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子兵法·火攻篇》中的企业管理思维

《孙子兵法·火攻篇》中的企业管理思维


《孙子兵法·火攻篇》中说,利用火攻有五种目标,一是焚烧敌军的人马,二是焚烧敌军的粮草积聚,三是焚烧敌军的辎重,四是焚烧敌军的仓库,五是焚烧敌军的运输设施。实施火攻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发火器材必须经常准备好。发火还要选择有利的时候,起火要选准有利的日期。所谓有利的时候,指的是天气干燥;所谓有利的日期,指月亮运行到“箕”、“壁”、“翼”、“轸”4个星宿的位置,凡是月亮运行到这4个星宿位置时,就是起风的日子。

凡是用火攻,必须根据上述五种火攻所造成的情况变化,适时地运用兵力加以策应。从敌人内部放火,就要及早派兵从外面策应。火已烧起,而敌军仍能保持镇静的,要观察等待,不要马上进攻,等火势烧到最旺的时候,视情况可以进攻就进攻,不可以进攻就停止。火也可以从外面放,那就不必等待内应,只要时机和条件成熟就可以放火。火发于上凤,不可从下风进攻。白天风刮久了,夜晚风就会停止。军队必须懂得五种火攻方法的变化运用,等候具备条件,然后实施火攻。用火来辅助进攻的,明显地容易取胜;用水来辅助进攻的,攻势可以加强。水可以断绝敌人的联系,却不能烧毁敌人的蓄积。凡打了胜仗,攻取了土地、城池,而不能够巩固胜利,是危险的,这就叫做“费留”。因此明智的国君一定要慎重地考虑这个问题,优秀的将帅必须认真处理这个问题。不是对国家有利,就不要采取军事行动,没有取胜的把握,就不要随便用兵,不到危急紧迫之时,就不要轻易开战。国君不可凭一时的恼怒而兴兵打仗,将帅不可凭一时的怨愤而与敌交战。符合国家利益就行动,不符合国家利益就停止。恼怒可以重新欢喜,怨愤可以重新高兴,国亡了就不能再存,人死了不能再活。所以明智的国君对战争问题一定要慎重,良好的将帅对战争问题一定要警惕,这是安定国家和保全军队的关键!

《火攻篇》全篇是在讲火攻的方式方法,但全篇的核心其实在于“夫战胜攻取而不修其功者,凶,命曰‘费留’”。所谓“费留”其实说的就是胜而不利。胜利,顾名思义就是胜而又利,针对现代商业而言,就是如何能使企业自身能有长足的发展,扩大自身的利益,这应当是抢占市场,开展合作的基础,也是企业从全局来考虑问题的表现。孙子多次指出:“合于利而动,不合于利而止”,是告诫企业家,不要忘记目的是什么,什么是有利的,怎么样才能获利。在经营管理和市场营销过程中,最终的目的不是去毁灭对手,而是利益至上,共同繁荣,实现共赢。如果企业的一个市场行为纯粹时为了胜而胜,而不是为利而胜,是没有意义的。

如果企业为了某一项目的胜利,就不顾一切与对手竞争,无休止地增加营销费用,直至打败对手,即使最后取得了胜利,自己企业也会受到一定程度的破坏,甚至是得不偿失的。这样的结果往往使得企业难以持续的发展。所以孙子又补充说到:“非利不动,非得不用,非危不战”。也就是说企业应该从全局来考虑问题,不能意气用事只为争得一时的高低而浪费有限的资源。企业活动的最高准是使得自身处在市场的有利状态,然后再评价计划的得失情况,最后才执行计划。

不止于市场的争夺,商务合作亦是如此。我们不能忽视自己的利益而只为合作而合作,这样的合作即便最后取得了胜利,我们获得的利益也是很少的,我们需要的是为胜而胜。孙子认为我们应“合于利而动”,企业之间的合作是在双方的共同利益的基础上达成的,为实现各自的利益而找到彼此能接受的平衡点,唯有这样双方的合作才会长久。所以,不管在任何时候,企业都应该牢记自己的主要目的,在共同的利益的基础上,把握好各自的差异,不要因为隐忍退让而偏离了自己的路线,实现不了最初的目的,无法为企业带来利益的合作是不可能长久的。

所以,企业中类似于《火攻篇》中的“火”的市场拓展和合作方式,用得好,可以为企业带来无限的利益,用得不好就会使自己和他人都受到伤害,即使是获得胜利也无利可谈。企业不应该一味沉迷于追求市场的手段,而是要将眼光放远些,从自身的根本利益和长远的发展出发,制定出合作双方都有利的市场战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