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殺妻焚屍案擇日宣判:妻子遇害時已懷孕,丈夫當庭表示願接受死刑

記者/佟曉宇

編輯/石愛華


上海殺妻焚屍案擇日宣判:妻子遇害時已懷孕,丈夫當庭表示願接受死刑

父母眼裡,劉寧是個善良有愛心的女孩,生前還養過一隻流浪狗


不到兩個小時的時間裡,嚴豪傑成為殺妻焚屍的兇手,其妻子劉寧的生命止步在27歲。


2020年3月20日,嚴豪傑向妻子劉寧索要錢款用於償還賭債,遭劉寧拒絕後,他持刀連續刺戳劉寧頸部致其死亡。為毀屍滅跡,嚴豪傑用打火機點燃書本等物引燃屋內物品後逃離現場,而遇難的劉寧此時已有身孕。


10月16日,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以故意殺人罪、放火罪向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2020年11月19日下午1時45分,該案在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開庭前一天,劉寧的父母特意到墓地看望了女兒,並把開庭的消息告訴了她。劉寧的父親劉軍說,嚴懲兇手,是他們現在最大的希望。


嚴豪傑在庭審中表示願意接受死刑,願意為自己的行為“一命抵一命”。今天下午4時15分,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上海殺妻焚屍案擇日宣判:妻子遇害時已懷孕,丈夫當庭表示願接受死刑

劉寧與嚴豪傑的結婚照,兩人在2020年年初剛剛辦完婚禮


為還賭債殺妻焚屍


一段案發現場附近的監控顯示,2020 年3月20日早7點45分,嚴豪傑駕駛一輛黑色豐田車自西向東,從彭平路18 弄7 號劉寧的家門口駛過。9點,嚴豪傑駕駛著黑色豐田車從劉寧家駛出,沿著公路向南駛去。


在案材料披露了嚴豪傑出入期間劉寧的遇害經過。


當天,嚴豪傑把車停在18弄7 號東側20 米的監控盲區,用自己的鑰匙開門後,上到二樓正對樓梯的東側臥室。看到劉寧一人躺在床上後,他向劉寧索要25萬元償還賭債。劉寧因公公嚴耀國身患癌症,手術需要錢,拒絕了丈夫的要求。


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起訴書顯示。在劉寧拒絕給錢後,嚴豪傑到廚房拿了水果刀返回二樓臥室,用持刀威脅等方法再次向劉寧要錢,再次被拒後,他用刀連續刺戳劉寧頸部至其死亡。


為了掩蓋罪行,嚴豪傑企圖毀屍滅跡。在靠近門口的床邊,他嘗試用打火機直接點燃被子失敗後,將一本書點燃放在了被褥上,並繼續投放了兩本書助燃。在確認火勢穩定後,從劉寧床頭拿了1000 元紙幣逃離了現場。


火災造成該房屋二樓室內物品及房屋結構嚴重毀損。經鑑定,死者劉寧系生前被他人用銳器戳刺頸部造成左鎖骨下動脈破裂致大失血死亡,並且死後被焚屍。


當天早上七點半,一切還都如常,劉寧的父親劉軍和妻子先後出門上班。直到9點多一點的時候,劉軍接到鄰居打來的電話,“說我家裡起火了,我開著車往家裡趕”。


劉軍到家時,劉寧的房間火勢兇猛,已經進不去門,“我想到樓下拿個淋溼的被子衝上去”。但警察來後把劉軍拖了下來,十分鐘後劉寧的母親也趕回家中。


但直到這時,劉軍還不知道女兒是被女婿所害,他知道女兒在房間上網課,“她車子還在樓下,每週五是她上網課的時間”,他以為這場火災是電腦短路或者女兒觸電引起的。直到在派出所做完筆錄,他和妻子才知道女兒真正的死因。


最終,檢察院以故意殺人罪,放火罪向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嚴豪傑提起公訴。


上海殺妻焚屍案擇日宣判:妻子遇害時已懷孕,丈夫當庭表示願接受死刑

庭審現場照片


“他演的太好了”


對於劉軍來說,女婿的殺人行為讓他和妻子十分震驚,因為嚴豪傑平日看起來“實在太正常了”。


2018年1月份,劉寧通過鄰居介紹認識嚴豪傑,次年8月兩人便登記結婚。今年初,兩人剛辦了婚禮。


直到女兒出事,劉軍和妻子才知道女婿嗜賭成性,欠了上百萬賭債,“如果知道他有惡習的話,我肯定不會把女兒嫁給他的,他演的太好了。”


劉軍事後才知道,嚴豪傑跟女兒劉寧領證不久就辭了工作。 辭去工作後,嚴豪傑每天依舊按照朝九晚五的工作作息生活,劉寧和其父母對此都不知情,“劉寧如果知道他把工作都辭了,不幹一點正經事的話,一定不會跟他繼續下去” 。


