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安陽人 關於學前教育,河南發佈重磅意見!

如何給孩子找一個合適的幼兒園,越來越成為家長的重中之重。隨著經濟社會發展,起跑線的時間刻度已漸漸從小學時代提前到學前教育。下一步,我省學前教育深化改革方向是啥?對於普通家長來說有哪些利好?25日,記者獲悉,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近日發佈《關於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範發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目標】到2035年,全面普及學前三年教育

我省學前教育怎麼發展?意見給出目標:到2020年,全省學前三年毛入園率達到90%,普惠性幼兒園覆蓋率(公辦園和普惠性民辦園在園幼兒佔比)達到80%。廣覆蓋、保基本、有質量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基本建成,學前教育管理體制、辦園體制和政策保障體系基本完善,幼兒園辦園行為普遍規範,保教質量穩步提高。到2035年,全面普及學前三年教育,為適齡幼兒提供更加充裕、普惠、優質的學前教育。

【普惠】提高公辦園在園幼兒佔比,2020年全省原則上達到50%

意見提出,我省將進一步擴充普惠資源,到2020年,每個鄉鎮至少辦好1所公辦中心園,到2022年,3萬人口以上的鄉鎮至少辦好2所公辦中心園,大村獨立建園或設分園,小村聯合辦園。每個縣(市、區)城區至少舉辦3所標準化公辦園。持續推進實施學前融合教育項目,2020年實現項目試點幼兒園縣(市、區)全覆蓋。各地要制定公辦學位擴充計劃,加快建設公辦園,逐步提高公辦園在園幼兒佔比,2020年全省原則上達到50%。

地從哪來?誰來辦?意見提出,要持續實施學前教育行動計劃,繼續將普惠園建設列入各級政府為民辦實事項目。充分利用騰退搬遷的空置廠房、城鄉公共服務設施、農村中小學閒置校舍等,以租賃、租借、劃轉等形式舉辦公辦園。鼓勵支持街道、村集體、有實力的國有企事業單位特別是普通高等學校舉辦公辦園。

【小區】實施“交鑰匙”工程,確保小區配套幼兒園與住宅“同步”

小區是否有好的配套幼兒園,已經成為不少人買房的“硬指標”。針對規範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使用,意見提出,健全政府統籌安排、部門聯動管理機制,加強小區配套幼兒園規劃、土地出讓、園舍設計建設、驗收、移交、辦園等環節監督管理。實施“交鑰匙”工程,確保小區配套幼兒園與住宅項目首期建設同步規劃、設計、建設、驗收、交付使用。穩妥完成小區配套幼兒園治理任務,確保辦成公辦園或委託辦成普惠性民辦園。

【師資】違反職業行為規範、影響惡劣的教師實行“一票否決”,終身不得從教

幼兒園硬件要建好,而家長們更關心的則是“軟件”配備。比如師資力量。對此,意見明確,加強我省學前教育教師隊伍建設。提出,要依法保障教師地位和待遇。落實公辦園教師工資待遇保障政策,統籌生均綜合財政撥款、事業收入等渠道,解決公辦園非在編教師工資待遇偏低問題。民辦園要參照當地公辦園教師工資收入水平,合理確定相應教師的工資收入。各類幼兒園依法依規足額足項為教職工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對鄉村公辦園教師發放生活補助並納入績效工資總量管理。完善幼兒園教師職稱評聘標準,實行單獨分組評審,暢通民辦園教師職稱評聘通道。

此外,嚴格教師隊伍管理。嚴格執行幼兒園園長、教師專業標準,落實教師持證上崗和定期註冊制度,把好入口關。強化師德師風建設,將職業理想、職業道德、職業規範和心理健康教育融入教師職前培養、准入、培訓和管理全過程。把師德建設成效作為評估辦園質量的重要指標。依法規範教師從教行為,對違反職業行為規範、影響惡劣的實行“一票否決”,終身不得從教。

