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社会公开巡察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按照《中共商河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要求,每轮巡察结束后,逐级分别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书记专题会议进行汇报。根据县委研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向被巡察部门(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和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双反馈”。被巡察党组织对照反馈意见和问题清单,在规定时限内制定上报整改方案和整改工作台账,并按照要求适时将整改情况向党内通报和社会公开。为接受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现将第一轮被巡察部门(单位)党组织巡察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监督电话:84880980
中共商河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11日
县委第一轮被巡察部门(单位)党组织巡察问题整改工作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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