鉛山法院堅持做到“四個必須”,促涉黑惡案件公正高效審理

鉛山法院堅持做到“四個必須”,促涉黑惡案件公正高效審理

隨著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不斷推進,一批涉黑惡案件陸續被提起公訴至法院,為加大對涉黑惡案件的辦理力度,鉛山法院明確“四個必須”原則,力爭將每一起案件辦成“鐵案”,確保掃黑除惡的戰果在法院得到鞏固。

一是涉黑惡案件必須適用普通程序辦理,且合議庭組成人員全部為員額法官,並由院、庭長擔任審判長,高規格配備審判人員,為涉黑惡案件提供充分的智力保障與經驗支持。

二是辦理掃黑除惡案件過程中,承辦人發現有人為被告人說情打招呼的,必須及時向院掃黑辦、院長報告情況;院掃黑辦第一時間向縣掃黑辦彙報說明情況,並作為“挖傘”的線索,移交縣掃黑辦;對為涉黑惡案件被告人說情打招呼的人,承辦人員沒有及時彙報的,作為政治站位不高情形給予負面問責追究。

三是所有涉黑惡案件開庭前必須召開庭前預備會議,院長、分管副院長、掃黑辦人員、刑事審判團隊全體成員參會,提前研究可能存在的問題、提前部署安全保衛工作、提前發現風險點、提前做好工作預案。

四是對涉黑惡案件的辦理,必須做到“以學為先、先學後審、先學後議”,即要求全體幹警必須認真學習每一份有關掃黑除惡的規定、文件,承辦人員先學習才能著手審理涉黑惡案件,合議庭合議案件前必須再次學習相關文件精神,以切實提高政治站位與辦案能力水平。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