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樹法院:訴中調解化糾紛 維護“公益”促和諧

2020年3月31日,梨樹縣人民法院主持訴中調解,成功使當事人雙方達成調解協議,使案件得以畫下一個圓滿的句號。


梨樹法院:訴中調解化糾紛 維護“公益”促和諧


案件過程

梨樹法院:訴中調解化糾紛 維護“公益”促和諧

四平北方水泥有限公司未經林業主管部門批准,擅自改變被佔用的林地用途進行採石和堆料,經過林業主管部門依法處理後,未按照要求將被破壞的林地還林栽樹,為履行保護環境職責,四平新型工業化經濟開發區國有林保護中心出資並組織實施林地還林事宜,共計產生費用100餘萬元。

梨樹法院:訴中調解化糾紛 維護“公益”促和諧

2019年8月梨樹縣人民檢察院向梨樹縣林業局下發檢察建議督促其對代為補種費用進行追償。四平新型工業化經濟開發區國有林保護中心採納檢察建議後,向梨樹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此案於2019年10月21日在梨樹縣人民法院立案審理,在審理過程中,經梨樹縣人民法院主持調解,雙方達成協議:四平北方水泥有限公司一次性給付四平新型工業化經濟開發區國有林保護中心補種樹木各項費用並承擔案件受理費。


該案件是梨樹法院受理的涉及環境公益訴訟案件中,第一起由檢察院派員出庭參加的民事案件,在遵循民事訴訟、行政訴訟基本制度基礎上,梨樹法院不斷完善審理程序和裁判規則,促進依法行政、嚴格執法,提升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司法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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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為公執法為民


梨樹縣人民法院以深入推進“大立案、大服務、大調解”三大機制建設為目標,最大限度地提供高效、便捷的糾紛解決途徑,努力將行政爭議化解在訴前、消滅在萌芽。在打擊違法犯罪的同時,切實維護公共利益,依法保障生態安全,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同時希望通過本案的警示,能夠增強社會公眾法律意識和責任觀念,為建設美麗家園貢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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