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王爺是什麼級別,負責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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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王爺在歷代的地位和權力是不大一樣的!在秦統一六國前,王是指君王,當時各個諸侯國的國君基本都稱王,乃一國之統治者,地位和權力極大!秦滅六國後始皇開始稱帝,推行郡縣制,廢除了王的稱號!秦朝末年,各地農民起義,領導者大多各自稱王,楚王項羽、漢王劉邦等等!劉邦為了打敗項羽聯合其他諸王,稱帝后也承認了當初這些王也冊封了幾個有功之臣為王,韓信就被封為齊王!當然這些王最後都被鎮壓減除了!劉邦也就直接乘勢發了條類似現在憲法的法律:異性為王,天下共擊之!從此後王基本都是皇家血脈為之!

漢朝建立後推行郡縣制和分封制相結合!皇帝的兒子到一定年齡就會被封王分封道全國各地!而漢朝的王權力也是歷朝歷代中極大的。漢朝的王可以有自己的地盤有自己的軍隊稅收也大多自用,也有自己的軍工廠甚至可以自己發行貨幣自鑄銅錢!基本上經濟、軍事、政務都是獨立的!所以漢代的王實力很強,強到動不動就造反!整個漢代也是深受其害!漢景帝時期的七國之亂就是一個寫照!

到了唐宋時期的王爺大部分權力已經被收歸國家!王爺的稱呼基本是一個身份的象徵!身份尊貴,福利待遇好!基本沒有可以和中央叫板的實力了!一直到明朝前期又迎來王權的一個小高潮!朱元璋建立明朝後害怕勳貴們權力太大,不大信任他們,所以學漢代那樣除了皇位繼承人其他都分封為王到全國各地鎮守!各王都有封地有兵權掌握一定的軍隊實力!當時王爺的權力也是很大的!也為燕王朱棣後來謀反提供了條件!明朝中後期朱棣之後害怕以後的王爺也像他一樣有樣學樣!就極大的限制了王爺們的權力!除了提供住房和工資待遇外也就剩一個名頭了!不得聖旨不得離開封地!有地方的文武官員監管!這些王爺基本也就屬於混吃等死!一些不大受皇上待見的王爺還不如一個實權官員!

清朝的王爺們又是一個比較特別的群體了!清朝的皇族子嗣們一般都是需要建立功績才會被封王的!也有世襲的,但世襲的如果沒有什麼功績也就是身份尊貴!而有能力有功績的王爺一般會在朝廷裡當個一官半職!比朝廷大臣也就多了一個王爺爵位,人前顯貴!權力方面也就跟朝廷官員們差不多了!辛亥革命後中國推翻了封建王朝,從此再無王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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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爵位制度中,王爵作為最尊貴的一級,自兩漢時期開始一直延續到了清末。不過,嚴格來說,傳統意義上的王爵其實直到魏晉之後才開始出現,兩漢時期的王爵並未納入爵位制度,而只是作為諸侯國王存在。當然,王爺的權力,各個時期也略有不同。

古代的王爺是什麼級別?

秦朝以前,“王”乃是對諸侯和周天子的稱呼,秦始皇統一六國後,廢除分封制,轉而推行商鞅變法後的“二十等爵位制”,“王”爵曾一度消失。直到西漢建立之後,漢高祖劉邦推行“郡國制”,於各地分封諸侯王,“王”爵這才重新出現。

西漢初年,劉邦分封七大諸侯國、八大異姓王(燕王臧荼被殺後盧綰繼任),在異姓諸侯先後被滅後,劉邦又分封兄弟、皇子九大劉姓諸侯王,並於眾臣盟誓“非劉姓不王”,史稱“白馬之盟”。不過,此時的諸侯王雖然也是王爵,但卻是超脫於漢朝“二十等爵位制”之外的存在,而並非傳統意義上的王爺,東漢基本延續了這一制度,當然漢末的曹操算是個例外。

從魏晉時期開始,傳統意義上的王爺才開始出現,王爵開始被分為親王和郡王兩級,目前記載最早的郡王,便是晉武帝分封的東莞郡王司馬永祚。此後,這一制度得以延續,其中親王主要由皇帝的兄弟和兒子充任,而郡王則由親王無法繼承爵位的其他兒子充任,當然文臣武將被分封郡王者也大有人在。

親王與郡王最為直觀的區別,便在於封號字數的不同,一般情況下,親王均為“一字王”,除清朝以寓意美好的形容詞為封號外,多以春秋時期的國名為封號,尤以“秦、晉、齊、楚”四個封號最為尊貴,之後則是“魯、趙、魏、梁、燕、代、陳、韓、宋、吳、越”等,同時也有以省、州名作為封號的。

郡王封號,則大多以古郡名為封號,例如“常山王、長沙王、中山王、定陶王、渤海王、成都王”等,常山、長沙、中山、定陶、渤海、成都這些都是郡的名稱。

關於王爺的地位,兩漢時期的諸侯王權力極大,雖然“推恩令”後諸侯王權勢被削弱,但其仍然是諸侯國皇帝般的存在。魏晉以後,一般情況下,親王一般為正一品,位在三公之上,而郡王則為從一品,位在三公之下。

古代王爺都有哪些權力?

