玲瓏梵宮:女子美容變“毀容”律師:美容機構需承擔賠償責任

本臺訊 (九江廣電全媒體記者 王 嶽 劉念琛)4月14號,九江零距離報道了市民劉女士在使用過玲瓏梵宮十里店贈送的某系列護膚產品之後,臉部過敏的事件。如今事情進展如何呢?

玲瓏梵宮:女子美容變“毀容”律師:美容機構需承擔賠償責任

【新聞回顧】日前,市民劉女士自從使用了玲瓏梵宮十里店贈送的某系列護膚品之後,臉部過敏紅腫,而且越發嚴重,臉上的紅疹一直蔓延到了額頭和脖子,就醫吃藥都沒什麼效果,每日苦不堪言。

玲瓏梵宮:女子美容變“毀容”律師:美容機構需承擔賠償責任

市民 劉女士:又癢又痛又辣,好難受,就是這個原因引起來的。

玲瓏梵宮十里店店長 張女士:可以做身體,做身體的經絡疏通(那她現在想去醫院,你們也不跟她去)不是說不跟她去,我的意思是說你去醫院,不如我來直接修復得更快。

玲瓏梵宮:女子美容變“毀容”律師:美容機構需承擔賠償責任

當時玲瓏梵宮十里店的張店長承諾,如果劉女士臉部過敏的狀況在週四都沒有好轉,將帶劉女士入院治療。今天已經週四了,劉女士的狀況怎麼樣了呢?記者輾轉聯繫到了劉女士的家人,得知劉女士正在醫院進行治療,目前臉部已經消腫,具體症狀還需進一步觀察。隨後,記者在網上搜索“玲瓏梵宮維權”關鍵詞,共出現約66條結果,大多都是玲瓏梵宮霸王推銷、使用過期面膜粉、美容變毀容、心酸維權路等等。那麼,消費者怎麼維護自己的權益?記者諮詢了相關法律人士。

玲瓏梵宮:女子美容變“毀容”律師:美容機構需承擔賠償責任

九江惟民律師事務所律師 黃細友:客戶和美容店之間,我來美容,就形成了一個合同關係,我過來美容,要保證我最起碼的安全,美容店存在一個違約責任。臉上的傷害可以要求他們賠償醫藥費、誤工費,如果造成了毀容的話,還有殘疾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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