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賈江紅律師,南京離婚律師,匯家婚姻律師團隊
【諮詢】
夫妻離婚,丈夫把資產轉借給親戚,這些資產都是丈夫個人名下,離婚後這錢歸誰,我的意思是不想我老婆拿到這筆財產?
【律師分析】
1、要看資產是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是你婚前個人財產或個人財產的轉化,以及個人接受的贈與與繼承所得財產等等。那麼與女方無關,沒必要轉移,屬於你的就是你的,離婚時不會被分割,也就沒必要想辦法轉移了。
根據婚姻法規定,婚後取得的財產,沒有特別約定的話,原則上都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應當分割,在分割時也不一定均分,視具體情況確定分割比例。
2、如果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即使出借給親戚,離婚時也可以分割
雖然這筆錢已經不在你名下,但債權作為財產也可以進行分割。
或者從其他共同財產補償給女方。比如你們還有一套200萬房產,債權100萬,均分的話女方可以得到150萬,女方可以取得房產的150萬,剩餘的50萬及100萬債權屬於你。
3、如果女方不知道存在這筆錢,更不知道你已經出借
這種情況下,離婚時不一定會被分割。但你的行為涉嫌轉移、隱藏財產,一旦被發現對你少分或不分。即使離婚時沒有被分割,離婚後,女方一旦發現,仍然可以要求分割。
也就是說,即使離婚時女方不知情,這筆出借財產沒有被分割,但如果某天女方發現了,是可以再次要求分割的。
法律依據:《婚姻法》第四十七條【隱藏、轉移共同財產等】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人民法院對前款規定的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予以制裁。
4、通過出借的形式轉移夫妻共同財產不是一個明智的方法,不建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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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賈江紅律師,南京離婚律師,匯家婚姻律師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