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当前形式下,银行正规理财产品是否还安全?有何依据?

四季如春光


2018 年 4 月 27 日,中国人民银行在其官网发布了对于大资管行业未来发展影响深远的纲领性文件《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

银行理财体系的资管新规,本意是去杠杆、去资金池、去多层嵌套、去泡沫化空转。

《意见》充分考虑存量资管产品期限、市场规模及其所投资资产的期限和规模,兼顾增量资管产品的合理发行,提出按照“新老划断”原则设置过渡期。过渡期设置为“自 《意见》发布之日起至 2020 年底”,给予金融机构更为充足的整改和转型时间。过渡期内,金融机构发行新产品应当符合《意见》的规定;为接续存量产品所投资的未到期资产,维持必要的流动性和市场稳定,可以发行老产品对接,但应当严格控制在存量产品整体规模内,并有序压缩递减,防止过渡期结束时出现断崖效应。

对于什么是老产品和新产品,并非单独指产品自身的新与旧,而必须通过与产品投资标的物的新旧来理解。老产品是 指为接续存量产品所投资的未到期资产(如银行此前用短期限的封闭式产品投资长期限资产)而发行的与存量产品形式一致的产品,老产品可以是预期收益型产品;若所发行产品对接的是新资产而非原有未到期资产,则应认定为新产品,须为净值型产品。

保本理财逐步消亡

明确资产管理业务是金融机构的表外业务,金融机构不得开展表内资管业务;针对银行发行 的资产管理产品,特指非保本银行理财产品。金融机构发行的新产品需符 合《意见》相关规定,意味银行新发行的保本理财正式寿终正寝。

针对市场保本需求,大额存单或结构化存款可作为保本理财替代方式。

通俗简单的说:

1、理财产品不再保本保息,尤其是在2020年底资管新规过渡期结束后,理财产品风险需用户自己承担;

2、理财产品净值化,银行理财子公司纷纷成立,以后银行理财产品类似于公募基金或私募基金,考验银行理财子公司的主动管理能力。


华湘Andy


银行理财作为现在的一种理财产品,它的好处就是安全稳健,比银行定期存款利息高。

银行正规的理财产品,在2019年年初的时候,国家就已经要求银行理财脱离银行体系,单独独立运作,盈亏自负了!

也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各大商业银行都成立了自己的银行理财子公司,在此之前,银行理财属于银行内部的表外业务,也就是说银行理财不计入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但是银行理财也代表着银行的脸面,在大部分情况下,银行都会保证银行理财产品的安全,赚了就赚了,赔了大部分也会给客户进行兑付的!这就不符合国家的初衷呢,所以国家对于金融体系的改革,第一步就是要求银行理财,不再允许保本保息!要求银行理财,单独分离出银行的业务体系,单独成立成理财公司!

一旦银行理财独立之后,那么他就是有自己的独立法人关系,他也需要有自己的财务体系,盈亏自负!

既然如此,我们以后再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它的风险是不是跟以前一样呢?

我的观点就是在短期内它的安全性还是有保障的,大家都可以看到,现在银行理财到期投资额度相比以往已经大幅度降低了,之前的银行理财大部分是5万起投或者10万起投,现在的银行理财大部分都是1万起步,期限也由原来的中长期变成了现在的短期,大量的30天,90天,180天的产品出现,同时银行理财的收益也比以往更加的高了,因为现在银行理财产品的构成跟以前不一样,在此之前银行的理财产品大部分是保本保息的债务型的产品构成相对稳妥!

既然现在银行理财单独成立了,那么他的产品范围就会扩大,相对应的银行理财的风险性也会增长,在闭着眼睛购买银行理财,那么你也会有亏损本金的时候,现在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出现了亏损都是自己承担的,银行是不会兜底的!

所以现在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应当擦亮眼睛,选择合适的收益合适的产品,切勿贪图利息收益!


请叫我大美丽


先不说现在大的经济环境对于理财投资标的风险的影响。现在大家需要关注的是资管新规的落地对于理财市场的影响。

按照资管新规的要求,2020年底以后:

1、没有银行理财产品了,主要银行都成立了理财子公司,以后叫理财子公司资管产品。

2、就没有固定收益型产品了。所有金融机构都只能发行净值型产品。包括信托,券商,保险资管。

监管的目的就是要强行破刚兑,以上两个要求目的是让投资人明白,一来产品不是银行发的,二来产品本息收益以净值为准。不能保本承诺。

这其实是一项对所有老百姓会产生深刻影响的政策。就是以上两个转变就将极大改变人们对于理财产品的认知。目的是逼迫大家改变投资逻辑,或者说催熟大家的投资理念,减小金融机构的刚兑风险。前期主要在机构端产生影响,2020年后老百姓才会逐步感觉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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