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知識課|每個家庭的必需險——重疾險篇

關於重疾險,是目前個人風險保障體系內最重要的一環。目前市場可以選擇的重疾險種類很多,有單次賠付和多次賠付,也有做了疾病分層、帶輕症疾病甚至中症疾病的,還有保1年、保定期甚至保終身的,更有不帶返保額身故責任的純重疾險和帶返保額身故責任的提前給付型重疾險。

重疾險種類繁多,什麼時候要,該買什麼樣的?就已經難倒一批人了。

有些時候不是我們抗拒保險,只是在想買的瞬間,暈頭轉向,無從下手。不禁仰天長嘆:“怎麼有這麼多的選擇和分類~ 買個保險怎麼那麼難~!”

所以本期Anne帶大家來了解每個家庭的必需險—— 重疾險

保險知識課|每個家庭的必需險——重疾險篇



重疾險到底是如何幫助我們轉移風險的?你對重疾險的理解是否透徹呢?重疾險該怎麼配置?配置重疾險會有哪些常見問題和誤區?

今天我們在一起來尋求答案。

保險知識課

本期主題:【重疾險】


保險知識課|每個家庭的必需險——重疾險篇


什麼是【重疾險】?

重大疾病險,是指當被保險人患保單指定的重大疾病,或者說達到條款中約定的條件後,保險人按合同約定定額支付保險金的保險。也可以簡單理解為重疾險保障的是“大病”,“罹患”列表內的重疾就給賠,如惡性腫瘤、心肌梗死、腦溢血等。

我們先來看下重疾定義的基本框架:


保險知識課|每個家庭的必需險——重疾險篇


根據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產品監管要求,重疾產品的保險產品必須按中國保險行業協會與中國醫師協會的重疾定義提供這6種保障:惡性腫瘤、急性心肌梗塞、腦中風後遺症、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幹細胞移植術、冠狀動脈搭橋術和終末期腎病這6種核心重疾。

只有保障了這6種核心重疾的產品才能被命名為“XX重大疾病保險”,防止重疾險產品華而不實。這6種重疾在所有人罹患重疾中佔比達到80%以上。

而25種重疾,則是在上述6種重疾的基礎上,又增加了19種重疾。在所有人罹患重疾中的比例達到95%以上,可以說幾乎涵蓋了所有高發重疾。

必須強調的是,這25種是保險行業協會和中國醫師協會統一制定的,並不是保險公司。

重疾險的種類有哪些?

重疾險的分類一般來說,常遇到的有以下三種形式:

1、按照保險期限劃分,有定期和終身兩類:

定期重大疾病保險為被保險人在固定的期間內提供保障。固定期間可以按年數確定(如10年),也可以按被保險人年齡確定(如保障至70歲)。

終身重大疾病保險為被保險人提供終身的保障。終身重大疾病保險產品一般都含有身故保險責任,費率相對比較高。

2、按照給付形式劃分,有單次賠付和多次賠付。

大部分重疾險都是單次賠付的,重疾賠付一次合同就結束了。多次賠付重疾險賠付一次後合同仍然有效,符合條件還能獲得多次賠付。

3、按照返還形式來分為消費型和返還型。前者沒有任何資金返還,後者則帶有一定儲蓄性質。



重疾險的基本配置思路

  • 配置思路一先大人後小孩。

配置保險有個非常重要的原則,那就是“先大人、後小孩”。大家一定一定不要本末倒置了。

買保險主要是轉移未來20年或30年內的大風險,而作為經濟支柱,家庭負擔比較重,上有老下有小。還有房貸車車貸等債務,如果這些年內出事,對整個家庭的打擊可能是致命的。所以買保險一定要先保經濟支柱,先大人後小孩。大人有了保障才是對孩子最大的保障,病了保險公司給錢治病,積蓄還在不會影響生活,孩子有錢能繼續好好的生活,把財務狀況保障住了,然後給孩子一個很好的環境成長,這才是對孩子最大的責任。

不是說孩子不需要保險,而是要先考慮大人、特別是家庭支柱的基礎保障,再根據預算給寶寶配置。要相信,未來會出更好的保險產品,同時更要相信,自己的孩子成年後能獨立能賺錢。

  • 配置思路二先保障,後理財

保險的本質是轉移風險,所以一般很少會建議通過保險來進行理財的,畢竟保險理財的收益也不高。配置保險得先考慮配置的意義,為什麼需要配置,配置了能覆蓋哪些風險?

