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威發佈】揚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劉澤宇(正處級)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權威發佈】揚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劉澤宇(正處級)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近日,淮安市淮陰區委原書記劉澤宇(正處級)涉嫌受賄一案,經江蘇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揚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揚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劉澤宇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劉澤宇,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揚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11年至2019年,被告人劉澤宇利用擔任洪澤縣縣長、淮陰區委書記、淮安高新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等職務便利,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項目招投標、工程款支付、幹部選拔任用等方面謀取利益,直接或間接通過其子(另案處理)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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