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的名義》再被訴 被告律師迴應:不存在抄襲

電視劇《人民的名義》海報。

中新網客戶端北京2月19日電(記者 宋宇晟)兩年前曾引發全民關注的反腐劇《人民的名義》近日再起波瀾。

該劇原著小說、周梅森作品《人民的名義》再次被起訴至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而這已經是李霞第二次就此事訴諸法律了。

19日,周梅森代理律師金傑告訴中新網(微信公眾號:cns2012)記者,“上訴是法律賦予當事人的訴訟權利,但上訴不等於勝訴,二審開庭後自然會有結果,一審期間,法院組織雙方多次對兩部作品進行對比,不存在抄襲的事實”。


人民的名義》再被訴 被告律師回應:不存在抄襲


《人民的名義》海報。

李霞與周梅森及《人民的名義》的糾紛始於2017年。

這年1月,周梅森撰寫的小說《人民的名義》由北京出版集團出版發行。

李霞經對比分析認為,《人民的名義》在多方面存在抄襲、剽竊自己2010年出版的小說《生死捍衛》,將周梅森和北京出版集團訴至法院,索賠百餘萬。

李霞稱,其根據自身長期的檢察工作經歷於2008年6月開始創作小說《生死捍衛》,於2010年9-11月在《檢察日報》連載刊登,並於2010年11月由海南出版社出版。

去年年底,北京市西城區法院駁回了原告李霞的全部訴訟請求。


人民的名義》再被訴 被告律師回應:不存在抄襲


電影《人民的名義》海報。

一審敗訴後,李霞不服判決上訴到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請求撤銷一審判決、改判支持其全部訴訟請求。

北京知識產權法院18日通報,已受理該案。

就在去年一審宣判後,金傑也曾對該案件進行說明。

案件判決書顯示,兩部涉案小說——李霞的《生死捍衛》與周梅森的《人民的名義》,在原告主張的破案線索推進、邏輯編排、角色設置、人物關係、情節、具體描寫五個方面,經過具體比對,在表達上不構成實質性相同或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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