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執行人居住客廳八年拒絕房屋騰遷 二道江區法院執行局耐心溝通促結案

近日,通化市二道江區人民法院執行局的執行幹警們執結了一起房屋騰遷案件。被執行人在客廳居住長達八年之久,期間更是找各種理由拒絕騰遷。最終,在執行幹警的耐心勸說下,被執行人主動配合,將房屋騰遷出來。

被執行人居住客廳八年拒絕房屋騰遷 二道江區法院執行局耐心溝通促結案

案件回顧:2012年6月,妻子林某將丈夫姜某起訴至法院,要求離婚。經法院調解後,林某與姜某達成離婚協議,夫妻共有的一處住房歸女方林某所有。調解書生效後,姜某拒絕搬走,在其房屋客廳中居住,時間長達8年,期間給林某及其兒子的生活造成極大的不便。無奈之下,林某向二道江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二道江區法院執行局受理該案後,執行局局長原炳菊立即召開執行法官會議,對該案執行依據進行了反覆的斟酌研究,制定執行方案,防止雙方當事人的矛盾再次激化。經調查,自法院調解後,姜某便一直居住在其房屋客廳中,林某多次勸說讓其搬走,但姜某總是找多種理由拒不搬出,導致客廳衛生狀況極差,嚴重影響林某的正常生活。

為了不讓申請人的居住權繼續受到損害,原炳菊局長主動找到姜某,曉之以情、動之以理,向其講明不搬走會承擔的法律後果,同時組織雙方進行協商,從法理、情理、家庭倫理等方面進行耐心講解,在緩解矛盾的同時讓雙方互諒互讓。最終,姜某表示將立即搬走。至此,該案件順利執結完畢。

近年來,二道江區法院執行局的全體幹警們始終本著“為民執行、執行為民”的初心,在加大執行力度的同時,也同樣注重化解矛盾糾紛,讓當事人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與正義的同時,也能感受到來自執行幹警們的溫暖與情懷。

中國吉林網 吉刻APP記者劉振國 通訊員高彥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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