习成绩一直年纪前三名的初二女生跳楼了。

没抢救过来,直接走了。

原因是女孩子的学习成绩一直非常好,

也就是那次考试,不是很好而已。

当然,这只是相对于她以往的成绩来说。

于是,父母狠狠的责备了她。

然后她去了学校之后越来越想不开,最后自己跳楼了。


那个民办学校是住校的。

她父母也是在接到老师电话之后才知道这个悲剧的。

但由于事情是发生在学校,

父母说是学校的责任。向学校要了一笔价格不菲的赔偿。

别问我这么大的事情网上都没报道出来,

我怎么知道的。闺蜜在那个学校初中部当老师,

所以知道的相当详细。


但这件事情,也确实被学校用钱给解决了,政府为了形象也有出面干预。

其实,很多时候,我们应该反思,。

教育不仅仅是学校和老师的事情,

对孩子的抗压能力,家庭教育尤为重要。


佛系妈妈育儿


老少爷们听我没,老师要负责!首先工作不到位,你没了解孩子!家长也要负责,本是孩子的稻草,却成了孩子的推手!我女儿两次碰坏了别人的眼镜,我都做出了赔偿!第一次是那男孩找事,我女儿揍了他 ,眼镜坏了,老师找我,没找她妈妈,我让老婆去处理她没空。后来我去了,看到那个男孩被打的够可以的,老师还再凶我女儿,我说眼镜坏了给赔,接着男孩妈妈来了,拿出眼镜发票来,眼镜720其实换个框就可以的!说我女儿她儿子打的很严重,有留痕又留疤的!老师在面前女儿没说话,后来女儿说是他自己踩的!我告诉老师和其家长,老师欲言又止,家长说谁的错谁承担,本身又是街坊邻居的,我没言语,回家老婆又不同意,我最后借了朋友的钱给这个孩子赔的眼镜!老婆与我闹了好几天,最后对方家长退回眼镜还伤了和气!是我没争这个理,是老师没说清楚,还是孩子有错?我首先想到不要给孩子二次伤害,是那个男孩找事看到被揍的样子不两毛对方还是找事,老师还说对方的不小心碰了女儿一下就揍了很严重等等!看到这个新闻 ,我觉得不要伤害孩子的自尊心,因为他们很脆弱,沟通是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如果我的事情不是老婆参与,我想不会这么复杂的,孩子没事 ,比什么都好!


聚能云务公司


孩子心理承受能力低,娇纵,100%家长责任。

我发现很多孩子爱哭,一哭家长就哄,什么要求都答应,时间久了孩子就会发现一哭就可以得到所有东西,哪天得不到想要的东西就会受不了,就会轻生,社会不可能像你父母一样娇纵你,这些孩子哭很大程度因为家长的反应,我亲眼见过一旦家长不在或者不理他,孩子马上像个没事人一样玩闹,完全是惯的。

父母才是孩子第一任老师,也是终身老师,学校的老师只在几年间一周几节课的时间内接触你的孩子,还是全班几十个孩子,能够做到什么程度,你一个孩子都教不好有什么理由奢求别人能教好?教育是由家长、学校、社会共同构成的。


az2777


这年头,看热闹不嫌事大,学校就是最大的围观场所,每桩事都不乏想看大事的围观者。人在学校,小心为妙,一旦有事,没有哪样事撇得清。

我当班主任老师时出过一桩大事,当时天寒地冻,一男学生在教室里摔炉子,就是提着碳炉转圈,让火势升温加速,一下摔在一女生脸颊上,在眼角上砸了条大口子。

得到消息我当即赶到教室,那个砸人的男同学窝在教室一角打抖,那被砸的女同学血流满面。我一急就对肇事学生说,还不快去把你的家长叫来,说罢就忙着把受伤学生往医院送。

处置安顿好医院的事宜后,天已经擦黑,又有学生跑来对我说,那个男同学根本就没回家,更别说啥通知家长了,说不定已经跑上山了。这时男学生家长也找来学校,说娃儿放学没回家,这就来问一问啥情况。

我当时头一大更急,正要冲着男学生家长发火,一位叫邓田均的老教师把我扯到一边,轻声说了声冷静。我这才意识到自己的态度和方法一定要拿捏得当,否则两方家长和学生都可陷我于不利。

于是我简单介绍了一下情况,让家长到医院查看受伤女学生,安慰好女方家长,耐心等我的消息。另外发动班上学生帮忙找那个肇事同学,找到就告诉他女同学伤情无大碍,就是还好好的活着,然后到哪个好同学家暂住等消息云云。

各种见面的情况都是第二天后开始的,这件事既没惊动学校,我也没陷进去,就是分别走访了两方家长,让两方家长自行商量解决。


山山之妖


学生在校闹事,老师通知家长来校,学生感觉没面子,当着父母的面跳楼了,老师有责任吗?

