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渔期内非法捕捞20余吨水产品,18人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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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每年2月至5月为禁渔期,青浦辖区内所有自然水域:河道、湖泊及景观水域。除特殊手工作业和休闲垂钓外,禁止其他任何捕捞活动。可偏偏还有人为贪图暴利顶风作案。近日,青浦警方会同渔政部门在联合执法中抓获18名正在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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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上午,青浦公安分局金泽派出所会同经侦支队、商榻派出所、水上派出所联合青浦渔政部门在辖区淀山湖中心水域联合执法时,发现7艘船舶正在以金属拖网的方式捕捞蚬子。后民警迅速将船只及将船上罗某、贾某等16人控制,当场查获捕捞船舶7艘、金属拖网14件,经现场清点共非法捕捞蚬子20余吨。16人均被依法传唤至金泽派出所接受调查。经审讯深挖,民警发现另有张某和梁某两人有涉案嫌疑。经警方工作,当天下午,张某、梁某主动至金泽派出所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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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犯罪嫌疑人张某、梁某二人在明知是禁渔期情况下雇佣罗某、贾某等16人在辖区淀山湖水域以金属拖网的方式非法捕捞蚬子,并将捕捞的蚬子进行分袋,期间张某、梁某以每袋10元的价格向罗某等人支付报酬。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梁某等3人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已被青浦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贾某等15人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已被青浦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4月2日,金泽派出所会同渔政部门对非法捕捞的蚬子进行放生。

警方提醒:禁渔期内非法捕捞水产品严重影响生态环境,为保护水生物的正常生长和繁殖,希望广大市民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保护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此外,青浦警方将继续加强巡查力度,积极会同渔政部门继续严打此类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希望广大市民一旦发现此类犯罪行为,能够积极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

作者:何易 金伟编辑:顾一琼责任编辑:王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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