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方究竟配不配與魯迅相提並論?

方方究竟配不配與魯迅相提並論?

最近在網絡上,圍繞方方的罵戰,可謂熱鬧非凡,鞭炮齊鳴,鑼鼓喧天。

在挺方派眼裡,方方以筆作槍針砭時弊,通過揭露社會的黑暗醜陋,把黑暗的一面展示給世人看,是魯迅式的愛國。

倒方派則認為,方方是出賣國家利益和民族尊嚴的漢奸走狗,是新時期的“帶路黨”,方方的《武漢日記》就是投奔美帝的投名狀。

說實話,我既不是挺方派,更不是倒方派。

雖然,魯迅的文章看了不少,但方方的日記,完整看完的僅兩篇而已。因此,無權就其是否可與魯迅相提並論發表意見。

不過,魯迅生活的黑暗年代,尚且可以容忍不論是批判的深度還是影響的廣度,都要大得多的《狂人日記》的出版,為何今天這個兼容幷包、充滿生機活力的社會,反而容忍不了一本《武漢日記》的出版。

這確實有點讓人匪夷所思!

有人說,魯迅之所以偉大,是因為他一生都在為喚醒中華民族自強的而鬥爭,他是愛國的。

方方愛不愛國?我不知道,也許她是愛國的,也許她是卑劣的。其實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這個社會不能只容許一種聲音的存在。如果一個社會發出來的只有一種聲音,一個強調,這就好比音樂的世界裡只有一個音符,一種腔調,那該何其單調!

我一直覺得我們都太小題大做了,這充其量只是一本日記而已,掀不起什麼大風大浪,頂多就是一個小水花。

《方方日記》之所以為引起這麼大的反響,其始作俑者其實我們自己。如果一開始大家都以平常心來看待它,也許它就是一本普普通通的日記。

你越是抵制,你的敵人越是在乎。

譽滿天下,未必不為鄉愿;謗滿天下,未必不為偉人。

方方是可以與魯迅相提並論的偉人嗎?

我也不知道,也許她是當代魯迅,也許她真的只是一個美帝的漢奸走狗。

這一切,且待留給時間來證明。

但罵戰是罵不出結果的,站隊、扣帽子也不可能得到答案。

魯迅當年罵人無數,不僅明著罵,還背地裡罵?“不光放明箭,還在暗地裡放冷箭。”

要知道,在魯迅的文章裡,筆名就一共用了180多個,堪稱世界作家之最,被國人評價為“馬甲之王”。

這當然不會是什麼好詞。

更惡毒的謾罵來自1927以後。左翼青年們曾集中火力攻擊魯迅長達三年之久。讓我們來感受下,在那個時代的文青眼裡,魯迅究竟是個什麼“愛國者”。

成仿吾說魯迅,“代表著有閒的資產階級,或是睡在鼓裡面的小資產階級”,已墮落到“趣味文學”的絕路上。

馮乃超嘲笑他,“醉眼陶然”,成了社會變革的落伍者

錢杏邨說,魯迅筆下“沒有光明”,只會“利用中國人的病態的性格,把陰險刻毒的精神和俏皮的語句,來混淆青年的耳目”,若不“接受批評,幡然悔悟”,則前路“只有死亡”;……

郭沫若則罵得最恨,“資本主義以前的一個封建餘孽”,“是二重的反革命的人物”,“是一位不得志的Fascist(法西斯)”。

但這些言語和文字上的攻擊,並沒有絲毫影響魯迅的偉大,反而在時間的洗禮下,更顯他的光輝燦爛。

那些魯迅罵過的人呢?

在魯迅尖銳的筆下,他們所受的攻擊和謾罵,並不比魯迅所受的輕多少,甚至有過之而不及。

魯迅罵梁秋實罵了一輩子,還專門寫了一篇《喪家的“資本家的乏走狗”》:

凡走狗,雖或為一個資本家所豢養,其實是屬於所有的資本家的,所以它遇見所有的闊人都馴良,遇見所有的窮人都狂吠。不知道誰是它的主子,正是它遇見所有闊人都馴良的原因,也就是屬於所有的資本家的證據。即使無人豢養,餓的精瘦,變成野狗了,但還是遇見所有的闊人都馴良,遇見所有的窮人都狂吠的,不過這時它就愈不明白誰是主子了。

魯迅罵胡適,“將自己的魂靈梟首通衢,掛出了原想竭力隱瞞的醜態。醜態,我說,倒還沒有什麼丟人,醜態而蒙著公正的皮,這才催人嘔吐。”

魯迅罵徐志摩,“能在生活中到處聽到"絕妙的音樂"的人應該是神經出現了問題,產生了幻覺,將其"送進瘋人院"也不足為奇。

迅罵郭沫若,“遠看是條狗,近看是條東洋狗,到了眼前,哦。原來是沫若先生。”,“流氓加才子”。

除了上述這幾位,據不完全統計,魯迅罵過的人還有:

錢玄同、周作人、林語堂、廢名、梅蘭芳、楊蔭榆、陳西瀅、章士釗、李四光、成仿吾、沈從文、施蟄存、朱光潛、邵洵美、鄒韜奮、吳宓、歐陽蘭、吳佩孚、段祺瑞、蔡元培、梁漱溟、鍾敬文、蔣夢麟、張學良、劉半農、張天翼、戴望舒、老舍、林徽因、章太炎、吳稚暉、葉聖陶、茅盾。

言語的攻擊,不會因為謾罵來自“正義”的一方而增添威力;也不會因為來自小人而更加顯得卑劣。

他們該偉大的還是偉大,該光輝的還是光輝,該遭鄙夷的還遭鄙夷,該在恥辱柱上的至今也還在恥辱柱上。

方方不重要,《武漢日記》也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們需要一個容許自由說話的空間。

時間會檢驗每一個人,“論戰”也只會讓你我的本性更加清晰。

讓我們拭目以待:

究竟誰是愛國者,誰是賣國賊;誰是帶路黨,誰是吹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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