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求周六、周日加班,但是不按双倍工资计薪,以调休为借口,请问这样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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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公司要求周六周日加班,但是不支付双倍工资作为加班费,而选择调休,是否合理?

超老师答:按照法条来讲,周末加班选择调休不支付加班费不违法,但是强制补助而不让劳动者选择加班费,确实不合理!

因为,劳部发[1995]226号文件,关于印发《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第2条的描述是这样的:

凡是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或安排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补休的,均应支付给劳动者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或日工资标准150%、200%的工资;

所以,用人单位如果安排补助可以不用继续支付双倍加班费,但是处于劳动法保护劳动者的立法角度和尊重劳动者的角度来讲,最好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如果劳动者不想补休,想获得更多工资,也可以发放加班费。


加班费怎么算?

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

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

例:小明同学,2019年3月份基本工资是5000元,岗位工资是2000元,绩效工资为5000元,为赶项目进度,公司安排小明在双休日加班8小时,则小明的加班费应为:(5000+2000+5000)÷21.75÷8×8×2=1379.31元。

超老师划重点: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所获得的工资报酬总和。而非“基本工资”、“岗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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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侦探


1、补休是否合法合理?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这是关于加班加点的加班费计算方式。从上述规定可知,法定节假日的加班不允许通过调休或补休的方式进行转嫁加班费,而普通休息日的加班是允许通过补休进行弥补。所以,公司要求周末加班,如果能够及时进行补休是符合法律规定。

2、劳动者能否拒绝补休要求加班费?

毕竟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是侧重于保护劳动者权益,单位要求加班原则上已经侵害劳动者权益。从立法理念和司法实践来看,法院是认可劳动者在补休与加班费之间的选择权,劳动者在休息日加班后,既可以享受补休待遇,也可以选择不休息而要求加班费。当劳动者不要求或拒绝补休而主张加班费时,用人单位仍有义务支付其加班费。


叶律师


很多公司都不按双倍工资计薪,让你调休,如果不合理合法的话,早就有人举报它们,所以我们不深究它的法律层面,来讨论另一个层面:工作属性。

大多数体力劳动是靠加班赚钱,而脑力劳动也是固定薪资

有代表性的体力劳动岗位是工厂的流水线员工,他们的基本薪资并不高,也就说白正常8个小时上班得到的钱不多,但是加班一个小时可以得到1.5倍的工资,所以他们乐于加班,白天放轻松点,晚上就加班久一点,这样赚得更多。

而有代表性的脑力劳动岗位是办公室白领,拿的是固定月薪,一般不会有靠加班作为主要的收入来源,则你这个月总共加班8个小时,一换算刚好一个工作日,那就可以调休一天。

你选择的工作属性不同,往往加班带来的益处不一样,体力劳动是靠它增加收入,脑力劳动是靠它增加休息时间。

有家庭的,希望多调休,增加陪伴家人的时间;喜欢旅游的,希望多调休,可以去趟远一点的旅程;总是加班的,希望多调休,让自己享受下生活,喘口气。

要看公司机制够不够人性化?

有些公司比较有良心,到年末可能会购买员工剩余的调休天数,换算成工资给他们,一来可以激发员工的加班热情,多加一天班就相当于多赚一天工资,二来也能算作年终奖的一部分,一举两得。

但有些公司比较小气,可能到明年的四月份就会把上一年的调休假期清空,没得换算,甚至有时候员工想请三天以上的调休,还要经过层层领导审批才能允许。

听说我朋友讲,他公司加班只能调休,当员工迟到一分钟就要扣半天的工资,可以用调休来抵扣,但不能超过两次,超过只能请事假半天,也就是扣半天工资。

在这种公司工作,你每个月的薪资绝不会涨,反而有可能会减少,被变花样扣钱了。

遇到没良心的公司,该怎么办?

方案一:努力奋斗,取代上级领导,让自己有一定的话语权,不被剥削,但一般比较有难度,而且往往变成曾经自己最讨厌的人,到最后你变成了剥削员工的领导,但也不全是这样子的。

方案二:养精蓄锐,找到机会就跳槽。

有的人会觉得「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好公司还是有很多的,不必留在这家公司受气,那他们就会在职的时候,不断地学习,自我增值,时刻观望着好公司的招聘动态。

一发现有好机会,就投简历,请假面试,当然是拿到offer就辞职,这种情况他们反而希望能多调休,方便去面试。

所以一件事情能被大众所接受,它是没有绝对地没益处,换一个角度看待,反而成了优点,要有善于发现美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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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的小世界


我想说不合理,可是有办法吗?