像这样的问题,可能大家都以为老师有责任,学校和老师得砸锅卖铁,赔个倾家荡产,而且老师也要受处分,甚至直接开除教师队伍。

其实并不是这样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做了详细的责任分成,是老师的责任的,老师一分责任也逃避不了,不是老师的责任的,即使是事件再严重,学校和老师也不会负责任。

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因学生自杀、自伤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发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正当的,无法律责任。

具体归定如下图所示:

然后,我们在反过来看此事件的起因和经过:学生在校闹事,老师通知家长来校,学生感觉没面子,当着父母的面跳楼了。那么我们来分析此事,学校老师有没有行为不当或违规的行为。

一、学生在校闹事,起因在学生身上,老师通知家长来校,说明老师并没有对学生进行体罚或不当批评,而是想让家长来协助解决或者管教自己的孩子。可见老师在教育学生问题上,虽然很无能,但却没有做出违规的行为来。

二、学生感觉没面子,当着父母的面跳楼了。那么意味着,学生已经交由家长来监管,家长没有及时疏导并制止孩子的过激行为,造成此悲剧发生,老师如果不在场的话,老师无责任,如果老师也在场的话,老师负监管不利的次要作用,因为家长是孩子的第一监护人,因此在父母都在的情况下,老师即使在场,也负相当小的责任,或者不负责任。这要依事件发生的细节请司法部门介入进一步进行界定。

但是,从目前相关事件的处理案例来看,因老师批评学生,而造成学生跳楼的,如果学生已是初中学生,已经对自己的生命安全有自我保护的意识,而如果无视自己的生命安全而自行跳楼的话,那么学生将负70%的责任,老师有批评教育学生的权利,但是因没有预见学生的过激行为,因此要负一定的责任,但最多只负30%的责任,而此事件中,学生已经交由父母身边,因此,即使是老师批评不当造成学生情绪过激的话,那么老师和家长的责任因各自承担一半,也就是最多学校和老师承担15%的责任。

综上所述,目前学生的行为过激的越来越多,一不顺心就离家出走、自杀、自残,这让老师对学生的管理和教育难上加难,生怕一不小心就引爆一个“定时炸弹”,所以教师教育起学生来如履薄冰,幸好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师在教育学生时一定要依法从教,千万不可以做违规的事,学生在学校做出过激行为,即使老师已经没有惩戒权,那么第一时间通知家长是没有错的。虽然我们谁也不希望看到学生受伤害的行为,但只要不是老师伤害了学生,那么一切就交由法律处理吧。


指尖教育帝国


先给大家说个笑话:

1、课堂上,某学生请假去厕所,老师说:下课时间为什么不把自己的事料理完,不准假。结果学生尿裤子,家长告教育局,老师受到处分。

2、课堂上,某学生请假去厕所,老师同意去了,学生在厕所摔了,家长告教育局,老师受到处分。

3、课堂上,学生请假去厕所,老师说:班长陪着去吧。班长家长告教育局,“耽误我孩子上课”。老师受处分。

4、课堂上,学生请假去厕所,老师陪着去了,全体家长联名告教育局,耽误我们孩子上课,老师受处分。

5、课堂上,学生请假去厕所,老师带着全体学生陪着去,全体家长告教育局,老师被开除。

请问:你是老师,怎么办?

回到事件本身,注意几个关键词:“学生闹事”、“请家长”、“学生跳楼”!

学生跳楼,这是一件令人悲哀的事情!这是谁都不愿意看到的事情!最好是孩子不要有事,但愿这种悲剧永远都不要发生。

那么,老师要担责任吗?

从那三个关键词来看,老师请家长来学校协助处理,也是无奈之举。正如开头的笑话一样,但凡老师能够处理的,谁又愿意麻烦别人呢?还兴师动众的请家长!

学生闹事、请家长,说明老师已经无法独立处理这件事了。如果他硬要出头来处理,估计出了事情,他是真的逃不了干系的!

现在教育学生,需要小心又小心,你不知道学生的玻璃心何时就会碎掉!你更不知道学生家长什么时候,会冲进学校找你问罪?!

唯一能做的就是请学生家长来,共同处理教育难题。如果不请,学生家长会摆出一套又一套的“教育理论”来训斥老师!那时候,不是你的错也是你的错!

“当着所有人的面跳下去”,说明老师所做,并无不当。老师能做的就是赶紧组织救援、报警、报告领导!

