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格媒體會毀掉一位堅持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不動搖的中國公民嗎?

肖戰粉絲(或是其他明星的粉絲所冒充的肖戰粉絲)舉報淫穢色情小說而引發的“227事件”已經過去了近兩個月。但在微博豆瓣等平臺上,肖戰粉絲和227一方已陷入“持久戰”。

這兩個月以來,227一方以“狙商務資源”為主要目標,找肖戰代言的品牌索要紙質發票,甚至有些要求既往“殯儀館”或“國外”,不顧疫情局勢。

對於此,《檢察日報》徵集各方各立場評論員觀點,供讀者瞭解事件,共發佈5篇文章,分別題為《肖戰事件:是否曲直如何評說》《“同人小說”涉及的法律問題》《不能任由粉絲喜好毀了同人文化》《評判肖戰事件的兩個維度》《肖戰事件:沒有勝利者的戰爭》。

同時,《檢察日報》刊發檢察官評論文章對傳播淫穢等非法內容的同人作品進行舉報值得鼓勵;對含有情色等違法內容的境外網站依法採取措施阻斷傳播是可以預見的結果。

首先,說一個常識。

《檢察日報》是一份報紙,報社不是司法機關,檢察院才是,只有檢察院才擁有檢察權,能依法行使檢察權的只有各級檢察官,《檢察日報》沒有檢察權,記者、律師、外國法學博士更沒有。

然後,說一下《檢察日報》刊發的五篇評論文章的作者,和這五篇評論文章的大致內容。

《評判肖戰事件的兩個維度》文章主要觀點:

1、被舉報的以自然人為角色的包括且不限於未成年性行為的黃文“確實可能侵犯他人名譽權,嚴重的可涉及侮辱罪或誹謗罪”

2、“一些同人作品打著同人的旗號,實際上販賣的卻是淫穢或者暴力等違法內容。這種低俗的同人作品的存在不僅是對原作的傷害,也是對社會道德底線的突破。如果同人作品中存在淫穢的內容,那麼其很可能被認定為’淫穢物品’。製作、傳播淫穢物品,輕則將被治安處罰,重則涉嫌犯罪。我國刑法中有製作、複製、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還有傳播淫穢物品罪。”

3、“有些同人作品打著同人的旗號,實際上傳播的卻是淫穢等非法內容。作為一個守法公民,對此進行舉報非但無不妥,而且還值得鼓勵。

因此,對於肖戰粉絲的舉報行為,要客觀評價,個人認為,只要其不是誣告陷害,應對此持肯定的態度。”

4、“AO3平臺的部分作品確實存在很大爭議,有可能已經違反了我國的相關法律法規。對境外網站我們沒有執法權,那麼依法採取措施阻斷傳播則是可以預見的結果。所以,一些網民認為肖戰的粉絲不應該舉報,個人認為單從法律上講是站不住腳的。”

《肖戰事件:是非曲直如何評說》文章主要觀點:

1、將“以自然人為角色的未成年性行為黃文”形容為“十八歲以下不能飲用的酒”,十八歲以上的成年人傳播“以真人為角色的未成年性行為黃文”是合法的,舉報這類黃文是黨同伐異清除異己。

2、在未經當事人許可的情況下,用現實中的自然人,包括明星藝人、政治領袖等為角色進行包含但不限於未成年性行為、強姦、暴力、色情等描寫並傳播,

只要標註了不要上升真人,在中國就應該是合法的。

本人吐槽:我用比較接地氣的話糙點兒解釋一下這個法律概念,就是說哪天有人以你為角色寫了個未成年性行為、強姦、暴力、色情的黃文,只要在黃文前加上不要上升真人幾個字,就是合法的。

3、即使AO3“用不喜歡別看的言論作為他們寫兒童色情等內容的擋箭牌”,但AO3“對作品進行適當的標記,對18歲以下的人標記為不適合閱讀/不適當,並針對所有敏感內容發出警告,那創作者已盡到了應盡的義務”,網站雖然包含大量未成年性行為、強姦、暴力、色情等內容,但只需標明含有某某內容,就是合法的,可以自由傳播。

《不能任由粉絲喜好毀了同人文化》文章主要觀點:

1、認為在互聯網上寫作傳播,可以隨心所欲。

2、認為在未經自然人許可的情況下,製作傳播以自然人為角色的未成年性行為黃文,對自然人是有利的,因為自然人可以由此獲得關注。

3、認為連網站自個都發表官方聲明,承認含有大量未成年性行為、強姦、暴力、色情等內容的AO3,是文學棲息地。

《同人小說涉及的法律問題》文章主要觀點:

1、認為以自然人為角色的未成年性行為黃文不會讓人覺得自然人在現實中真做了黃文裡的事情,所以只侵犯姓名權,不侵犯名譽權。

2、認為雖然以自然人的外貌特徵畫女化圖,但因為圖畫不是百分百複製自然人外貌(吐槽:能百分百複製的那叫照片好嗎),藝術創作自由,所以不侵犯肖像權。

3、“在英美法系國家,官員、演員等公眾人物經常成為媒體、藝術家、作家調侃、諷刺、創作的對象,創作者一般不被認定為侵權”。

吐槽:這不會是位鼓吹中國應該向歐美看齊的廢死大法黨吧?

吐槽:如果有一天,有人以這位龔律師的名字和特徵寫了未成年性行為、強姦、暴力、色情的黃文,看的人再以這位龔律師的外型給畫個女化色情畫啥的,並在網上大肆傳播,以龔律師這篇評論表現出的態度。。。。

《肖戰事件,沒有勝利者的戰爭》文章主要觀點:

1、認為說未成年性行為黃文涉及未成年色情是扣帽子。

2、認為未成年性行為黃文這類作品是同人愛好者們的心頭肉,是同人愛好者們精神的神秘花園。

3、認為肖戰本人及其團隊才是這次事件中最需要承擔責任的一方,漠視自身社會責任的偶像都是失格的偶像。

吐槽:所以說肖戰被寫成和未成年人發生性行為的妓女,粉絲看不過眼把這種“以自然人為角色的未成年性行為黃文”給舉報了,然後肖戰還得出來說“用我寫這種明顯違法的未成年性行為黃文的行為是正確的,不應該舉報”?這不是要求他承擔社會責任,是要求他做贊同違法行為的聖人吧?不過,之前得知這位法學博士受聘於國內多家娛樂公司,似乎忽然理解了身為法學博士為啥還能說出這種荒天下之大謬的話了。​​​​​​​​

文章主體from新浪微博賬號——“長空萬里喜相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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