【監管】分類治理無證辦園,2020年完成全面清理整頓

此外,意見還多學前教育監管方面作出明確:充實各級教育部門學前教育管理力量,建設與學前教育事業發展規模和監管任務相適應的專業化管理隊伍。嚴格幼兒園准入管理,幼兒園審批執行“先證後照”制度,經縣級教育部門依法進行前置審批,取得辦園許可證後,到相關部門辦理法人登記。按規定審批設立公辦園,保障財政資金建設的公辦園特別是鄉鎮公辦中心園,具備獨立的法人地位。農村小學附屬幼兒園(班)保育教育業務由所在鄉鎮公辦中心園統一指導。未納入機構編制管理範圍、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幼兒園,符合條件的按有關規定進行事業單位登記。按照“准入一批、整改一批、整合一批、取締一批”的原則,分類治理無證辦園,2020年完成全面清理整頓。

全文如下:

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

關於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範發展的實施意見


(2020年4月10日)


為進一步完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切實辦好新時代學前教育,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範發展的若干意見》精神,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主要目標


到2020年,全省學前三年毛入園率達到90%,普惠性幼兒園覆蓋率(公辦園和普惠性民辦園在園幼兒佔比)達到80%。廣覆蓋、保基本、有質量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基本建成,學前教育管理體制、辦園體制和政策保障體系基本完善,幼兒園辦園行為普遍規範,保教質量穩步提高。到2035年,全面普及學前三年教育,為適齡幼兒提供更加充裕、普惠、優質的學前教育。


二、擴充普惠資源


1.調整佈局結構。把教育部門列為城鄉規劃委員會成員單位。以縣為單位制定完善幼兒園佈局規劃,把普惠園建設列入本地控制性詳細規劃和土地招拍掛建設項目成本,確保優先建設。到2020年,每個鄉鎮至少辦好1所公辦中心園,到2022年,3萬人口以上的鄉鎮至少辦好2所公辦中心園,大村獨立建園或設分園,小村聯合辦園。每個縣(市、區)城區至少舉辦3所標準化公辦園。持續推進實施學前融合教育項目,2020年實現項目試點幼兒園縣(市、區)全覆蓋。各地要制定公辦學位擴充計劃,加快建設公辦園,逐步提高公辦園在園幼兒佔比,2020年全省原則上達到50%,發揮公辦園保基本、兜底線、引領方向、平抑收費的主渠道作用。扶持民辦園提供普惠性服務,規範營利性民辦園發展,滿足家長不同選擇性需求。


2.擴大資源供給。持續實施學前教育行動計劃,繼續將普惠園建設列入各級政府為民辦實事項目。充分利用騰退搬遷的空置廠房、城鄉公共服務設施、農村中小學閒置校舍等,以租賃、租借、劃轉等形式舉辦公辦園。鼓勵支持街道、村集體、有實力的國有企事業單位特別是普通高等學校舉辦公辦園。支持公辦示範性幼兒園開辦分園區、託管弱園、合作辦園,擴大優質資源覆蓋面。鼓勵社會力量辦園,完善普惠性民辦園認定標準和扶持政策,落實普惠性民辦園用地、稅收等方面優惠政策,採取購買服務、綜合獎補、培訓教師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辦園發展,並將提供普惠學位數量和辦園質量作為獎補和支持的重要依據。


3.規範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使用。健全政府統籌安排、部門聯動管理機制,加強小區配套幼兒園規劃、土地出讓、園舍設計建設、驗收、移交、辦園等環節監督管理。實施“交鑰匙”工程,確保小區配套幼兒園與住宅項目首期建設同步規劃、設計、建設、驗收、交付使用。穩妥完成小區配套幼兒園治理任務,確保辦成公辦園或委託辦成普惠性民辦園。


三、健全經費保障機制


4.優化投入結構。各級政府要健全經費投入機制,加大投入力度,提高學前教育財政支持水平。省級財政繼續安排學前教育發展資金,支持市縣擴充普惠資源,深化體制機制改革,重點向農村地區和貧困地區傾斜。市縣政府要落實經費投入主體責任,規範資金使用管理,強化績效評價,提高使用效益。廣泛吸納社會捐款捐助,助力學前教育。


