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檢察日報2020年4月28日(總第9187期)

【公告】檢察日報2020年4月28日(總第9187期)

韓木清:本院受理(2020)閩0602民初2132號福建漳州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你銀行卡糾紛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應訴及舉證通知書、合議庭成員通知書以及開庭傳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和舉證期限為公告期滿後15日和30日內,定於舉證期滿第三日10時(節假日順延)在本院芝山法庭公開審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福建省漳州市薌城區人民法院付殿財:本院受理王強訴你及龔忱勞務合同糾紛一案已審結,依法向你公告送達(2019)內0430民初5136號民事判決書(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自公告期滿後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副本,上訴於赤峰市中級人民法院。

內蒙古自治區敖漢旗人民法院

陳法慧:本院受理李方文訴你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應訴及舉證通知書、合議庭通知書、裁判文書上網告知書及開庭傳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和舉證期限為公告期滿後15日內。定於舉證期滿後第3日9時(節假日順延)在本院第六審判庭開庭審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貴州省福泉市人民法院

2019年6月6日貴州普定農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馬霞、梁昌輝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民事判決書進行公告,其中案號“(2018)黔0422民初1279號”應更正為“(2019)黔 0422民初 1279號。

貴州省普定縣人民法院

2019年9月24日楊邦合與金立志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民事判決書進行公告,其中案號“(2018)黔 0422民初 1474號”應更正為“(2019)黔0422民初1474號”

貴州省普定縣人民法院

2019年9月24日對原告貴州普定農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杜華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民事判決書進行公告,其中案號“(2018)黔0422民初1272號”應更正為“(2019)黔 0422民初 1272號”。

貴州省普定縣人民法院

徐寶興:本院受理(2020)閩0602民初1896號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與你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應訴及舉證通知書、合議庭成員通知書、開庭傳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和舉證期限為公告期滿後15日,定於舉證期滿後第3日9時(節假日順延)在本院巷口第三法庭公開審理,逾期依法缺席判決。

福建省漳州市薌城區人民法院

戴耿然:本院受理(2020)閩0602民初2495號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與你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應訴及舉證通知書、合議庭成員通知書、開庭傳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和舉證期限為公告期滿後15日,定於舉證期滿後第3日9時(節假日順延)在本院巷口第三法庭公開審理,逾期依法缺席判決。

福建省漳州市薌城區人民法院

陳元保:本院受理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與你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已審結。依法向你公告送達(2020)閩0602民初550號民事判決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內來本院民二庭領取,逾期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於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福建省漳州市薌城區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申請人安科奧與被申請人朱娜申請宣告公民失蹤一案,經查下落不明人朱娜,女,1987年 10月 11日出生,身份證號411425198710114241.河南省虞城縣聞集鄉朱樓人,戶籍所在地同上。現發出尋人公告,希朱娜本人或知其下落的有關人員自公告之日起與本院聯繫。公告期為公告之日起三個月。期滿本院將依法裁決。

河南省虞城縣人民法院

池甜甜:本院受理徐義磊訴你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開庭傳票、舉證及應訴通知書,自公告之日起60日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和舉證期限為公告期滿後15日和30日內,定於舉證期滿之日起第三日9時在本院速裁庭(一)223室公開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判決。

河南省信陽市平橋區人民法院

陳世春:本院受理楊其美訴你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達(2019)豫1503民初8188號民事判決書,判決:陳世春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歸還楊其美借款60000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後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於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

河南省信陽市平橋區人民法院

商丘華璧冷鏈物流有限公司、喜旋冷鏈物流(上海)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寇青訴們請求變更公司登記糾紛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應訴及舉證通知書、開庭傳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和舉證期限為公告期滿後15日內。定於舉證期滿後第3日9:30(節假日順延)在本院第四審判法庭公開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判決。 河南省商丘市梁園區人民法院

周皓:原告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營口分行訴你信用卡糾紛一案已審結,依法向你公告送達(2019)遼0803民初2009號民事判決書。自公告之日起60日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後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於營口市中級人民法院。