其实,这些悲剧本来是可以避免的。但是,由于老师动辄就被追责,老师是被“追责”追怕了!根本就不敢管、不敢做工作!

最后说一句招骂的话:过度保护,反而无法保护!


姑苏讲堂


有啊,这个必须有,老师必须负责任。学生面子事儿大,怎么能动不动叫家长呢,这下好了,闹出人命来了吧。不赔个百八千万的怎么行呢。

学生在校闹事,作为老师第一时间不应该是叫家长,而是要首先慰问一下学生,看看学生受伤了没有,有没有受到其它同学的欺负,如果有的话老师最好帮忙把这个吃的亏给学生讨回来。如果是发生打架斗殴受伤的话,老师应该带领其它学生打回来,以便给这个学生出出气,同时把面子找回来。

学生闹事之后,老师切记一定不要叫家长,不能把气氛搞的那么尴尬,难道老师和学生之间连基本的信任都没有了吗?老师应当立即上前做好思想工作,安抚其情绪,最好再到学校小卖部买上一包烟,让学生抽一抽解解闷,同时还不要忘了买点小零食和饮料,因为学生闹事肯定要花费力气,丧失一些元气,所以老师要及时做好后勤保障,如果条件允许的话,老师最好放学后请学生吃个饭,饭后再一起泡个澡做个大保健之类的,以帮助学生更好的调节一下受伤的心情和思绪。


元芳有看法


我是一位高中学生,我想从学生的角度说说我的看法。这是我第一次发表评论。以下仅代表个人观点,不认同的可以指出我的错误,我会虚心听取。欢迎平静的辩论但不会和任何人吵架。谢谢。

首先,我看到很多人评论说现在的孩子太娇生惯养,以至于承受不了挫折,一点刺激就要以伤害自己为代价而换来自尊与想要得到的结果。以生命来向大人示威、威胁,这是孩子的愚蠢与任性,毋庸置疑。

但是,任何事情都具有其两面性与复杂性。我们作为置身事外的“评论者”,当然可以各抒己见,站在道德的最高点对现象进行批判。但是,我们对于整个事件的了解却仅限于新闻报道中那短短的几行字。如关键点“学生闹事”,单是“闹事”一词就可以引发读者的无限猜想。可是,这“闹事”的背后就真的那么简单好理解吗?这期间的起因,经过,结果,具体的细节,为什么要闹事?和闹事对象发生过什么事情,怎么闹事的?怎么告终的?等等等等,我们都不知道。

我们所能看到的,仅仅是事件的表象。噢,学生闹事了,要请家长了,学生受不了,觉得没自尊,学生跳楼了。最后抛出一个问题:老师应该负责吗?

这是一个何其简单的提问流程!简单到让我怀疑:读者如何能通过这一星半点的信息来做出合理评论呢?如果要对这种事情进行辩驳,那有许许多多的方向性和角度可以讨论:为何学生如此轻易得会觉得没自尊?仅仅因为娇生惯养?

为何觉得没自尊了就马上选择跳楼自杀?其中孩子的价值取向是不是很有问题?

又是什么导致孩子形成了这种“生命还没有微小的自尊心重要”的价值观?

孩子的成长过程中是如何树立起自己的三观的?为何会一直往错误的方向走去已至于促成现在这种悲剧?

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父母扮演的又是怎样一种角色?他们对孩子人格的塑造付出了多少?为何没能悬崖勒马?为何任由孩子往错误的方向奔去而无法阻拦?

等等等等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很多。

也许有的人会说:我孩子就是那样,不听我的,教育都教育不了。

我想说:那不完全是孩子的错。

孩子终归是父母的影子,父母的镜子。今天体现在孩子身上的一切,某种意义上可以说都是父母一手造成的。诚然,也有孩子后天学坏,受外界环境影响的例子,但这无论如何不是根本原因。根本在于:一个童年受到关爱,被良好教育,被父母以正确方式引导的人,是有能力克服诱惑,拒绝向坏处靠拢的。

有因,必有果。孩子所做出的行为,家长要负一半甚至更多的责任,没有一个孩子愿意拒绝阳光,而自甘堕落的。除非他们缺爱,缺乏自己幼时应有的教育,缺乏父母以身作则和一言一行之间潜移默化的影响。其实,在批判孩子的同时,也就是在批判大人自己。

最后,回到开头的问题。老师该不该负责?

于理:不该。我不知道法律上对此的明确规定,但按理来说,老师并无负责的必要。不过学生出事了,一般来说学校都会追究其教师责任,这个就不是我们可以决定的了。

于情:我真的无法判断。

‌信息量真的太少了,我不想做兀自妄下定义的判断。

孩子在被告知请家长时是怎样的一种状况?