5.健全成本分擔機制。落實省定公辦園生均財政撥款基準定額,並隨經濟社會發展動態調整。實際執行生均財政撥款標準高於省定基準定額的不得降低。落實普惠性民辦園生均獎補和建設獎補政策,鼓勵各地根據情況提高獎補標準。理順機關、企事業單位、城鄉集體辦幼兒園體制,實行屬地化管理,對暫未被當地政府接收或未與當地公辦園合併的,享受普惠性民辦園支持政策。完善非營利性民辦園(包括普惠性民辦園)收費管理政策,按辦園成本和辦園等級實行政府指導價。完善公辦園收費標準動態調整機制,根據本地實際及時合理調整。營利性民辦園收費標準實行市場調節,並向社會公示。依法加強對民辦園收費項目和價格監管,堅決抑制過高收費。落實幼兒精準資助政策,確保接受普惠性學前教育的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孤兒、殘疾兒童得到資助。


四、加強教師隊伍建設


6.嚴格依標配備教職工。制定公辦園教職工編制標準,合理核定公辦園教職工編制。充分挖掘現有編制資源潛力,及時調劑補充公辦園編制,嚴禁“有編不補”。對編制調劑確有困難的地方,經批准可探索實行公辦園員額制管理。民辦園按照配備標準配足配齊教職工。各類幼兒園按規定配備衛生保健人員。


7.依法保障教師地位和待遇。落實公辦園教師工資待遇保障政策,統籌生均綜合財政撥款、事業收入等渠道,解決公辦園非在編教師工資待遇偏低問題。民辦園要參照當地公辦園教師工資收入水平,合理確定相應教師的工資收入。各類幼兒園依法依規足額足項為教職工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對鄉村公辦園教師發放生活補助並納入績效工資總量管理。完善幼兒園教師職稱評聘標準,實行單獨分組評審,暢通民辦園教師職稱評聘通道。


8.完善教師培養體系。辦好幼兒師範專科學校,支持高等師範院校辦好學前教育專業。中等職業學校相關專業重點培養保育員。擴大學前教育專業本專科層次培養規模,大力培養初中畢業起點的五年制專科學歷幼兒園教師,鼓勵師範院校在校生輔修或轉入學前教育專業。創新培養模式,優化培養課程體系,突出保教融合,強化實踐能力,促進高等師範院校與中等幼兒師範學校協同創新、合作發展,提高培養專業化水平。


9.健全教師培訓體系。把民辦園教師納入培訓計劃,落實全員培訓制度。創新培訓方式,以農村幼兒園為重點,加強師德師風培訓、非學前教育專業教師全員補償培訓和未成年人保護方面的法律培訓,提高教師科學保教能力。加大幼兒園名師、骨幹教師培育力度。依託教師教育聯動發展共同體,重點建設一批幼兒園教師培訓基地。


10.嚴格教師隊伍管理。嚴格執行幼兒園園長、教師專業標準,落實教師持證上崗和定期註冊制度,把好入口關。強化師德師風建設,將職業理想、職業道德、職業規範和心理健康教育融入教師職前培養、准入、培訓和管理全過程。把師德建設成效作為評估辦園質量的重要指標。依法規範教師從教行為,對違反職業行為規範、影響惡劣的實行“一票否決”,終身不得從教。


五、完善監管體系


11.加強源頭監管。充實各級教育部門學前教育管理力量,建設與學前教育事業發展規模和監管任務相適應的專業化管理隊伍。嚴格幼兒園准入管理,幼兒園審批執行“先證後照”制度,經縣級教育部門依法進行前置審批,取得辦園許可證後,到相關部門辦理法人登記。按規定審批設立公辦園,保障財政資金建設的公辦園特別是鄉鎮公辦中心園,具備獨立的法人地位。農村小學附屬幼兒園(班)保育教育業務由所在鄉鎮公辦中心園統一指導。未納入機構編制管理範圍、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幼兒園,符合條件的按有關規定進行事業單位登記。按照“准入一批、整改一批、整合一批、取締一批”的原則,分類治理無證辦園,2020年完成全面清理整頓。


