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骗取国家产业补贴 男子获刑又处罚金

宁德新闻网4月14日电 (张慧娥)日前,寿宁法院审结一起骗取国家产业补助资金的诈骗案,以诈骗罪判处王某桂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2014年初,王某桂得知“福建省现代农业(油茶)政策”,计划向寿宁县林业部门申请油茶补助。按政策,最高每亩可领取补助款1000元,不成规模的散户可申领每亩300元。同村村民王某锋、王某书委托王某桂将其在同片山场种植的油茶计入其户下合并申请补助款,王某桂同意王某锋的要求,拒绝王某书的要求。

在寿宁县林业局工作人员到现场核实其种植油茶的实际面积时,王某桂为能按最高标准每亩1000元领取王某书、王某锋的油茶补助款,故意欺骗工作人员,称王某锋7亩油茶、王某书25亩油茶均系其所有。

2015年间,王某桂申报补助的油茶面积经实际验收133亩,寿宁县林业局先后向王某桂拨付油茶补助款121025元(每亩约909.96元),王某桂从中骗取国家产业补助资金27018.72元。

2019年5月23日,王某桂主动向寿宁县公安局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另经寿宁县司法局调查评估,王某桂符合社区矫正条件。

法院认为,王某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国家产业补助资金27018.72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结合其违法所得已支付给被冒领的油茶种植户和审前调查意见及公诉机关的缓刑建议等事实情节,一审判处王某桂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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