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納稅籌劃-混合銷售(三)

案例:A企業為一家銷售軟件的企業,這家企業在簽訂銷售合同時,把備價格和售後服務一起簽訂,軟件價格共計60萬(其中軟件產品價格為50萬元,售後服務為10萬元)

企業應納增值稅:60萬*13%=7.8萬

城建稅=7.8萬*7%=0.55萬

教育費附加=0.23萬

地方教育費附加=0.16萬

合計應納稅金=8.74萬

思路:如果合同分開來籤,軟件價值50萬,售後服務為8萬

企業軟件銷售應納增值稅:50萬*13%=6.5萬

城建稅=6.5萬*7%=0.46萬

教育費附加=6.5萬*3%=0.2萬

地方教育費附加=6.5萬*2%=0.13萬

服務費納增值稅=10萬*6%=0.6萬

城建稅=0.6萬*7%=0.042萬

教育費附加=0.6萬*3%=0.018萬

地方教育費附加=0.6萬*2%=0.012萬

合計交納稅金=7.82萬

籌劃前合計交納稅金8.74萬,籌劃後合計交納稅金7.95萬

經過籌劃後少交稅金=8.74萬-7.95萬=0.79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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