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專程過來處理此案,就是為了做到公平公正”

“最高檢專程過來處理此案,就是為了做到公平公正”

“你們吃過早飯沒有,穿的暖不暖和?”“我們吃過了,穿的可暖和……”11月27日上午,河南鄭州的最高氣溫下降到了個位數。然而,設在鄭州市檢察院的孫某刑事申訴案聽證會現場卻暖意融融。專程趕到鄭州市檢察院主持聽證會的最高檢副檢察長陳國慶在聽證會前見到申訴人孫某及其母親王某時,關切地問。

中肯的提問,明確的回答,委屈的淚水,欣慰的微笑,整場聽證會讓這些元素交織在了一起,記者用自己的親身體驗告訴讀者:這是一場高質量的聽證會。

一件歷時七年的陳案

要了解這起刑事申訴案的來龍去脈,需要從7年多前發生在河南省中牟縣的一起刑事案件說起。

2013年4月14日20時許,張某與時年22歲的孫某等人在中牟縣一小吃店吃飯期間,因言語不和發生矛盾並引發廝打。廝打過程中,張某用拳頭將孫某眼部打傷,致左眼球摘除,構成重傷。後張某被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並賠償孫某直接經濟損失6萬餘元。

孫某及其母親王某不服,要求法院判處被告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賠償包括被害人殘疾賠償金在內的一切損失。鄭州市中級法院、河南省高級法院對其申訴均予以駁回後,母子二人又向鄭州市檢察院、河南省檢察院提出申訴。面對檢察機關不符合立案複查條件的結論,二人仍不服,遂又向最高檢提出申訴。

最高檢受理後,承辦此案的第十檢察廳廳長、一級高級檢察官徐向春和第十檢察廳三級高級檢察官趙景川從中牟縣法院和河南省檢察機關調閱原案全部卷宗,全面深入審查和核實了原案事實及證據情況,當面聽取了申訴人孫某及其母親王某的申訴理由和意見,並與原公訴案件承辦檢察官、申訴案件承辦檢察官溝通交流了案件有關情況,為徹底實現案結事了,決定依法對案件進行公開聽證。

辦理刑事申訴案件是檢察機關履行法律監督職能的重要方面,也是檢察機關必須認真履行的重要職責。為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監督,以‘看得見’的方式實現司法公正,最高檢積極引入公開聽證程序,邀請全國人大代表、人民監督員等社會第三方力量共同參與辦理孫某刑事申訴案。”陳國慶說。

一個充分說理的地方

“為增強檢察機關辦案透明度,維護申訴人合法權益,促進社會矛盾化解,根據相關規定,今天召開公開聽證會。”上午9時,陳國慶宣佈聽證會正式開始,並介紹了5位聽證員,分別是全國人大代表徐德全、徐曉和鄭州市檢察院人民監督員韓富敏、梁利波、王貴生。

在最高檢申訴案件承辦人介紹案件的基本情況後,聽證會主要圍繞申訴人提出的申訴理由和案件爭議焦點展開。“本案焦點主要集中在原審裁判的事實認定是否正確、量刑是否適當、申訴人的申訴依據是否成立等方面。”陳國慶表示。

“下面我分四個部分對原案件進行展示,以便大家更全面地瞭解案情。”申訴人及其代理人陳述事實、理由和依據後,中牟縣檢察院原公訴案件承辦人闡述了原起訴認定的事實和法律依據,並現場以PPT形式展示了相關證據。中牟縣法院原案承辦法官闡述了原一審判決書認定的事實和法律依據,河南省檢察院申訴案件承辦人出示了相關證據,並對作出不予立案複查決定的理由作了說明。

隨後,申訴人及其代理人與原案承辦法官、檢察官就定罪量刑、刑事附帶民事賠償部分展開了辯論,充分發表了各自的意見。申訴人孫某的母親王某發言後動情地說:“俺是農村人,不懂法律。好好的孩子被人打殘了,打官司、申訴,最後都是駁回,我們越想越生氣,就不停申訴。今天,我們很感動,沒想到最高檢對我們的案件會這麼重視,讓我們有個可以說理的地方。”

“為進一步做好刑事申訴案件辦理工作,促進實現案結事了,最高檢受理此申訴案後,承辦人專門找到了原審被告人張某。”陳國慶介紹說。

隨後,現場播放了原審被告人張某的視頻短片。張某在視頻中表示,他非常後悔當年的衝動行為,不但傷害了被害人,自己也為此付出了沉重代價,刑滿出獄後妻子和孩子都去世了,現在已沒了親人,生活非常困難。但在表達了對被害人深深的歉意後,他仍表示,雖然目前沒有償還能力,以後會爭取彌補被害人遭受的損失。

一次切中要害的互動

“各位聽證員,你們對本案的事實認定、證據採信和法律適用有什麼疑問,可以向他們發問。”陳國慶宣佈提問環節開始的話音剛落,徐德全首先發言,“我做了二十多年的全國人大代表,這是第一次參加檢察機關的聽證會。我認為,最高檢專程過來處理此案,就是為了做到公平公正。”