遼寧省營口市西市區人民法院

郭琰琳、莊玉梅:本院受理毛驥訴你們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依法向你們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開庭傳票及審判庭成員通知書。自公告之日起60日視為送達。提出答辯和舉證期限為公告期滿後15日和30日內。定於舉證期滿後第三日10時(節假日順延)在本院馬店法庭公開審理,逾期依法判決。 安徽省霍邱縣人民法院

裴紅堂:本院受理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訴你保證保險合同糾紛一案已審結。依法向你公告送達(2019)豫1024民初2808號民事判決書。自公告之日起60日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後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於許昌市中級人民法院。

河南省鄢陵縣人民法院

胡新海:本院受理中國郵政銀行儲蓄有限公司扶溝縣支行你借款合同糾紛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舉證及應訴通知書、訴訟風險告知書、訴訟權利義務告知書及開庭傳票。自公告之日起60天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和舉證期限為公告期滿後15日內。定於舉證期滿後第三日9時(節假日順延)在本院第二審判庭公開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審理。

河南省扶溝縣人民法院

潘瑞鋒:本院受理張明輝訴你離婚一案已審結。依法向你公告送達(2020)豫1024民初367號民事判決書。自公告之日起60日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於許昌市中級人民法院。

河南省鄢陵縣人民法院

張桂雲:本院受理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許昌市分公司訴你保險合同糾紛一案已審結。依法向你公告送達(2020)豫1024民初179號民事判決書、民事裁定書。自公告之日起60日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於許昌市中級人民法院。

河南省鄢陵縣人民法院

高娜:本院受理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許昌市分公司訴你保險合同糾紛一案已審結。依法向你公告送達(2020)豫1024民初79號民事判決書、民事裁定書。自公告之日起60日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於許昌市中級人民法院。

河南省鄢陵縣人民法院

陳海濤:本院受理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許昌市分公司訴你保險合同糾紛一案已審結。依法向你公告送達(2020)豫1024民初78號民事判決書、民事裁定書。自公告之日起60日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於許昌市中級人民法院。

河南省鄢陵縣人民法院

馬耀楠:本院受理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許昌市分公司訴你保險合同糾紛一案已審結。依法向你公告送達(2019)豫1024民初3099號民事判決書、民事裁定書。自公告之日起60日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於許昌市中級人民法院。

河南省鄢陵縣人民法院

河北昌佳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董兵:本院受理林久雅訴你商品房銷售合同糾紛一案已審結。依法向你公告送達(2019)冀1024民初4366號民事判決書。自公告之日起60日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自公告送達次日起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於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

河北省香河縣人民法院

阮亞平、阮耀華、張秋鳳:本院受理胡光文訴你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已審結。依法向你公告送達(2019)冀1024民初4025號民事判決書。自公告之日起60日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自公告送達次日起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於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河北省香河縣人民法院

王光明:本院受理楊學文訴你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已審結。依法向你公告送達(2019)冀1024民初3952號民事判決書。自公告之日起60日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自公告送達次日起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於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

河北省香河縣人民法院

阮亞平、張秋鳳:本院受理楊學文訴你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已審結。依法向你公告送達(2019)冀1024民初3847號民事判決書。自公告之日起60日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自公告送達次日起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於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

河北省香河縣人民法院

香河西勝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河北西格瑪電梯有限公司訴你承攬合同糾紛一案已審結。依法向你公告送達(2019)冀1024民初4042號民事判決書。自公告之日起60日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自公告送達次日起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於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

河北省香河縣人民法院

北京中宇博學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吳曉秋訴你教育培訓合同糾紛一案,依法向你司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開庭傳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視為送達,提出答辯和舉證期限為公告期滿後15日和30日內。定於2020年8月12日9: 30在本院第六審判庭公開審理,逾期依法判決。本案由審判員鍾建平擔任審判長,與人民陪審員組成合議庭,並由書記員吳燕飛擔任記錄。

浙江省泰順縣人民法院

榮木南:本院受理浙江泰順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訴你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開庭傳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視為送達,提出答辯和舉證期限為公告期滿後15日和30日內。定於2020年8月12日9時在本院第六審判庭公開審理,逾期依法判決。本案由審判員鍾建平擔任審判長,與人民陪審員組成合議庭,並由書記員吳燕飛擔任記錄。

浙江省泰順縣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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