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加大對黑惡勢力成年犯罪人的打擊力度

  正義網北京4月23日電(見習記者單鴿 郭璐璐)“從檢察機關辦理的黑惡勢力犯罪案件看,未成年人參加黑惡勢力犯罪大多數被成年犯罪人利用。”最高人民檢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高景峰在今天最高檢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表示,對於未成年人被利用參與黑惡勢力違法犯罪的,應當重在切斷“毒源”,加大對黑惡勢力成年犯罪人的打擊力度。

  同時,高景峰表示,檢察機關在辦理此類案件時,需要注意三點,即突出打擊重點,加強刑事立案監督;落實從嚴要求,依法批捕、依法起訴;貫徹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依法提出從嚴處罰的量刑建議。

  “人民檢察院要加強對利用未成年人實施黑惡勢力犯罪案件的立案監督。”高景峰表示,發現公安機關可能存在應當立案偵查而不立案偵查的,應當依法進行審查。被利用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認為公安機關應當立案偵查而不立案偵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的,應當受理並進行審查。經審查,認為需要公安機關說明不立案理由的,應當要求公安機關書面說明不立案的理由,認為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應當依法通知公安機關立案。

  對利用未成年人實施黑惡勢力犯罪的首要分子、骨幹成員、糾集者、主犯和直接利用的成員,高景峰表示,符合逮捕條件的依法堅決批准逮捕,符合起訴條件的依法堅決起訴。“對於此類案件,人民檢察院可以對案件性質、收集證據和適用法律等向公安機關提出意見建議。不批准逮捕後要求公安機關補充偵查或者審查起訴階段退回補充偵查的,人民檢察院應當分別製作詳細的補充偵查提綱,寫明需要補充偵查的事項、理由、偵查方向、需要補充收集的證據及其證明作用等,送交公安機關開展相關偵查補證活動,並應當跟蹤補充偵查情況,有針對性地加以引導。”高景峰進一步說道。

  辦理利用未成年人實施黑惡勢力犯罪案件也要將依法嚴懲與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有機結合。對利用未成年人實施黑惡勢力犯罪的成年犯罪人,要考慮其利用未成年人的情節,向人民法院提出從嚴處罰的量刑建議。“雖然認罪,但利用未成年人犯罪行為性質惡劣、犯罪手段殘忍、嚴重損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不足以從寬處罰的,在提出量刑建議時也要依法從嚴從重。”高景峰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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