12.完善過程監管。強化動態監管,落實年檢制度。建立幼兒園基本信息備案及公示制度,主動接受社會監督。用好全國學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統,加強信息錄入和學籍管理。暢通家長投訴渠道,推動家長有效參與幼兒園重大事項決策和日常管理。持續推進“百城千園·家園共育工程”項目實施。堅決遏制民辦園過度逐利行為。民辦園不準單獨或作為部分資產打包上市。上市公司不得通過股票市場融資投資營利性幼兒園,不得通過發行股份或支付現金等方式購買營利性幼兒園資產。實施加盟、連鎖行為的營利性幼兒園原則上應取得省級示範園資質。


13.強化安全監管。落實相關部門安全保衛和監管責任,提升人防、物防、技防能力,建立全覆蓋的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幼兒園要把保護幼兒生命安全和健康放在首位,落實園長安全主體責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強化法治和安全教育,提高家長安全防範意識和能力,增強幼兒感知、體悟、躲避危險和傷害的能力。


14.堅持依法監管。落實民辦園分類管理政策,根據舉辦者申請對現有民辦園限期歸口進行分類登記,到2022年全部實現分類管理。分類登記前,根據其法人屬性加強管理。落實幼兒園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制度,原則上按1人負責5所左右幼兒園的標準配備責任督學。加大對違法違規辦園行為的懲治力度。幼兒園提供虛假或誤導家長信息的,納入誠信記錄。對存在傷害兒童、違規收費等行為的,督促整改、追究責任;造成惡劣影響的,依法吊銷辦園許可證,有關責任人終身不得辦學和執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六、提高保育教育質量


15.改善辦園條件。開展薄弱幼兒園達標升級活動,加強對園舍條件改善、玩教具和圖書配備的指導,引導幼兒園結合實際,合理佈局空間、設施,提供有利於幼兒學習探索、安全、豐富、適宜的遊戲材料和玩教具。到2022年,實現所有幼兒園在園舍條件、玩教具和幼兒圖書配備方面達到規定要求。


16.注重保教結合。幼兒園要樹立科學保教理念,建立良好師幼關係,堅持以遊戲為基本活動,實施食育等生活化課程。將勞動教育融入幼兒日常生活、學習,引導幼兒體會到勞動的價值。開展幼兒園“小學化”專項治理,對“小學化”傾向嚴重的實行降級處理,小學起始年級必須堅持零起點教學。


17.完善教研指導和質量評估體系。在各級教研部門明確學前教育教研員,落實教研指導責任區制度,加強園本教研、區域教研。開展學前教育結對幫扶行動,啟動師範院校幫扶區域學前教育發展工作,加強對薄弱地方、薄弱園的專業指導。完善辦園質量評估標準,健全分級分類評估體系,將各類幼兒園全部納入質量等級評估範圍,定期公佈評估結果。加強保教資源監管,成立省級學前教育專家指導委員會,審核在幼兒園推行使用的課程教學類資源。


七、組織實施


18.加強黨的領導。全面加強黨對學前教育事業的領導,按照管黨建與管業務相結合的原則,市、縣黨委教育工作部門或政府教育行政部門黨組織統一領導和指導幼兒園黨建工作。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實現幼兒園黨的組織和黨的工作全覆蓋。發揮幼兒園黨組織作用,保障正確辦園方向,厚植立德樹人基礎。


19.健全管理體制。健全省市統籌、以縣為主的學前教育管理體制。省、市政府加強統籌,推動制定相關法規、規章、規劃,健全投入機制,完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縣級政府對本地學前教育發展負主體責任,承擔學前教育規劃、公辦園建設、幼兒園運轉保障、監管指導及推進均衡發展等責任。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要支持辦好本行政區域內各類幼兒園,共同做好安全監管工作。


20.加強部門協同。黨委政法委、宣傳、機構編制等部門和發展改革、教育、公安、司法、民政、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市場監管、金融監管等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完善支持政策,加強對學前教育工作的指導、監督、管理和宣傳,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學前教育的良好氛圍。


21.建立督導問責機制。將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目標和相關政策措施落實情況,作為對市、縣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督導評估的重要內容,作為各級黨委和政府督查工作的重點任務,納入督導評估和目標考核體系。根據國家部署,省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以縣為單位開展普及學前教育情況評估。建立省級專項督查機制,加強督導檢查,結果向社會公示。對履行職責不力、沒有如期完成發展目標地區的責任人予以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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