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武漢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發佈了《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市城鄉建設局關於允許商業和辦公用房等存量房改造為租賃住房的通知 武房規【2020】1號》。
通知中提出,允許武漢市部分商業和辦公用房等存量用房改造成租賃住房;從區域來看,可適用政策的具體區域包括:江岸區、江漢區、礄口區、漢陽區、武昌區、青山區、洪山區、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武漢經濟開發區(不含漢南區)、東湖生態旅遊風景區、東西湖區金銀湖、金銀潭、吳家山片、江夏(紙坊、廟山、大橋、藏龍島片)、黃陂區盤龍城片、長江新城近期起步區、武漢新港空港綜合保稅區和武漢陽邏經濟開發區。
通知將於2020年5月20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
具體通知如下:
文章來源:武漢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武漢京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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