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2021升學租賃辦理時間彙總!有哪些區延遲了?

2020學位申請時間陸續出爐,咱們2021小升初BBMM們也要提前準備呀~部分地區已經延遲登記時間,趕緊來看看~

羅湖區

2021年以租房申請學位的住房:

(1)租賃有產權房證明住房的,在2020年4月30日(含當日)前辦理房屋租賃憑證(以簽發日期為準;有效期至少應到申請學位當年的9月30日);

(2)租賃無產權證明住房的租戶,無發辦理房屋租賃信息的,必須在2020年4月30日(含當日)前在社區網格中心登記並實際居住,且將以社區網格中心等級的人口居住信息進行學位房鎖定。

光明區

2021年光明區新生秋季入學需要辦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賃憑證(住宅)》(紅本)有效截止出證日期由2020年3月31日推遲至2020年7月31日(含當日)。租賃期限的終止時間,仍為入學當年的9月30日(含當日)之後。

龍崗區

非深戶籍申請人2021年申請學位需要辦理房屋租賃憑證或登記居住信息的,請於2020年8月31日前辦理。

租賃憑證要求租期包含2020年8月31日至2021年9月30日

寶安區

2021年義務教育階段秋季入學辦理《房屋租賃憑證》要求時限再次延長至2020年8月31日。

即:2021年秋季入學的,在2020年8月31日(含當日)前辦理出證即可。辦理時間以登記(備案)蓋章時間為準。

租賃期限的終止時間,必須是入學當年12月31日(含)之後。

南山區

南山區2021年秋季入學的,在2020年的7月31日(含當日)前辦理出證即可,辦理時間以登記(備案)蓋章時間為準。

租賃期限的終止時間,仍然是入學當年的12月31日(含)之後。

意思就是南山區2021年學位申請需要的租賃憑證最短時間要求是:

2020年的7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龍華區


對於租住小產權房無法辦理《房屋租賃信息》(藍本)的家庭,申請人可以登錄廣東政務服務網打印《內地居民採集表 》申請學位,但登記時間須在2020年8月31日前,確保居住滿一年。


租賃憑證要求:(作為申請材料,也作為加分材料)

2020年8月31日(以簽發日期為準)以前辦理的學區有效房屋租賃憑證,租期最短至2021年12月31日.

深戶、非深戶均按此要求執行。實際居住要求:

2021年小一、初一學位申請,家長必須在2020年8月31日前主動到社區工作站或聯繫樓棟的網格管理員登記住房信息,申請學位住房材料地址與人口實際居住登記信息地址必須一致。

2021年招生政策以當年公佈的文件為準。

鹽田區

非購房戶申請其他學校的:

非深戶要求《房屋租賃憑證》或《房屋租賃信息》的發證日期需在2020年4月1日之前,最短租期包括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

深戶要求《房屋租賃憑證》或《房屋租賃信息》的發證日期需在2021年4月1日之前。租期最短包含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

坪山區

家長租住有合法產權的房屋

2021年申請學位時提供的《房屋租賃憑證》(紅本)簽發日期須在2020年4月30日前,有效期超過2021年9月30日。

家長租住無合法產權的房屋

2021年申請學位須在2020年4月30日前做好居住信息登記,並確保實際居住房屋與提供申請學位住房材料相一致。

坪山區暫未公佈關於停辦《房屋租賃信息》(藍本),能否憑居住登記信息申請學位

大鵬新區

非深戶適齡兒童、少年需提交入學前一年4月1日(以簽發日期為準)以前辦理的學區有效房屋租賃憑證,租期最短至入學當年9月30日;

家長租住無合法產權房產,根據房屋租賃部門政策,將不能辦理符合2021年學位申請時限要求的《房屋租賃信息》。

建議家長於2020年3月31日前做好居住信息登記。深戶孩子租賃不滿一年可以申請學位,但不積分。

福田區

2021年,凡是以租房申請福田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學生

租賃有產權證明住房的租戶,須辦理租賃憑證和網格登記居住信息,受疫情影響,截止日期延至2020年9月30日(含當日)。

租賃無產權證明住房的租戶,無法辦理房屋租賃信息的,須在社區網格中心登記人口居住信息,且將以社區網格中心登記的人口居住信息進行學位房鎖定。受疫情影響,截止日期延至2020年9月30日(含當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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