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40名家長被騙139萬 犯詐騙罪被提起公訴

廣東40名家長被騙139萬 犯詐騙罪被提起公訴

2018年6月起,阿娟謊稱能幫辦理入讀廣東佛山市南海區裡水鎮中心小學、裡水鎮麻奢小學等公辦中小學校,騙取40名家長共139.6萬元。記者日前從南海法院獲悉,法院判決阿娟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並處罰金5萬元。責令阿娟退賠40名被害人損失1272100元。

40名家長被騙超139萬元

2018年6月起,阿娟謊稱能幫被害人的小孩辦理入讀南海區裡水鎮中心小學、裡水鎮麻奢小學、獅山鎮官窯中心小學、裡水鎮中信小學、裡水鎮和順中心小學和裡水二中、和順一中、南海一中等公辦中小學校,詐騙被害人財物,承諾如果開學不能入讀,就全款退回,還給被害人開具一張收款收據或委託入學協議。

2019年9月,阿娟以收現金或微信、支付寶、手機銀行等轉賬形式,收取被害人高某、吳某等40名被害人共1396000元,後將被害人給其辦理入學的款項用於個人生活消費等。

此後,多名被害人多次詢問和督促阿娟辦理學位的進展和結果,阿娟以各種理由推搪不退款,只退回被騙款項共116400元。

犯詐騙罪被提起公訴

2019年9月14日,高某等人發現被騙報警。同月15日17時許,民警在佛山市南海區裡水鎮宣朗村將被告人阿娟抓獲,並起獲了阿娟黑色蘋果手機1臺。

阿娟對上述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案發後,被告人阿娟的親屬代其賠償了被害人陳某5000元、代某2500元,並取得代某的諒解。

2020年1月2日,佛山市南海區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阿娟犯詐騙罪,向南海法院提起公訴。

獲刑12年,罰5萬元

南海法院認為,被告人阿娟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公訴機關所控罪名成立。阿娟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認罪認罰,案發後其親屬賠償了部分被害人損失並取得諒解,依法從輕處罰。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法院判決如下:一、被告人阿娟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並處罰金5萬元。二、扣押的黑色蘋果手機1臺,予以沒收,上繳國庫。三、責令被告人阿娟退賠40名被害人損失1272100元。

法官提醒各位家長,讓孩子入讀名校,一定要通過正規途徑,想走“捷徑”的往往會掉入陷阱,尤其是涉及到錢財交易,一定要十分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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