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據來安法院消息,4月24日上午,來安縣人民法院利用遠程視頻系統,公開開庭審理了蚌埠市委政法委原副書記王琦受賄、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一案。
來安縣人民檢察院指控,2009年至2018年期間,被告人王琦在擔任蚌埠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市綜治辦主任、大洪山林場及周邊地區非法開採經營活動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收受或索要他人財物合計238.8萬元。在此期間,王琦明知劉氏兄弟在大洪山地區有組織地長期從事非法採礦犯罪活動,不依法履行職責,包庇、縱容劉氏兄弟組織、領導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王琦利用職務之便,多次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具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其行為應當以受賄罪、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王琦到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屬坦白,可以從輕處罰。被告人王琦在判決宣告前一人犯數罪,應當數罪併罰。
庭審中,被告人王琦當庭認罪認罰,法庭適用認罪認罰程序審理該案,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進行調查,控辯雙方圍繞犯罪事實、證據、定罪量刑等問題展開辯論。被告人親屬及蚌埠市有關單位工作人員旁聽庭審,法庭將對被告人擇期作出宣判。
郭娟娟 胡文峰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葉素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