当时气氛如何?老师是何种语气?是不是有几十双同学的眼睛都在紧紧地盯着?

对话的内容是什么?学生有没有反抗?是否有认为老师不会相信自己且父母不会管其中细节只会出手打人的绝望而放弃了自我解释?

那个被她闹事的对象是否受到了合理的教育还是在一旁看着自己将被请家长而窃喜?(毕竟有问题肯定不只是单方面的问题,两人之间或多人之间产生矛盾,一定是每一个人都有其相应的责任)

在说服学生请家长之前,老师有没有为了让学生“乖乖就范”而说出过什么过激的言语?

‌以上种种关键的判断细节我都不知道,所以根本无法做出判断,何况上述一堆都还是我自己臆想出来的。

最后的最后,我只想说:逝者已逝,逝者安息。

无论这是一场怎样的闹剧,其结局失去的是一位少女的本该属于最灿烂时期的生命。

我们这些事外之人,怎样也无法真正地对他人感同身受,我们也没有承受到她身边爱她的人的任何一点悲伤。

我们只能是在评论。

评论,然后下定义,然后批判。我们一直站在道德的至高点处,审视一切。

但我们却看到的太少,想说的太多,定义的过快。

人已经离开,如今我们更应该做的,是反思,是醒悟,是努力:——不要让更多的悲剧发生了!


涅槃之雨


如果老师背负了全部的责任,那孩子能够活过来,我觉得老师会毫不犹豫的背负全部的责任!

如果这世间有一种后悔药,不论它价格多么昂贵,老师倾其所有也要购买,换回孩子鲜活的生命,老师只要你好好活着!

可是如果也只是如果,失去的,发生了的事情永远也追不回来,挽救不了了。

痛定思痛,谁该为这孩子负责,谁又负的了这责任。失去孩子的家长痛彻心扉,我们理解,难道老师的心里就没有任何伤痛吗?一辈子都不会走出来的阴影。难道自己真的做错了吗?作为老师学生犯了错,就不该管教吗?可是管教的后果是这样的,老师宁可自己当初选择不闻不问,也换孩子一条生命,即使做个不负责任的老师,睁一眼闭一眼做个糊涂老师,也好过这样清楚的煎熬自己的良心。


我初入教育行业时,同办公室有个快要退休的老教师,他经常给我们讲他们老家一个私塾老先生的故事。


那是个很严厉的老先生。不听话,背不过书的,拿着大戒尺狠狠的打手心。孩子们手心被打的肿的老高,回家都不敢跟父母说,说了会有另一顿毒打等着呢。

有一回,一家的孩子被老师打了,他害怕老师,说什么也不去上学。孩子父亲就追着他打,孩子跑到井边说,如果再逼自己上学,就跳下去。父亲说你跳下去也得去上学。孩子“扑腾”就跳下去了。那孩子父亲也跳下去,在周围人的帮助下把孩子捞上来,打了一顿,又给塞学校去了。后来那孩子出人头地了。回来感谢先生和父亲对自己的严格要求。私塾老先生也赢得了大家的尊重。

我的老同事说,你看看现在的孩子打不得了,世道变了,哎……

又过去了很多年现在的孩子是打不得说不得,学生犯了错,老师不敢管,就怕孩子一个想不开,自杀了,老师的责任就大了。就算没有老师的责任,自己班里的学生出事了,老师的心里会难过一辈子的,没人去同情老师,就会责骂老师。

现在我们老师们管教孩子战战兢兢的。我新分的小同事,因为班里有个男孩实在调皮,天天惹是生非,学生们天天给他告状,同事就拿小木棍打了那男孩子的手,我估计因为小同事气愤使劲可能略大点。手给打红了,放学时,其他学生还一起给家长说那孩子挨打了,可能孩子家长面子上也搁不住了,在看到小手打红了。就说了一定去告我的同事。

同事觉得我是知心大姐,打电话咨询我咋处理。我说赶紧联系班主任,找学生家庭住址,然后带礼品去他家赔礼道歉去,不管你的初衷是咋样,现在打学生就是体罚学生,体罚学生没人给你撑腰,哪级领导都会向着家长说话。

后来事情解决后,小同事说,她打算报考其他行业了,(公务员)这行业她觉得实在没啥意思。

哎,我都不知道我该组织什么语言来劝慰她!

为了不背负自己背负不起的责任,老师们开始捧着你的孩子,有一种爱叫“捧杀”大家都知道吧!难道非要把老师逼到那种程度才甘心吗?


友友们说说,怎样的老师在你们眼里才算是合格称职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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