聽證員韓富敏則向案件原承辦法官發問:“申訴人一直認為對被告人量刑畸輕,主要是認為他作案手段特別殘忍,應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律及司法解釋對‘手段特別殘忍’是如何規定的?”“申訴人定殘以後發生的後續治療費用,能否再起訴?”面對聽證員的提問,原案承辦法官一一作了明確回答。

“我想告訴申請人的是,公民在行使自己權利的時候,一定要依法及時。就該案的民事部分來說,你們為什麼沒有申請執行?”得知該案民事賠償部分一直未履行,聽證員王貴生不解地問申訴人孫某及其母親王某。

關於為什麼沒有申請司法救助的問題,聽證員梁利波問申訴人:“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檢察機關很早就已開始推行,你們當時為什麼會拒絕檢察機關的建議?”“我們不懂法,就一門心思想著申訴。”王某回答說。

“我想與王大姐對個話,看得出你非常愛自己的孩子,我也是個母親,每一個母親都愛自己的孩子,”徐曉對王某說,“該案在刑事上這已經是最高級別了,不管最終結論怎樣,作為母親,仍要帶領自己的孩子和家庭繼續往前走。孩子雖然不幸造成了殘疾,大家都很同情,但殘疾僅僅是生理上的,接下來,你要鼓勵孩子,心理上一定要健康,要陽光,作為家庭的頂樑柱,一定要堅強地支撐著這個家往前走。”王某邊聽邊不住地點頭。

聽證員在提問的同時還建議,因為孫某家庭確實特別困難,結合原審法院附帶民事判決部分並未實際執行到位的情況,建議檢察機關對其予以司法救助。

提問環節結束後,聽證員對案件進行了集中評議,並當場宣佈評議意見。聽證員一致認為,原審法院判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量刑及民事判決適當,申訴人的申訴理由不能成立。如果被害人有繼續治療等費用發生,可以另行提起民事訴訟。

“通過本次聽證會,申訴人對本案的定性、量刑及法律適用等均有了充分的瞭解和認識,我們服判息訴。”受申訴人孫某及其母親王某委託,其代理人發表了最後意見。

一場可感可觸的公正

“幾年來,申訴人母子一直堅持申訴,耗費了大量的時間和精力,這份心情我們完全能理解,檢察機關通過這樣的公開聽證,面對面與你們溝通,就是為了讓你們解開‘心結’。希望你們能夠不再糾結於過去,積極向前看,通過合法合理方式,努力爭取新的更好的生活。國家和政府也會採取措施解決你們的實際困難。”陳國慶說這番話時,王某不停地點頭,滄桑的臉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司法救助的相關工作,將在本次聽證會結束後開展。”據陳國慶介紹,最高檢在案件辦理中發現,孫某家庭無穩定收入,是村裡的建檔立卡貧困戶,且未獲得張某的實際賠償,決定按照管轄權的有關規定,將孫某國家司法救助案交由河南省檢察院辦理。聽完這番話,所有參加聽證的人都長長地出了口氣。

根據已經查明的事實、證據和有關法律規定,並充分參考聽證員的聽證評議意見,最高檢檢察官對王某母子申訴案進行了合議,陳國慶當場宣佈了合議意見:原審裁判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處理恰當。

在聽證會現場,還有一個溫暖的瞬間讓在場所有人深受感動。在原公訴案件承辦人、原案承辦法官和河南省檢察院申訴案件承辦人發表意見後,主持人轉向兩位申訴人,關切地問:“你們還有沒有意見要發表?”

聽到主持人的問話,申訴人王某清了清嗓子,開始發表自己的意見。說到激動處,王某數度哽咽落淚,一度無法繼續講下去。見此情景,趙景川趕忙起身,輕輕走到王某跟前,一手為她遞上茶杯,一邊輕聲安撫她的情緒,直到王某情緒完全平復後才回到自己的座位上。

在聽證會的最後,陳國慶說,此案發生於2013年,案情其實並不複雜,兩位河北保定老鄉在鄭州市中牟縣一起打工期間,酒後因瑣事發生口角,進而發生廝打,揮拳相向,最終釀成無可挽回的嚴重後果,雙方都因此付出了沉重代價,教訓十分深刻,同時也提醒每一個人千萬不要因為一時的衝動,給別人和自己造成難以承受的損害。

“孩子現在治療得怎麼樣?家裡現在收入主要靠什麼?孩子還很年輕,人生的路還很長,要鼓起勇氣向前看,一切會好起來的。”臨別時,陳國慶又來到申訴人孫某及其母親王某身邊勸慰道。“太感謝你們了,我們一定好好過。”孫某和母親王某表示。

“最高檢專程過來處理此案,就是為了做到公平公正”

來源:檢察日報

作者:劉立新 李昀芝 王天潤

編輯:薛永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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