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旗委第十轮巡察完成进驻

根据旗委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十二届土左旗委第十轮巡察于4月20日全部完成进驻。本轮巡察授权3个巡察组,2个常专结合巡察组分别对旗城投公司及7个涉煤涉矿相关部门和旗供销社及7个涉及营商环境相关部门开展巡察,常规巡察组对旗人民法院党组、旗委老干部局开展巡察。

旗委第十轮巡察各巡察组分别召开见面沟通会和巡察进驻动员会,旗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会议并传达了中央、自治区、市委巡视巡察工作新精神和旗委有关部署要求,各巡察组组长通报了巡察任务和工作安排。

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旗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落到实处。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政治责任,推动管党治党走向严紧硬。被巡察党组织要自觉接受巡察组监督,主动报告情况,坚决支持巡察组工作,为巡察组开展工作提供必要保障,确保本轮巡察工作顺利完成。

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分别作了表态发言,表示将严格遵守巡察工作纪律要求,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巡察工作,在行动上全力支持巡察工作。

根据安排,旗委第十轮巡察时间为45天左右,巡察期间设专门举报电话、邮政信箱、电子邮箱等,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所辖二级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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