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发布公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点穴式”巡察

根据市委部署安排,2018年11月5日至2018年11月20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点穴式”巡察。现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本轮巡察对象为柳城县、柳北区、城中区、鱼峰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相关成员单位党组织。

二、巡察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四次全会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巡视工作思想及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的部署要求,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定不移深化和发展政治巡察,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决策部署不力、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黑恶势力“保护伞”等“三大问题”,紧抓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三个重点”,盯住关键少数,着力查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及重点问题。

三、巡察方式

探索和实践巡察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方式,成立4个市委巡察组,以“一托一”的工作方式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点穴式”巡察。

四、受理信访范围

巡察期间,巡察组将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贯彻党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不力、工作推进不力,对本地区存在的群众身边涉黑涉恶腐败、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对其他与本轮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部门和单位处理。

五、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设立巡察信箱、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群众来信来访。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针对上述巡察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如实反映领导干部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特此公告。

附件:柳州市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点穴式”巡察工作安排表

中共柳州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1月5日

附件:


柳州市发布公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点穴式”巡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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