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範圍內搶建2層“紙片房”騙取拆遷補償款,一個字“拆”

2019年7月,某村被列入舊城改造的範圍,村民李某聽說拆遷是按建築面積補償的,房子面積越大就能得到更多的補償,村裡大部分人家的房子都是3層的而自己家只有一層的平房,李某不甘心,便動起了“歪腦筋”。

李某購買建築材料,用木板和水泥在自己平房上加蓋了2層的簡單的“棚架”。為了讓自己“棚架子”看起來更像是房子,李某買來畫有瓷磚圖案的牆紙,將其貼在牆上。從遠處來看,該房屋和其他房屋是沒有什麼區別的。但是,經過實地勘查,該房屋沒有報任何建設審批的許可,房屋也不符合建築要求,是風一吹就能倒的“紙片房”,是十分不安全的違章建築。

拆遷範圍內搶建2層“紙片房”騙取拆遷補償款,一個字“拆”

執法部門在給當事人講解該房屋的危害性後,按法律規定的拆除違章建築的程序對該房屋進行了拆除,李某的“想法”到頭來是竹籃打水一場空。

拆遷範圍內搶建2層“紙片房”騙取拆遷補償款,一個字“拆”

在這裡要提醒各位被拆遷人:

根據《城鄉規劃法》第四十條 在城市、鎮規劃區內進行建築物、構築物、道路、管線和其他工程建設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向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鎮人民政府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房屋建設者要按照法律規定為自己的建築物辦理相關的許可證後才能開工建設,否則,建築物不符合法律規範,會被列為違章建築,依法應當拆除。

並且,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六條 房屋徵收範圍確定後,不得在房屋徵收範圍內實施新建、擴建、改建房屋和改變房屋用途等不當增加補償費用的行為;違反規定實施的,不予補償。

李某心存僥倖、一意孤行,抱著靠拆遷發家致富的心理,騙取補償款行為是非常不可取的,嚴重情況下要承擔刑事責任,大家都應引以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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