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多得點賠償 他弄個假收入證明來忽悠法官

想多得點賠償 他弄個假收入證明來忽悠法官

4月21日,遵義一名青年男子何某,向當地法院繳納了1000元罰款。據悉,何某本是一起故意傷害案件中的受害人,但為了多得點誤工費,他開來一張假收入證明糊弄法官,被識破後,法院對他處以1000元罰款。

何某被他人殺傷後,被鑑定為輕傷一級,為了治療,他有半年沒有上班。根據法律規定,何某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賠償,要求範某給付33600元的誤工費,以及治療等費用。

辦案法官在審案中卻發現,何某主張的誤工費,明顯高於其行業工資水平。根據其誤工費證明上落款的公司,法官進行了核實。

得到的回覆是,該公司並沒有何某這名員工,證據應該是他偽造的。辦案法官馬上聯繫了何某,通過耐心詢問,並反覆告知其提供虛假證據的嚴重性後,何某終於說出實情。

何某稱,此前,他確實在這家公司打過零工,但並非該公司正式員工或外聘人員,為儘快獲得更多誤工費賠償,他這才動起了歪腦筋。

根據《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是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法官說,考慮到何某悔錯態度較好,且未造成嚴重後果,決定對其處以罰款1000元的處罰。其合理的民事訴訟賠償部分,法官已依法支持。

來源:多彩貴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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