理財型的保險,那些什麼分紅險、教育金、返這返那之類的基本都是這一類。這類產品不是標準意義上的保障產品,而是理財附加了保障。很多人買到的或者接觸到的很多都是這種又保障又理財的產品,這是因為很多人都沒有明白保險的意義,也沒有心思去算算對比對比,所以被忽悠了。其實這類型的產品並不划算。貴而且並沒有發揮保險的意義。在購買第一份保險產品是千萬不能賣這種保險產品。

從專業的角度分析,理財型的保險相比純保障保險的性價比不高,同樣的保額要貴很多,最麻煩的是很多人為了同樣價格卻降了保額,導致保額完全不夠用。而且大部分所交的保費拿去其他理財也比保險公司給你那點利息收益多不少。大家喜歡返還的想法可能跟中國保險行業的發展源頭有關係,中國的保險行業是從養老保險發展起來的,大家對保險最開始的認識是,國企事業單位給員工交點錢然後可以領退休金了。所以 “返還”這個烙印一開始就打在保險這2個字上面,也是大多數老一輩的保險認識。但保險發展到今天,我們一定要更新這個認知,保險購買有一個原則是“先保障,後理財” ,而且純保障的保險是可以單獨買到的,所以在家庭整體保障不齊全的狀況下,我們不建議買這種“理財”類保險。

  • 配置思路三:做足保額

買重疾保險建議一定要買夠保額。

根據常發重疾目前的治療費用平均22.4W,重疾保額一般至少需有30w保額,這還僅僅考慮的是治療費用,若考慮康復費用和收入補償,加上通貨膨脹,一般建議至少需考慮50w+保額

買保險的意義是預防不確定性的大風險,這個不確定是不知道這個風險是明天發生,還是10年、30年後發生,還是更久。所以保險的意義在於我們買到一個確定性的結果,也就是說我確定某段時期內,發生某種大風險,我能獲得確定性的賠付經濟補償,讓家庭渡過這個坎。

重疾的保障時間雖然越長越好,但是考慮到考慮家庭經濟能力,經濟壓力大選擇終身重疾,就會因為貴影響保額。所以這個保障又變成確定但不足以應對風險,實際上還是不確定能否渡過那個坎。所以保障時間和保障額度是需要平衡考慮的,要結合家庭年收入,做到合適就好。如果收入情況不理想或預算不足,則寧可選擇投保定期重疾險做足保額,也不可因為選擇終身險而降低保額,這點基本配置原則希望大家切記!


購買重疾險的常見問題

  1. 關於一年期的重疾險

一般不建議購買一年期的重疾險。一年期的重疾險就是一種營銷手段而已,是保險公司的純利潤來的。首先,一個正常人,一年之內發生重疾的可能性基本沒有,那但是如果你這一年之內發生什麼身體狀況的話,第二年可能就買不了保險了,這個時候因為身體原因拒保是順理成章的。而且一年期的產品都不保證續保,隨時可能因為停售、歷史理賠情況等各種原因而不能買。最壞的情況就是:續保了好幾年一年期的,一直沒得病,到身體出現一些亞健康了,保險也買不了了,這時候是完全沒有保障的。

再者,一年期的保險每年都要繳費,而且每年的費用都會上漲,以後再買甚至會出現保費倒掛的現象。而對比長期重疾險,長期都有保障,不會因為健康原因和產品停售沒有保障,而且一般是交20年,每年費用固定,總體算下來價格更划算。

所以,比較穩妥的配置邏輯是以定期重疾或終身重疾作為主要保障,在搭配一年期的重疾險作為補充。

2、保多久?定期 or 長期?