劉軍瞭解到,在2019年時,嚴豪傑父親就幫他還了許多欠款,但對方家庭始終隱瞞,“從未跟我們溝通過這個事情”。


劉軍介紹,日常相處中,嚴豪傑並沒有表現出什麼異常,也看不出有什麼不好的習慣,兩人之間也未曾有過摩擦。


案件材料顯示,嚴豪傑高中畢業後先後在上海理工大學、上海應用技術大學讀書,2013 年留學英國,沒有畢業。2016 年回國後,嚴豪傑從手機網絡上看到了賭博網站、賭博APP,開始接觸互聯網賭博。


2019 年10 月以後嚴豪傑因賭博在外借款195 萬元,其中70 萬元由父親嚴耀國歸還,剩餘109 萬元借款本金未歸還。


其中一筆本金為25萬元的欠款,債主要求嚴豪傑於2020 年3 月20 日必須還清,向劉寧要錢成為嚴豪傑最後的希望。


還錢的希望落空,嚴豪傑面對妻子時的最後一絲理性也被蠶食掉。劉軍告訴記者,嚴豪傑手段殘忍,“他用刀插在我女兒脖子上面,女兒抬下來的時候,刀還在上面”。


上海殺妻焚屍案擇日宣判:妻子遇害時已懷孕,丈夫當庭表示願接受死刑

被燒燬的房子內部


遇害時妻子已經懷孕


劉寧的母親提到,出事前一天,劉寧用驗孕棒測出已懷有身孕。《屍檢報告》也顯示:劉寧“子宮增大,宮腔內見胎盤樣組織成分”,印證了劉寧遇害時已經懷了嚴豪傑的孩子。


平日裡,劉寧和母親關係親密,劉軍介紹,女兒有一點心事都會跟妻子講,“沒有什麼不跟她母親商量的,無論是生活工作還是感情”。出事前,也是妻子陪著女兒去檢測是否懷孕了。


出事前,劉寧是上海某小學的一名語文老師,還是班主任。劉軍介紹,女兒非常熱愛自己的工作,去年已經升到年級組長,“校長說她是學校裡面最年輕的年級組長”。生活中,劉寧對小朋友們也會非常關心,“有時候家長工作比較忙,她就帶著孩子到辦公室裡面,等家長來接”。


寒暑假期,劉寧最喜歡做的事就是和讀書時期的朋友一起出去旅遊,“她是個熱愛生活的孩子”。劉寧養了一條小狗,去年她又說服母親,收養了一隻流浪狗。


劉軍說,起火後,劉寧的狗拼命的往樓上衝,到女兒的房間裡也不肯出來,“就待在我女兒屍體旁邊”。 現在,劉寧收養的流浪狗被劉軍和妻子養在身邊。


女兒遇害後,劉軍和妻子經常夜不能寐想念孩子。此次開庭前,他們還特意去墓地看望了女兒,告訴她這個消息。


劉寧代理律師樊顒介紹,嚴豪傑作案後在父親的陪同下投案。樊顒介紹,自首的成立,依法應當符合“自動投案”和“如實供述”兩個條件。樊顒認為嚴豪傑雖自動投案,但到案後沒有如實供述全部犯罪事實,前後供述中存在矛盾。


據樊顒掌握的材料,嚴豪傑作案前,曾借車、換車,兩次前往案發現場提前踩點,並且確認劉寧父母不在、僅有劉寧一人在家時才去的,這為犯罪做好了準備,對此嚴豪傑有所隱瞞。作案後,嚴豪傑放火焚屍,沒有第一時間離開現場,而是在窺探、觀察火勢,確保“火勢足夠兇猛”,能“毀屍滅跡”後才離開案發現場。在離開案發現場後,為隱藏蹤跡,確認案發現場情況,再次換車,沒有立刻投案,沒有真心悔罪。樊顒覺得,此案不應當認定為自首。


出事之後,嚴豪傑的家人一直都沒有在劉軍夫妻面前露面。 作為本案人證,劉軍和妻子已經配合公安機關做過筆錄,因暫時沒有提起民事訴訟,此次的刑事訴訟他們無法參加庭審,只能在門口等待消息。事發後,劉寧的母親無法談論女兒,“一談到女兒的事就很傷心”,劉軍說,判處兇手死刑,嚴懲兇手,是他們現在唯一的訴求。


2020年10月16日,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以故意殺人罪,放火罪向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2020年11月19日下午1時45分,該案在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據上海一中院公開消息,嚴豪傑有自首情節,但其為歸還賭債,殘忍殺害新婚妻子,殺人動機卑劣,殺人後又放火毀屍滅跡,情節惡劣,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依法應當嚴懲。


庭審中,公訴人依法訊問了被告人嚴豪傑,並出示了相關證據,辯護人、被害人的訴訟代理人圍繞“是否預謀殺人”“是否具有立功情節”“是否因為被告人自首可以對其從輕處罰”等發表了質證、辯論意見。


被告人嚴豪傑進行了最後陳述。樊顒介紹,嚴豪傑的最終陳述詞不達意,語不由衷,庭審中他感受不到其道歉的儀式和感情。他在陳述中表示,支持被害方要求,願“一命抵一命”接受死刑。當日下午4時15分,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文中劉寧為化名)


【版權聲明】本文為“樹木計劃”稿件,由北京青年報在今日頭條獨家首發,任何第三方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