作為爵位中最為尊貴者,王爺的權力和職責實際上每個時期都略有不同,而從總體趨勢來看,隨著時間的推移,其權力呈現遞減的趨勢。

△西漢九大同姓王

1、兩漢時期。正如前文所說,兩漢時期的“王爺”,實際上就是封國的皇帝,與周朝時期分封制下的諸侯國權力幾乎沒有什麼分別。這些諸侯王,不僅擁有獨立的軍權,且財權和治權同樣是獨立成系統的。即使漢武帝推行“推恩令”以後,諸侯王的封地開始銳減,但其權力卻始終沒有發生變化,只是侯國的權力被嚴重限制而已。光武帝建立東漢之後,同樣分封諸子為王,不過與西漢的諸侯王不同,此時的諸侯王權力已經大為縮水,除了保留一定的治權和財權之外,並無其他實權,但相較於後世的閒散王爺來說,權力仍然較大。

△西晉諸王

2、魏晉時期。曹丕篡漢建魏後,雖然也將宗室分封為王,但對其權力卻限制極為嚴格,不僅收回了其治權和兵權,更是連行動都受到限制,比後世的閒散王爺還要慘。直到司馬炎建立西晉之後,才再度大肆分封宗室為王,同時為了防止地方豪強勢力的擴張,司馬炎又制定了王國置軍制度,王爺可以根據封國大小統率不同數量的軍隊,但此時的諸王仍然沒有治權。直到後來讓諸王出任地方都督,這才使得他們擁有了一定行政權力,後來則又允許諸王於封地自行設立官員,收取封國租稅,結果使得這些王爺徹底成為了實權藩王,這為後來的“八王之亂”埋下了伏筆。

3、隋唐時期。到了隋唐時期,王爺的權力徹底縮水,徹底喪失了治權、財權和兵權,雖然仍分封於各地,但只保留有一定食邑。以唐朝為例,唐朝親王可封食邑八百戶,但也有加封至一千戶乃至兩千戶的特例,例如荊王李元景於永徽初加封至1500戶,梁王李忠賜實封2000戶。公主則為食邑三百戶,長公主加三百戶。不過,隋唐時期的王爺卻可以兼任其他職位,例如隋朝蜀王楊秀便曾擔任益州刺史、益州總管,負責都督二十四州諸軍事。

4、兩宋時期。宋朝宗室可以說是較為奇葩的一個存在,雖然也有獲封親王者,但很多卻不能世襲,且虛封不就國,也就是說宋朝的王爺雖然有封號,但實際上並沒有封地。朝廷為宗室制定了相應等級的待遇,被集中供養於京城之中,其中太祖子弟被養在南京應天府,魏王子弟被養在西京河南府,太宗子弟被養在東京汴梁,南宋時期則大多被養於京城之中。

5、元朝時期。到了元朝時期,王爺們的好日子又來了,權勢相當的大。此時的王爺再度擁有了封國,不僅掌握著封地內的軍政、課稅、司法,甚至連死刑判決權也在手中,不過這種封地大多集中於蒙古,除了四大汗國和直屬大汗的中央兀魯思之外,其餘的土地均歸屬了元朝的王爺們。此外,從窩闊臺征服華北開始,元朝便多次給王爺們分封漢地食邑,不過這些食邑王爺們平時並不插手,只是交由達魯花赤監管。

6、明朝時期。明朝宗室的權力大致可分為兩個階段,以永樂皇帝為分界線。洪武年間,為了消滅北元殘餘勢力,鞏固大明統治,朱元璋分封諸子為王,且允許設置三衛兵馬,同時對於轄地的官員同樣有監管的權力,不過並沒有財權,也沒有了食邑,而是由朝廷按照洪武朝制定的待遇定期撥付資金。永樂朝以後,王爺們的兵權被收回,也失去了對轄區官員的監管權力,變成了只由朝廷供養的閒散王爺。

7、清朝時期。清朝的王爺與其他朝代不僅封號不同,等級也有所差別,在清朝十四等爵位之中,和碩親王為第一等,而多羅郡王則為第三等(其他朝代郡王為第二等)。清朝的王爺待遇與明朝大致相似,主要由朝廷供養,但卻不再就藩於各地,而是大多散居於京城(清初的吳三桂等藩王除外)。不過,由於清朝特殊的八旗制度,清朝的王爺雖不再有實權,卻可以不同程度的參與朝政。而到了清朝末期的“預備立憲”中,清朝廢除軍機處,實行責任內閣制,其中多有王爺擔任內閣成員,從而得以直接參與朝政。

如上所述,雖然歷朝歷代的王爺權力各有不同,但從兩漢時期的實權藩王,到隋唐時期僅保留食邑,再到明清時期的閒散王爺,隨著時間的流失,顯然中間也曾出現反覆,但總體呈現出遞減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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籠統的來說共有26個級別。王爺是一個爵位,分成兩等:親王

郡王。親王只封授給皇帝的兒子和近親,郡王則封授給功臣,附屬國君。親王等級高於郡王。

正一品:攝政王,一般是由皇帝的親族或者戚族擔任。暫代暫時因為別的原因而不能理政的皇帝處理政務。

史上著名的攝政王有周公、王莽、多爾袞、愛新覺羅·載灃

弊端是很容易蛻變為兄終弟及,將皇位留給自己的後代,而不是皇帝的子孫。

從一品:聖王爺(皇太后兒子)

側一品:尊王爺(皇太后兒子)

正二品:晉王爺

從二品:御王爺

側二品:王爺

正三品:固倫尊親王

從三品:和碩尊親王

側三品:恭賢尊親王

正四品:固倫親王

從四品:和碩親王

側四品:恭賢親王

正五品:晉鍁親王

從五品:銘欽親王

側五品:賢怡親王

正六品:恭親王

從六品:仁親王

側六品:宣親王

正七品:穆親王

從七品:莊親王

側七品:景親王

正八品:孝親王

從八品:睿親王

側六品:賢親王

正六品:怡親王

從六品:親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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