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晚報評論:開罰單,讓物管新規落地有聲

《北京市物業管理條例》5月1日起正式實施。連日來,北京各區對條例貫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繼5月1日當天朝陽區開出本市首張“飛線充電”罰單之後,各區都對執法中發現的“飛線”違規充電、私家車主長期佔用堵塞消防通道等行為進行了行政處罰。5月2日,延慶區住建委執法人員針對物業服務人未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物業服務的違法行為,更是開出了首張萬元罰單。

北京晚報評論:開罰單,讓物管新規落地有聲

“不以規矩,不能成方圓。”物業新規落地,意味著業主、物業使用人、物業服務人都有了需要嚴格執行的行為標準;如有違法違規行為,就應該受到相應處罰。條例明確了對違規行為的處罰措施,並明確了相應的行政主管部門。既為職能部門出手整治提供了法律依據,也為執行層面突破效率低下的瓶頸提供了保障。

不少居民都對身邊的物業亂象深惡痛絕,又對這些亂象屢禁不止無可奈何。即以近日重點督查的電動車“飛線”充電而言,是各個社區普遍存在的火災隱患,且已釀成多起慘劇,但以往任由物業、社區工作人員勸說、批評,許多車主根本不予理睬;私家車長期佔用堵塞消防通道也屢見不鮮,以往多由消防部門在安全檢查時予以提醒、清理。如今,有了物業管理條例,執法關口前移,補齊了執法力量分散、懲處力度不足的短板。條例第78條明確規定:業主、物業使用人、物業服務人員等不得違規私拉電線、電纜為電動汽車、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和電動三輪車等充電。違反此規定的,由消防救援機構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連日來,各區針對公共安全隱患,依據上述規定及時開具罰單,不僅讓違規人員自食苦果,對火災防控具有積極的現實意義,也能有效彰顯物管新規的震懾力,為嚴格執行物管條例開了個好頭。

延慶對物業服務人開出萬元罰單,對物業公司的警示意義更為明顯。這意味著,衡量物業公司的服務,除了“好與不好”這樣的籠統、感性描述外,更有了“合規不合規”的精確標準。小區的牆皮脫落了,消防疏散指示燈破損了,樓道衛生清掃不及時,不及時整改,就可能吃罰單。

當然,開罰單並非目的,而是落實法規的必要手段。抓得精準、管得到位、依法懲處,社區物業管理的諸多痛點才能得到根治,並最大限度避免“復發”。物業管理新規落地有聲,對於提高物業管理水平、保障居民生活、助力基層社會治理與物業管理融合共進都具有標誌性意義。

來源 北京晚報

作者 侯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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