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歲離婚了要嫁出去還能要求有房、有車、追求生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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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觀點是,33歲離婚了要嫁出去當然可以有這樣的要求。但要適可而止,別讓這樣的要求成為硬性指標,成為你追求幸福的“”絆腳石!”

首先,要對自己充滿自信!要正確地看待離婚!離婚不是一件丟人的事,更不是一件“掉價”的行為!33歲還很年輕,一切還可以重新開始!離婚也並不可怕,還可以從頭再來!之所以離婚,相信一定是前一段婚姻不幸福,才選擇放棄。那麼離婚的目的就是為了重新追求幸福,追求新的生活!

這裡所說的幸福追求,自然包括物質追求和精神追求!“貧賤夫妻百事哀”由來已久,當今又是金錢社會,房子是必須品,車子也不可少,不管是初婚還是再婚,這都是正當要求。如果因為是離過婚,就不提正當要求,凡事可隨便將就,那還談什麼重新追求幸福?還離婚幹什麼?前一段婚姻不是也可以將就下去了嗎?

當然,前面說過,該提的要求是要提的,但是這不是婚姻的硬性指標!不能為了這些物質條件忽視了一個人品好的“潛力股”!

離婚是為了追求更好的生活,所以更要慎重,更要學會愛護自己!如果對方真心實意地喜歡自己,對待自己,絕對不會介意你提什麼條件!當然,也要注意各方面提升自己,配得上更好的生活!


翠軒聽雨


如題。

說說我的看法。

任何人都有追求幸福美好生活旳權利。同樣,任何時候都不能停止對幸福美好生活的追求。

無關乎年齡大小,無關乎離婚與否。

33歲的你從年少時的懵懂無知到年輕時的青春靚麗,再過渡過中年時的成熟穩重。

一路走來,經歷了太多世事變遷,飽嘗過不少人間冷暖。在歲月的洗禮和現實的打磨中,心智更加成熟,信念更為堅定,步履更顯充實。

尤其在遭受第一次婚姻失敗的打擊後,對於婚姻應該有著更加清醒和理性的認識。

顯然,在二次婚姻的抉擇上,更應慎之又慎!切忌於草率中匆忙再次步入婚姻,重蹈覆轍。

在未來對象的交往過程中,更不要過份注重和倚賴房、車等物質方面的享受。

一段好的感情,從來不單純由物質條件決定。

人品永遠排在第一位。

好的人品加上持續不斷賺錢養家的能力才是今後婚姻是否長久穩定的決定因素。

夫妻同心,其利斷金。

只要相愛的雙方齊心協力,同心同德,照樣能創造出財富的不朽傳奇,打拼出不一樣的出彩人生。

讓自己變得足夠優秀,讓愛你的人足夠愛你才是你今後努力的方向和奮鬥的目標。

越努力,越幸運!

越奮鬥,越陽光!

相信:

努力奮鬥後的你,終將會不負韶華,迎來屬於你自己的真正緣份,擁有意想不到的光明未來和美好願景!


何海鷗1


首先指出題主的語言邏輯錯誤,題主33歲,離婚想嫁出去,這都是很正常的事。要求男方有房.有車,但最後一句追求生活,房.車,是物質需求,而追求生活是精神需求。

這兩者是兩個不同的概念,還有語法.語句,標點符號錯誤。這樣的邏輯概念讓回答者非常困惑,簡單的提問都能漏洞百出,可以反映一個人的情商狀況。

目前燃眉之急是提高情商,而不是匆忙將自己嫁出去。

我不管你讀多少書,要知道文憑與情商是無關的。有些人大學畢業,但情商只有小學生的水平。

比如有一次馬雲問黃渤:“你認為我長相如何?”黃渤答:我倆差不多。瞧黃渤的情商多麼高!像這麼高的情商,家庭一定是幸福的……

題主所講33歲,離婚想再嫁,但對方必須具備有房.有車,這樣的要求有點高啦!

女人嫁老公,不一定要男方一定要具備房.車。物質條件婚後倆夫妻一樣可以用雙手創造。

假如題主將房.車列為硬性指標,有可能會錯過好姻緣。

比如我自己在十八年前,全部身家只有13.8元,而現在我的存款.股票.房屋.轎車,合計上千萬元。而我的老婆當初毅然決然地嫁給我,她也沒有要求我一定要有房.有車。

所以說挑選結婚對象,物質條件只能作為參考指標。而男人的潛能是第一位的,有本領的男人可以空手套白狼,而有車.有房的男人,首先要查清這個房.車是不是憑他本人的能力買的。假如是他父母買的,則並不能說明什麼……

女人離婚再嫁,想挑選一個條件較高的男人是很難的。試想有哪個十分優秀的男人會娶33歲的離婚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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