你身在别人的公司上班,公司领导说了算,你不愿意加班,你就有可能面临辞退。

再从另一个角度讲,你们公司还可以周六、周日休息,你知道有多少多少个单位是不能休“周六、周日”的,不但不能周六周日休息,平常还是“单休日”。


国家对加班工资计算有明文规定:

1、国家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我上学时学的是财会,这些规定在经济法中也学到过,可是我也加班无数次,从来没有按照“规定”发过工资。

记得我之前的工作单位,是一家私营机加工厂,每周休息一天,每天工作八个小时。“五一、十一”国家规定休息7天,我们单位全是休息2天,而且根本没有加班工资。我那时是“计件工”,干多少活拿多少钱,根本没有多加过一分钱。

后来工作快三年时,我辞职了,到现在的公司上班,我在现在的公司下属市场做市场管理员,即然是市场那不可能周末双休,因为市场管理上每天都要有人上班,所以我们市场是周六周日换班休息,也就是“单休”,但是在平常可以调休一天。

媳妇的工作单位是商场里家电销售,越是节假日越不能休息,因为只有节假日里转商场的人多,销量会比平常好。不但每个周六周日不能休息,就是调休,每周也只给一天时间。

身边还有朋友是做厨师的,按天算工资,每天140元,干一天拿一天的钱,休息了就没有钱,更没有节假日有加班工资一说。


虽然知道“周六、周日加班,但是不按双倍工资计薪,以调休为借口”这样的做法不合理。但是你们公司也不会经常这样做,只会是偶尔一次,那你应该服从公司安排,以大局为重,最起码之后也让你调休了!


人在风上走


根据《劳动法》规定,要计算加班费,首先要明确你的工时制度,不同工时制度下的加班费计算标准不同。

一、标准工时下的加班

执行标准工时制,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按下列标准支付加班费:1.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3.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

的工资报酬。

二、综合计算工时制下的加班

经批准执行综合工时制的员工,在一个工资计算周期内的实际工作时间累计超过40小时,超过部分视为延时加班,这种情况下,企业不得安排员工调休,而应该向员工支付不低于员工工资标准的150%的加班工资。若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无论工作时间是否超过40个小时,企业都应该发放不低于工资标准的300%的加班工资。在综合工时下,不存在休息日加班的情况,也不存在休息日加班费的问题。


职场新观察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关于加班费的规定,周六日加班,给予调休是合法的,为什么这么说呢?首先,我们来看《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具体内容: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从题主的问题来看,属于休息加班,符合上述第二条情形,支付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作为加班费的前提是不能安排补休的,换而言之,如果用人单位给予调休而不给予加班费(补休)是合法的。

综上所述,题主的问题所描述的情形是合理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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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老刘


首先,我自己觉得不合理。现在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各级领导思想认识僵硬固化。领导片面地认为加班多少等同于尽职奉献,殊不知一些抓住领导癖好的人,上班不工作或干私事(活),下班才开始干工作,领导看见就表扬,使得不想加班的或上班已完成任务的人没法离开,只能假装加班。

二是岗位与配备的人数不适应。一些单位几个岗位由一个人一肩挑,三个人的任务量只配备二个人,如果不加班怎么可以完成任务呢?

三是领导能力不足。俗话说:“将相无能,累死三军”。有些领导管理能力真的不敢恭维,理解上级意图不准确,上班时间一顿瞎指挥,到头来全是白下苦。这样子的工作能力不加班怎么可能啊。

四是体制机制限制。领导的权限过于大,特别是提拔晋升、福利待遇等方面的审批都是领导说了算,虽然各项制度不断完善,但总体效果仍不容乐观。这样导致了一些人喜欢投其所好,领导喜欢加班的,大家都加班。再有加班的出现一点错误,领导潜意识中会觉得这名同志已尽职尽责了可以原谅,如果经常不加班的出现一点错误就归根于没有尽职尽责。

五是法律意识不强。虽然《劳动法》有规定,但假如你不加班想通过法律方面支持几乎不可能,也许你赢得了官司可能就失掉了工作。

六是就业压力大。想找到一份工作何其不容易,一般人不会为了加班不加班失掉工作,特别是中年人上有老下有小,房贷车贷等压力压的都喘不过气来,如果失掉工作家庭可能都不复存在,因此大多数人都会忍气吞声加班。


而今迈步跃


劳动者周六加班,用人单位不按双倍计算的,劳动者是可以投诉的,劳动者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双倍工资。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申请劳动仲裁可以追讨两年前的加班工资,但是需要劳动者承担全部举证责任。

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

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证明加班时间方面的证据主要包括:考勤表、考勤卡、加班审批单、加班通知、监控录像、证人证言、加班时所做工作形成的书面文字记录、电子邮件等。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只爱陌生人职场


还能有调休,真不错


手机用户50731654953


合理。可以二倍也可以补休。这是劳动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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