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貿騙局花樣百出,謹防初次交易的這些“坑”

外貿出口企業和新買家進行初次交易時,出現違約事件概率較高,極易導致交易危機發生。

常見危機為:買方或取得貨物後拖欠貨款,逃避追討;或拒收到港貨物,等待拍賣;或在出口企業催款時申請破產。無論何種“騙局”,出口企業都將面臨“財貨兩空”的艱難局面。

揭秘“初次交易騙局”的面紗

經多案件梳理總結,初次交易騙局存在以下特點:

01

初次交易設局

出口企業與買方的交易均為首次交易,買方多利用出口企業急於接單,開拓新市場的心理施騙。根據部分出口企業反饋,其通過B2B平臺或者各地展會,如廣交會等,認識新買方,便與買方洽談訂單,開展交易,交易前未進一步瞭解買方,核實買方資質背景,結果掉入買方所設“陷阱”。

02

貿易合同不夠完善

部分出口企業未與買方簽署完善的貿易合同,主要問題包括支付方式不明確(例如只約定T/T付款),買方未對合同簽字蓋章等。

03

支付方式多為放賬

部分企業初次交易未收取預付款,即採用大額放賬等較為激進的收款方式,導致收匯風險升高。

04

聯繫人郵箱非公司郵箱

買方使用的郵箱地址後綴一般為hotmail,gmail等非公司郵箱地址,出口企業難以確定交易主體是個人還是公司,買方也極易逃避追討。

05

買方態度多變,金蟬脫殼

買方先是口頭承認債務或承諾付款但後期迴避追討,甚至同時拖欠多方供應商貨款,金額較大,引發連鎖反應。

06

出口產品以輕工、水產品為主

買方多選擇鞋服、箱包等輕工產品以及水產品“下手”,主要是對於貼牌產品或是保存期限較短的生鮮產品,出口企業轉賣難度較大。故買方通常利用貨物難以處理的特點,待貨物到港後拖延時間,或“玩失蹤”,或向出口企業施壓要求折扣,或等待海關拍賣,以低價“騙取”貨物。

出口企業如何巧妙破局?

01

謹慎對待新買方,首次交易不可大意

近年來,雙方首次交易買方即出現違約風險的概率正在逐步上升,因此建議出口企業在與新買方交易之前,務必提前核查買方背景信息,掌握買方最新資信情況。

另外,出口企業也可以藉助谷歌地圖搜索買方公司地址所在地情況,或者從銀行或其他供應商處獲取參考信息;再者,出口企業可向買方索取合同簽字人的護照信息,或者向同行打聽了解買方情況,全方面瞭解交易對手。

02

重視完善貿易合同,保留有利證據

建議出口企業對於初次交易買方採取相對保守的交易方式,並在貿易合同中將支付方式約定清楚,包括支付方式及賬期。例如,明確支付方式為出運日後30天付款,或者30%預付款,70%餘款見提單複印件支付等。

不論何種支付方式,都需要約定明確,避免出現歧義,讓買方鑽了空子。同時,要求買方公司的有效授權人對貿易合同進行簽字蓋章,避免買方事後賴賬。

03

收取預付款,加強書面對賬

對於初次交易的買方,為了控制交易風險,強烈建議出口企業向買方收取部分預付款或提高預付款比例並取得買方對剩餘貨款的書面確認。並且藉助預付款水單的付款主體,出口企業也可進一步確認交易背景,即買方是否以公司名義進行交易,買方公司賬戶是否正常等。

同時,儘量等待買方書面確認出運時間再安排貨物的出運事宜。若買方以各種理由拒收貨物,如提出無力付款,要求折扣等,建議企業立即聯繫其他買方嘗試轉賣或考慮退運可行性;若買方已提取貨物,但尚未付款,建議出口企業及時與買方對賬,加強對應收賬款的催收工作,並注意保留所有書面材料。

04

關注買方履約細節,時刻保持警覺

在過往案件中,有的買方向出口企業提供過假水單,使得企業放鬆警惕,提前放單,掉入買方陷阱;但也有出口企業由於保持警惕,察覺到買方風險異動情況,以最快速度向投保公司報損並積極處理貨物,取得較好止損效果。

因此,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出口企業仍需保持警覺,關注細節,不可輕信買方。另外,貨物出運後,出口企業需緊跟物流情況,關注買方反映,如有異常,需立即採取行動,及時止損。

最後,一旦出現險情,出口企業應主動尋求投保公司幫助,積極配合,爭取最大限度減少損失,保障自身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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