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適用房後又一新政,你真的瞭解安置房嗎?


經被拆遷人及其所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協商一致,可以採取以下四種方式建設安置小區

1、政府統一建設。

由各城區政府和開發區管委會組織建設和交付使用;

2、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自建安置小區。

用拆遷補償款等款項,按政府批准規劃的建設條件自建安置小區;

3、引入社會資金採用合作開發的方式建設安置小區

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向政府申請辦理安置小區用地的國有劃撥手續,在政府相關部門確定拆遷安置地塊的規劃控制技術指標後,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向政府申請補辦協議出讓手續,補交土地出讓金。合作開發的具體事宜,由所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與開發建設單位協商;

4、利用社會資金採用“建設-移交”模式開發建設安置小區。

政府通過招投標方式將安置小區項目的融資、建設等特權轉讓給投資方,由投資方負責項目的融資、建設、管理工作並承擔相應的風險,完成建設後,投資方將驗收合格的安置小區移交給政府,政府按約定總價按比例分期償還投資方的融資、建設費用。

注:第三種方式就是南寧市面上常見的開發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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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寧市土地供地方式

撥用集體土地、劃撥國有土地、“招拍掛”出讓國有土地

1、撥用集體土地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利用本集體土地建設的項目按撥用集體土地的方式供地(多為集體土地的三產項目);

2、劃撥國有土地

政府統建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利用國有土地建設的項目可按劃撥國有土地的方式供地(安置房項目);

3、出讓國有土地

配套建設商品住房的項目須按“招拍掛”出讓方式供地(商品房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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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地方式轉變(辦證需要轉變土地性質)

撥用集體土地可轉為國有劃撥土地,國有劃撥土地可轉為國有出讓土地。

1、集體土地轉為國有劃撥土地

經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後,可申請將撥用集體土地按規定程序轉為國有劃撥土地。

2、國有劃撥土地轉為國有出讓土地

經批准後,按規定補辦出讓手續並補繳土地出讓價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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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變土地用途

只能用於建設拆遷安置房,不能用作其他項目建設,在取得《建設用地批准書》滿2年未開工建設的項目,由市人民政府收回,納入政府儲備。

用地監管

由項目所在地的城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負責監管,原則要求在取得《建設用地批准書》之日起1年內開工,開工3年內竣工,對無故延期開、竣工的,按規定處理。

產權轉變和上市交易

城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項目業主提供產權情況的憑據,按規定辦理房屋產權登記,房屋所有權證應註明拆遷安置房的性質(有限產權或全產權)。需轉為全產權或上市交易的,經市住房局批准,按屆時基準地價進行年期和容積率修正後的70%向市國土局補繳土地出讓價款。

全 產權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後即可按商品住宅的規定上市交易。

拓展:南寧落戶

一、落戶條件

1、擁有合法穩定住所:合法購買的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市場運作房、單位房、安置房;具有合法手續的自建房;受贈、繼承的產權房;本地親友擁有的合法產權且同意居住的住房;取得《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的租賃住房。

2、擁有合法穩定工作。

3、引進的各類人才。

4、投靠南寧市配偶、父母(含配偶父母)、子女。

2020年6月1日起,租房也能落戶。

二、2019年12月1日實施全面放寬落戶條件

1、取消參保、居住年限、就業年限等落戶限制;

2、廣西區農村籍大學生申請將戶口遷往城鎮落戶的,都以自願為原則,落戶後可隨時申請將戶口遷回原戶籍;

3、企事業單位可申請設立集體戶,為有意在我區城鎮落戶的無就業單位人員,無自主產權住房者提供落戶便利;

4、義務教育全面覆蓋,按照相對就近分配、免試入學的原則,統籌安排到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就讀

注:

無論您購買的安置房還是商品房,都是就近就讀公立學校;

安置房辦證時間需要3-5年,未拿到證之前落戶至所在區域街道辦,讓村委、開發商出證明,提供居住證明及合同等材料到教育局即可分配學區,拿到證之後即可落至個人戶。

三元小區:2014年交付,2018年8月辦證,出證時間為4年(開盤1880,辦證後8600);

鳳嶺嘉園:2013年5月29日交付,2018年10月辦證,出證時間為5年(開盤2100,辦證後9000);

壯錦大廈:2014年6月交付,2018年10月辦證,出證時間為4年(開盤2100,辦證後8500);

金水灣花園:2013年9月交付,2018年8月辦證,出證時間5年(開盤2000,辦證後8600);

時代天驕:2014年9月交付,2019年10月辦證,出證時間為5年(開盤2300,辦證後9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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