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商鞅要求分家,怎么分家?

关岭化石群


关于分户制《史记·商君列传》记载有两部分,第一次变法:“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第二次变法:“令民父子兄弟同室内息者为禁”。第二次是对第一次分户制的巩固。

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户是秦国法治体系的基本单位,不论是分地还是徭赋都是以户作为计算单位,每户一男丁一夫一妻的小家庭制能让秦法最大的覆盖所有民众,也能避免大户人家和小户人家之间的不公平,同时分户制在不增加人口的情况下增加了计量基数,有利于开荒、税收和募兵,在司法诉讼领域,秦国用公室告和非公室告区分户以内和以外犯罪行为,秦法几乎不管户内直系亲属间的犯罪行为,小家庭制能让家庭自治减轻法治负担的同时最大减小家庭自治的危害。


追风少年已经老去


没有商鞅变法,哪来的秦国的强盛。用现在的话说,改革开放之初,大锅饭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瓶颈。农民包产到户,土地到人,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大家庭的已婚儿子,分家另过,这样的家庭成员都铆足劲发家致富。于是腾出的劳动力成为外出挣钱的生力军,国家发展了,农民进城落户了。这是多少代人的梦想,现在实现了。毛主席早就告诉我们,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各级领导同志,必须特别注意,万万不可粗心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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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要求分家,主要还是为发展人口,发展生产,规定弟兄们必须分户,激发生产能动性,主动性。不允许弟兄们生产生活在一起。用今天的话说叫做打破大锅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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