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唐山市信用辦發佈關於印發《唐山市失信被執行人聯合懲戒措施—事項清單》的通知,詳情如下:
重點提要
市政協
懲戒措施:失信被執行人為個人的,換屆時,不再繼續提名市政協委員
市委組織部(市公務員局)
懲戒措施:失信被執行人為個人的,限制其擔任國有獨資公司、國有資本控股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國有資本參股公司有股權方派出或推薦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已擔任相關職務的,按照有關程序依法免去其職務
限制招錄(聘)失信被執行人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職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確定為失信被執行人的,失信情況應作為其評先、評優、晉職晉級的參考
市軍分區政治部
懲戒措施:失信被執行人為個人的,將其失信情況作為入伍服役和現役、預備役軍官評先、評優、晉職晉級的重要參考
市教育局
懲戒措施:限制失信被執行人和被執行人的法定代表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實際控制人以其財產支付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市公安局
懲戒措施:依法查詢失信被執行人身份、出入境證件信息及車輛信息,協助查封、扣押失信被執行人名下的車輛,協助查找、控制下落不明的失信被執行人,限制失信被執行人出境
限制失信被執行人及失信執行人的法定代表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實際控制人住宿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及其他高等級、高消費賓館、酒店;限制在夜總會、高爾夫球場消費
市民政局
懲戒措施:協助查詢失信被執行人的婚姻登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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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唐山市失信被執行人聯合懲戒措施-事項清單(雙擊藍色標題可下載高清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