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司印章失控(丢失、疑似丢失)的法律风险

公司的各种公司印章在不同的程度上代表着公司,公司印章持有者能够使用公司印章从事一切公司能够从事的活动,且其与发生法律关系的善意相对人所从事的一切活动有可能被人民法院评定为合理有效,即公司印章失控后,恶意持有者使用公司印章从事的一切活动都必须公司来负责任。公司印章失控后给公司造成的风险,最后会造成公司财产损失,其财产损失可多可少。


广州公司印章失控(丢失、疑似丢失)的法律风险


可实际来讲会造成公司承担下列风险:

一、公司必须履行非公司情形签定的合同义务,侵扰公司经营状况,造成公司财产损失

公司印章失控后,公司印章的恶意持有者要是使用失控公司印章代表着公司在外签定合同协议,给予担保或是保证,提供证明等则构成我国民法和合同法规定的表见代理,如所签订合同善意相对人要求公司履行所签合同义务且这一些合同协议涉及业务范围与公司的运营活动不符合,这般则必然侵扰公司经营方针和运营活动且造成公司财产损失。


广州公司印章失控(丢失、疑似丢失)的法律风险


二、导致公司涉诉并承担法律责任

如公司印章的恶意持有者使用失控公司印章在外进行经济活动,造成善意相对人财产损失。合同协议的善意相对人因公司以合同协议并不是公司所签而不负责任将公司提起诉讼法庭并主张公司印章持有者的情形构成表见代理,即公司印章恶意持有者持公司失控公司印章签定的合同协议在法律上被视为公司的行为,公司理应承担为此造成的责任。要是公司无法提供相反的证据证明合同协议与公司不相干,则人民法院会评定所签合同对公司合理有效,公司理应承担合同义务。这般一来,公司不仅必须承担合同协议善意相对人的财产损失,而且还必须承担案件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等一连串费用,同时必须承担人力、时间等成本,再有可能会对公司信誉造成负面影响。

三、造成公司有关人员追责

如前所述,公司印章丢失给公司造成的责任难以衡量,小至百千万的财产损失、大至公司为此遭到财产损失资不抵债而倒闭破产。而公司印章的丢失要是造成公司财产损失或是倒闭,势必要公司印章的有关管理者或是公司领导承担有关的责任。我国刑法第167条明文规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承担的管理人员,在签定、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情况严重不负责任被行骗,导致国家利益遭到巨大损失的,处三年下列有期徒刑或是拘役;导致国家利益遭到尤其巨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下列有期徒刑”。因此可见,要是合同签订或是履行过程中因公司印章保管不善造成丢失或是滥用,则可能会造成有关人员承担刑事法律责任。

公司的一切公司印章都具备相应的效力,其失控依旧会给公司产生其它风险,如设计服务专用章丢失造成公司有关业务范围遭受影响、申请可知新公司印章必须一定时间造成公司违约等;财务专用章失控可能会造成公司面临财务风险,要是公司财务有关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或运行不畅则有可能造成公司直接面临财产损失;所以该类公司印章失控造成的风险依旧不容小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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