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自媒體侵權事件,我們需要注意的哪些問題

各位朋友我是一個創業的90後,最近有很多自媒體朋友都在侵權的問題我查了一下確實非常的多,比較有名的,比如馮提莫在直播間放了一首背景音樂戀人心被告了,賠償金是2000塊錢訴訟費還有3200塊錢。還有一個自媒體朋友在作品中用了一首未經授權的背景音樂,被告賠償7000塊錢。

另外在西單商場,在商場裡面播了一首背景音樂,也是被告了,賠償5000塊錢,另外還有5000塊錢的合理開支,一共是1萬塊錢。還有一個做二次剪輯的自媒體朋友。,用了10張圖片,沒有金訴權的圖片被告了,賠償是7000塊錢,一張圖片10張就是7萬塊錢。經過協商賠償了1萬。而最出名的是2012年的9層塔妖,這部電影非常出名,7個字要價51萬。看到這裡大家是不是瑟瑟發抖?

對於自媒體侵權的問題,我們要引起重視。需要注意的事項。第一放背景音樂的時候,不要把整首歌完整的播完,儘量控制在一分鐘以內,音樂的聲音不要蓋過你的原聲。如果你的作品播放時間比較長,超過了兩分鐘,那我就建議你在這個作品當中同時播放不同的音樂,而且不能播完整隻能播一半,拼湊起來的話就能消落這個版權的佔比。第二呢,自媒體人,還是以自己拍攝的為主,不要去盜別人的視頻,這是不能長久發展,想長期做自媒體,那麼我們要確定一個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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