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漁期內非法捕撈20餘噸水產品,18人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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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規定每年2月至5月為禁漁期,青浦轄區內所有自然水域:河道、湖泊及景觀水域。除特殊手工作業和休閒垂釣外,禁止其他任何捕撈活動。可偏偏還有人為貪圖暴利頂風作案。近日,青浦警方會同漁政部門在聯合執法中抓獲18名正在非法捕撈水產品的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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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上午,青浦公安分局金澤派出所會同經偵支隊、商榻派出所、水上派出所聯合青浦漁政部門在轄區澱山湖中心水域聯合執法時,發現7艘船舶正在以金屬拖網的方式捕撈蜆子。後民警迅速將船隻及將船上羅某、賈某等16人控制,當場查獲捕撈船舶7艘、金屬拖網14件,經現場清點共非法捕撈蜆子20餘噸。16人均被依法傳喚至金澤派出所接受調查。經審訊深挖,民警發現另有張某和梁某兩人有涉案嫌疑。經警方工作,當天下午,張某、梁某主動至金澤派出所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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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查,犯罪嫌疑人張某、梁某二人在明知是禁漁期情況下僱傭羅某、賈某等16人在轄區澱山湖水域以金屬拖網的方式非法捕撈蜆子,並將捕撈的蜆子進行分袋,期間張某、梁某以每袋10元的價格向羅某等人支付報酬。目前,犯罪嫌疑人張某、梁某等3人因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已被青浦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賈某等15人因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已被青浦警方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4月2日,金澤派出所會同漁政部門對非法捕撈的蜆子進行放生。

警方提醒:禁漁期內非法捕撈水產品嚴重影響生態環境,為保護水生物的正常生長和繁殖,希望廣大市民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共同保護漁業資源和生態環境。此外,青浦警方將繼續加強巡查力度,積極會同漁政部門繼續嚴打此類違法犯罪行為。同時希望廣大市民一旦發現此類犯罪行為,能夠積極向相關部門進行舉報。

作者:何易 金偉編輯:顧一瓊責任編輯:王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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