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光裕非法經營罪犯罪事實

“哥不在江湖多年,江湖卻一直有哥的傳說”,黃光裕是一位頭頂光芒、自帶流量的明星企業家,但凡有其一絲一毫出獄的風吹草動,便會使得家電市場風聲鶴唳。特別是在2020年4月19日拼多多認購國美零售發行的2億美元可轉債,直接使國美股價飛漲,為近兩月內最高股價,拼多多也為歷史新高股價。

【非法經營罪犯罪事實】:黃光裕於2006年至2008年在澳門賭博欠下鉅額債務,為了償還賭債,黃光裕從境內將人民幣通過恆益祥公司轉入盛豐源公司、邁健凱公司等單位賬戶,然後匯往深圳地下錢莊,地下錢莊私自購兌,涉案金額8億元人民幣。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認為,黃光裕明知澳門賭場只收港幣,明知匯往地下錢莊的人民幣會被兌換為港幣償還賭債,於2007年9月至11月共打款8億元人民幣,系變相買賣外匯,屬於非法買賣外匯的行為,且數額特別巨大,破壞了國家金融市場秩序,根據法律及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應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一審法院宣判黃光裕犯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並處沒收個人部分財產人民幣二億元。

【溫馨提示】:小賭怡情,大賭傷身。以營利為目的,賭博為業或者聚眾賭博的,涉嫌賭博罪。黃光裕在澳門賭博,屬於合法行為,但其償還賭資的行為卻觸犯了非法經營罪,真是防不勝防。任何一個人都不能跟法律賭,尤其不能跟刑法賭。

黃光裕非法經營罪犯罪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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