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當前形式下,銀行正規理財產品是否還安全?有何依據?

四季如春光


2018 年 4 月 27 日,中國人民銀行在其官網發佈了對於大資管行業未來發展影響深遠的綱領性文件《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

銀行理財體系的資管新規,本意是去槓桿、去資金池、去多層嵌套、去泡沫化空轉。

《意見》充分考慮存量資管產品期限、市場規模及其所投資資產的期限和規模,兼顧增量資管產品的合理發行,提出按照“新老劃斷”原則設置過渡期。過渡期設置為“自 《意見》發佈之日起至 2020 年底”,給予金融機構更為充足的整改和轉型時間。過渡期內,金融機構發行新產品應當符合《意見》的規定;為接續存量產品所投資的未到期資產,維持必要的流動性和市場穩定,可以發行老產品對接,但應當嚴格控制在存量產品整體規模內,並有序壓縮遞減,防止過渡期結束時出現斷崖效應。

對於什麼是老產品和新產品,並非單獨指產品自身的新與舊,而必須通過與產品投資標的物的新舊來理解。老產品是 指為接續存量產品所投資的未到期資產(如銀行此前用短期限的封閉式產品投資長期限資產)而發行的與存量產品形式一致的產品,老產品可以是預期收益型產品;若所發行產品對接的是新資產而非原有未到期資產,則應認定為新產品,須為淨值型產品。

保本理財逐步消亡

明確資產管理業務是金融機構的表外業務,金融機構不得開展表內資管業務;針對銀行發行 的資產管理產品,特指非保本銀行理財產品。金融機構發行的新產品需符 合《意見》相關規定,意味銀行新發行的保本理財正式壽終正寢。

針對市場保本需求,大額存單或結構化存款可作為保本理財替代方式。

通俗簡單的說:

1、理財產品不再保本保息,尤其是在2020年底資管新規過渡期結束後,理財產品風險需用戶自己承擔;

2、理財產品淨值化,銀行理財子公司紛紛成立,以後銀行理財產品類似於公募基金或私募基金,考驗銀行理財子公司的主動管理能力。


華湘Andy


銀行理財作為現在的一種理財產品,它的好處就是安全穩健,比銀行定期存款利息高。

銀行正規的理財產品,在2019年年初的時候,國家就已經要求銀行理財脫離銀行體系,單獨獨立運作,盈虧自負了!

也就是從這個時候開始,各大商業銀行都成立了自己的銀行理財子公司,在此之前,銀行理財屬於銀行內部的表外業務,也就是說銀行理財不計入銀行的資產負債表,但是銀行理財也代表著銀行的臉面,在大部分情況下,銀行都會保證銀行理財產品的安全,賺了就賺了,賠了大部分也會給客戶進行兌付的!這就不符合國家的初衷呢,所以國家對於金融體系的改革,第一步就是要求銀行理財,不再允許保本保息!要求銀行理財,單獨分離出銀行的業務體系,單獨成立成理財公司!

一旦銀行理財獨立之後,那麼他就是有自己的獨立法人關係,他也需要有自己的財務體系,盈虧自負!

既然如此,我們以後再購買銀行理財產品,它的風險是不是跟以前一樣呢?

我的觀點就是在短期內它的安全性還是有保障的,大家都可以看到,現在銀行理財到期投資額度相比以往已經大幅度降低了,之前的銀行理財大部分是5萬起投或者10萬起投,現在的銀行理財大部分都是1萬起步,期限也由原來的中長期變成了現在的短期,大量的30天,90天,180天的產品出現,同時銀行理財的收益也比以往更加的高了,因為現在銀行理財產品的構成跟以前不一樣,在此之前銀行的理財產品大部分是保本保息的債務型的產品構成相對穩妥!

既然現在銀行理財單獨成立了,那麼他的產品範圍就會擴大,相對應的銀行理財的風險性也會增長,在閉著眼睛購買銀行理財,那麼你也會有虧損本金的時候,現在購買銀行理財產品出現了虧損都是自己承擔的,銀行是不會兜底的!

所以現在購買銀行理財產品應當擦亮眼睛,選擇合適的收益合適的產品,切勿貪圖利息收益!


請叫我大美麗


先不說現在大的經濟環境對於理財投資標的風險的影響。現在大家需要關注的是資管新規的落地對於理財市場的影響。

按照資管新規的要求,2020年底以後:

1、沒有銀行理財產品了,主要銀行都成立了理財子公司,以後叫理財子公司資管產品。

2、就沒有固定收益型產品了。所有金融機構都只能發行淨值型產品。包括信託,券商,保險資管。

監管的目的就是要強行破剛兌,以上兩個要求目的是讓投資人明白,一來產品不是銀行發的,二來產品本息收益以淨值為準。不能保本承諾。

這其實是一項對所有老百姓會產生深刻影響的政策。就是以上兩個轉變就將極大改變人們對於理財產品的認知。目的是逼迫大家改變投資邏輯,或者說催熟大家的投資理念,減小金融機構的剛兌風險。前期主要在機構端產生影響,2020年後老百姓才會逐步感覺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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