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路上不可不知的法律陷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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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有風險,投資需謹慎。”這是創業大師對前赴後繼的創業者常說的一句話。據統計,中國民營企業的平均壽命只有2.9年,平均每年約有100萬家民營企業倒閉,60%的企業壽命不到5年,85%的企業壽命不足10年,其中40%的企業在創業初期就宣佈破產,平均每天有2740家企業宣佈破產,平均每小時就有114家企業宣佈破產,平均每一分鐘就有2家企業宣佈破產。

一、規避政策風險

政策風險是外資企業在中國面臨的最主要的風險之一,因為政策我們只能選擇接受而不是改變,對創業企業來說,最現實的問題就是,這個領域我們民營企業是否能夠進入,這就是進入的政策風險。

二、個體工商戶與僱員也是勞動關係,需為其支付工資和繳納社保

我國法律規定個體工商戶不能算是企業,而是一種特殊的組織形式,因此必須要注意以下問題:

第一,個體工商戶與僱員是勞動關係,也需遵守當地最低工資規定,為其繳納社會保險。這一點比較常見的違法規定的情況是理髮店的店主不支付學徒的工資及相關保險,而這種現象一經舉報理髮店店主將需支付雙倍工資、勞動保險以及可能的罰款。在大額的罰款面前,這足以使初創期的企業夭折。

第二,個體工商戶的最大僱傭數量。我國法律規定個體工商戶的最大僱傭數量是7個,如果超過這個就將成為私營企業,並按相關規定納稅。

第三,個體工商戶的債務將有可能由整個家庭來承擔。個體工商戶具有極大的特殊性,他的財產和經營者的個人財產或家庭財產密不可分,因此個體商戶的責任財產就是經營者的全部財產。因此,個體工商戶經營一旦失利,傾家蕩產也是可能的。

三、個人獨資企業需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個人獨資企業顧名思義就是投資人只能是一個自然人。個人獨資企業需要注意以下事項:

第一,個人獨資企業與個體工商戶不同,他必須要有自己的企業名稱,而個體工商戶則完全按照意思自治的原則自由決定。個人獨資企業在取名字時一定要注意不要加“有限”,以和有限責任公司做區分。

第二,個人獨資企業對投資人的出資沒有限制,即一元錢也能辦公司。並且可以隨時增加或減少投資金額。第三,特別需要注意的是個人獨資企業在解散與清算時,其投資人需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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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合夥企業注意事項

1、普通合夥企業決策方式未必一定是按資表決

合夥人全部都由普通合夥人組成,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依照《合夥企業法》規定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一種合夥企業。普通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組成,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而特殊普通合夥企業的合夥人,在通常情況下,仍按照普通合夥企業的規定,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但如果一個合夥人或者數個合夥人在執業活動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合夥企業債務的,有責任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責任或者無限連帶責任,而其他合夥人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為限承擔責任。這種承擔責任的方式比較適合於註冊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專業服務機構,因為各合夥人之間往往各自開展業務,彼此之間相對比較獨立,採用特殊普通合夥模式後,可以保護無責的合夥人的利益,保證經營的穩定性法。

普通合夥企業的表決權與大多數人想法有些不同,他是可以事先約定的。他既可以是不論出資多少,按每人一票進行表決,也可以是按出資額進行表決,甚至還可以按專長劃分決策範圍。

2、有限合夥企業是風險投資企業的最佳選擇

有限合夥企業是普通合夥企業的改良版,他的合夥人分為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普通合夥人對企業承擔無限責任,有限合夥人以認繳的出資額對企業承擔責任。

世界上有兩種人,一種是有才的人,另一種是有財的人。有才的人有很多種:有懷揣核心技術的人,有擁有創意思想的人,有廣泛社會資源的人······我們創業者就屬於這樣一批人。有財的人也很多:有擁有大批資金正四處尋找熱點的VC,有擁有財富想投資但不願管理的人,有購買股票的股民······

有限合夥企業就是滿足這兩種需求的最合理的制度安排。有財的,承擔的風險只是他認繳的出資額,而不是全部身家。責任有限而利潤無限,何樂而不為。有才的,承擔的責任是自己的全部身家,怎敢不盡力?

五、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分配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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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股權陷阱

100%股權毫不客氣地說這是一種浪費。因為100%股權根本就談不上集資,更沒有吸納社會資金,而吸納社會資金是公司制度得以誕生的前提。擁有100%股權,可以說這是企業在招商引資上是失敗的。

2、過於平均的股權

企業創立之初,幾位創始人因為共同的志向走到了一起,並在各自擅長的領域施展才華,儘自己的所能為企業貢獻力量,因此這時的股權很有可能較為平均,但這平均的股權就為日後無核心意見埋下了隱患。以西少爺為例,幾位創始人的股權比例分別為4:3:3,因為股權過於平均,任何一位創業者都不可能力排眾議做出重大決策,這成為西少爺團隊因意見不合而走向反目的根本原因。

3、過於分散的股權

企業成長的初期需要快速對市場做出反映,輕微的遲緩對成長期的企業萌芽來說都是致命的,因此創業團隊需要一個強有力的領導核心,而分散的股權,使得決策變得複雜,企業行動變得遲緩。

總之,創業路上的風險很多,法律風險可以說是其中最容易控制的,因為法律是既定的,而不是隨機的,如果創業者能夠在事前將創業這座大廈的法律框架搭建結實了,相信這座大廈必能耐得住更大的風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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