選擇保險期間,其實是要在自己的預算範圍內,選擇一個能滿足自己保險需求的。那麼不同的保險期間,分別能滿足什麼樣的需求,該怎麼選擇呢?我們來看一下。

A、保20年/30年:優先解決人生責任較重時期的風險,但可能會造成後續保障缺失選擇短保險期間,保費便宜,交費壓力小,適合剛工作不久的年輕人,用較低的保費獲得充分的保障,也不會造成太大負擔。隨著收入的增加,後續還可以再補充一份保險期間更長的保險。還有一些人,處在人生責任比較重的時期,需要照顧家庭、贍養父母,要有高額的重疾保障應對重疾風險。但家庭日常開支大,需要控制預算。也可以考慮長短結合的方式,買一份長期的保險,再選擇短保險期間,保證在人生責任最重的時期,能夠有足夠的保額。

選擇保20年/30年,保險到期後需要再買一份保險,但這時可能會因為年齡增加,出現健康問題,無法通過健康告知而買不了重疾保險。因此,選擇短保險期間,一定要注意及時補充保障。

B、保到70週歲:解決了主要人生階段的重疾風險。如果覺得保20年、30年太短,保終身又很貴,保至70週歲是個不錯的選擇。據2018年政府工作報告,我國人口的平均預期壽命是76.7歲,選擇保到70歲,基本覆蓋了主要人生階段的風險。而且到了70歲,孩子都已成家立業,不需要操心他們的教育、生活等,人生責任基本履行完畢。所以,保到70歲基本能滿足重疾保障的需求。70歲之後,雖然沒有了重疾保障,萬一患重疾,家庭積蓄也能支撐疾病治療,不會給家庭生活造成太大的負擔。

C、保終身:保障時間最久、最安心,但保費也是最貴的。保終身的重疾保險當然是更無憂的選擇。一是,隨著年齡的增加,重大疾病的發生率更高,保終身能夠覆蓋疾病發生率最高的年齡段,更安心。二是,終身重疾保險能一直保障到被保險人身故,只要按時交納保費,保障就不會中斷。

但因為年齡越大,重疾發病率越高,終身重疾保險的保費是最貴的。預算比較充裕的情況下,可以選擇保終身。

3、 輕症是必須的嗎?

重疾中的輕症不是必須的。重疾險對每個人來說都是必須的一個保障,但是附加輕症後無疑保費會增加,具體要視家庭經濟狀況而定。輕症多數並不能嚴重威脅人的生命,不一定像重疾那樣要最好的治療,也並不一定會對人的財務狀況做出重大影響(治療費用一般人咬咬牙也能承擔)。我認為只有在增量費率最合理的情況下才需要考慮這部分保障。經濟環境好的家庭可以做更好的保障,經濟壓力大的家庭優先做好基礎的保障,(重疾做足保額才是關鍵)。

保障的疾病數是不是越多越好?

剛才說了保險行業協會的重疾定義只規定了25種,不過很多公司甚至有產品會提供多達100種疾病的保障。但是國人一輩子可能患重大疾病的種類其實不多,上述6種佔據超過80%概率,如果擴展到保監定義的25種,佔比更高達95%。遇到超過行業25種重疾之外的其他重疾概率實在是微乎其微,保險公司推出這種產品更多是出於增加噱頭,有些紀斌甚至連名字都沒有聽過,發生的概率是微乎其微,為這些內容多支付風度哦的保費,是在是不划算。若是盲目追求保障更多的疾病種類,超出預算而削減保額是不明智的。其實,換個思路思考下,放棄噱頭型重疾險,將省下來的錢買住院醫療險,用它可以補充重疾險沒有覆蓋到的疾病,形成互補,使保障更全面,不是更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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