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集區法院道交法庭:出租車因交通事故停運 駕駛員主張“份子錢”獲支持

出租車因交通事故暫停營運,其間駕駛員交給車主的“份子錢”是否屬於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合理損失?日前,淮北市杜集區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案件,支持了駕駛員曲某要求賠償“份子錢”的訴訟請求。

2019年8月27日17時許,曲某駕駛出租車在機動車道正常行駛至淮北市相山區政府門口時,被古某駕駛的小型汽車追尾,造成曲某受傷及車輛受損。經交警部門認定,古某負事故的全部責任,曲某無責任。曲某駕駛的出租車系汪某所有,曲某承包了該車白天的營運,雙方約定曲某每日交給汪某120元的“份子錢”,承包期間非因汪某的原因,不論是否營運曲某均需交納“份子錢”,事故發生後,曲某因住院治療和車輛修理共計停運4天,其仍按約定向汪某交納了480元的“份子錢”。曲某向古某主張賠償該項損失未果,遂訴至法院。

承辦法官在案件審理期間,通過多方瞭解得知,在淮北市的出租車行業中,出租車外包期間,承包車輛的人員不論是否營運均要交納約定的“份子錢”,這是出租車行業的行規,短暫停運期間如果不交納“份子錢”的話,車主可以收回車輛另行承包給他人,承包人如果不想車輛被車主收回,就必須遵守上述行規,因此曲某支出的“份子錢”應當視為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合理損失。最終法院支持了曲某的該項請求,古某也表示理解並積極履行了給付義務。

張慶紅 宋興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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